① 過繼給親戚,生母一直孝順,有繼承權嗎
摘要 你的意思是,過繼給別人了,但是對生母還有盡到贍養義務?
② 過繼子女還有贍養義務嗎
過繼子女對方沒有義務贍養。子女被過繼出去與他人形成收養關系後,子女與親生父母的權利和義務消除,即對生父母不再具有贍養義務。養子女獨立生活後,對喪失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履行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③ 過繼來的孩子,有贍養義務嗎
收養關系成立後,養父母和養子女的關系和親生父母子女一樣,互有撫養贍養義務。
④ 過繼對孩子有哪些危害
這個關鍵是看過繼後的養父母,如果他們引導的好,對孩子影響不大,但如果引導不好,孩子就可能缺乏安全感,感覺自己是被拋棄的
⑤ 孩子過繼後還有贍養義務嗎
一、過繼是民間的說法、做法。在法律上並無「過繼」這一法律規定。那麼過繼出去的子女,與親生父母的關系如何?這個要看具體的情形。二、如果過繼出去時,是不能獨立生活的未成年人,且與對方構成了收養關系。《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同時,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互相無贍養也無繼承)收養關系的確立,依法應當到民政部門進行審查登記,否則不成立。但我國法律也有事實上的收養關系,這個看具體情形,有的法律上也是認可的。(補辦手續)三、如果是成年子女過繼出去,與對方是不可能構成收養關系的!《收養法》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因此,成年子女與親生父母是不可能斷絕關系的!民間的這種過繼,在法律上,實際上屬於遺贈撫養關系,即你照顧我晚年的生活,我百年後,財產歸你。這種關系,不影響其與親生父母的關系,對自己的親生父母仍有贍養的義務。同時,對親生父母的遺產也有繼承的權利!法律的一個原則是權利義務相應,即沒有隻有權利沒有義務的權利,也沒有隻有義務沒有權利的義務。親生父母把小孩養大,孩子成年後,不能因為過繼出去了,就不贍養親生父母了,這在法律上是不可以的。不過在民間,大家的約定俗成是:過繼出去了,自家的老人,也就不需要贍養了,自家的財產也不能繼承了。這種做法,盡管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但民間是很普遍的做法。這就像女兒嫁出去了,一般老人是由兒子來贍養的,不過一旦打起官司來,女兒同樣要贍養自己的父母,嫁出去了也要養!
⑥ 孩子過繼問題!
現在不能說什麼過繼,
應該是雙方同意,
就可以就可以辦理收養手續
先問問姐姐是不是願意
⑦ 作為過繼子女有什麼感受
作為過繼子女有害怕,孤獨,迷茫的感受。關鍵是看過繼後的養父母,如果他們引導的好,對孩子影響不大,但如果引導不好,孩子就可能缺乏安全感。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三十周歲。
收養關系的解除: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⑧ 過繼過來大的兒子不孝順怎麼弄
摘要 過繼只是民間的一種做法,不被法律上承認。過繼的孩子,就看孩子與所謂的養父母是否形成收養關系
⑨ 親兄弟之間過繼孩子
親兄弟之間過繼孩子的話,如果農村的話一般都是直接領養過去,上個戶口就可以了,如果想正規一點,最好還是去辦理領養的證明什麼的
⑩ 收養小孩和過繼小孩有什麼區別嗎
收養孩子需要通過民政局辦理手續,收養的孩子是與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過繼這是一路老話,就是包養自己兄弟的兒子當親生的養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