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如果不孝敬父母會有什麼後果
不論誰看到這段話,都會變成孝順子女!!!
回想父母未生我以前,我本什麼也沒有。落生以後,只是赤條條的光凈身,連一根線也沒帶來。父母也不嫌我窮,也不是因為兒對父母很好,確是歡喜之至,對我這樣真誠,毫無貪圖心,可說完全是真的。
不料想兒子長大成人,嫌父母窮,沒給他置下房子地。你想自己一文錢也沒帶來,怎麼也能長大成人,沒受著飢餓呢?懷抱三年擦屎刮尿,父母也不嫌我臟。父母老了,吐痰流涕,你嫌他臟,對嗎?
小孩若是哭一聲,父母會察顏觀色,說我的孩子餓了,或者是冷了,趕快給他奶吃。抱在懷中暖暖,給他穿上點衣服,不轉眼珠地瞅著,恐怕小孩受屈。兒子大了,在父母面前說話不管不顧。父母告訴的話,當了耳旁風,說的遍數多了,還起厭煩心,甚至說出冒犯父母的話,對嗎?
再想想老人生我以前,懷胎十月,提心吊膽,惟恐傷著兒胎。兒子降生之時,正是母親過閻王關之時。兒子的生日,俗雲『母難之日』,此之謂也。降生以後,吃母親的奶,就是喝母親的血。經過乳哺三年,父母的心血,不知費盡多少,方才長大。稍有知識,便不聽父母的話,對嗎?到了六、七歲時,送到學校里讀書,還認為是給父母念的,及至年將弱冠,便給兒子定親完婚。
一生到老,心力用盡,只累得耳聾眼花,牙也掉了,腿疼腰彎,行動不便。你想這是為的誰呢?當然是為的兒女。父母對待兒女,處處都拿出了真真實實的心來教養。人子若想盡孝,當想想父母待我之慈愛真心,即便拿出良心去孝養父母,亦難報父母之恩於萬一,況黃泉路上無老少,老人的壽限,和自己的壽數,難以確定。
老人在世還有幾年?即能盡孝,又能盡幾年?語雲:『樹欲靜而風不停,子欲養而親不待』。想到這里,真令人心酸落淚。
既然明白了孝道,當拿出良心,去 找父母的心,及時盡孝,以補已往不孝之罪。在父母已去世的,趕快補行孝道,對父母生前所愛之人,所愛之物,我當愛之敬之,以安慰父母在天之靈。
推行大孝,孝於天下,使天下老人皆得其養,以達到不獨親其親的大同景象;實行遠孝,孝於萬古,立身行道,揚名顯親,為千古人子孝道作模範,留孝名於青史,遺孝風以化人,才是真孝子呢!
人能把孝道行到圓滿處,便能救國救世界,就是由小孝擴充到大孝,近孝推及到遠孝。將身化行全球,歐美的老人,得享有子之樂,中國的父母,全得歡喜之心,那才算以孝治天下,達到孝道圓滿的目的呢。
孝順父母乃世間第一福田
時代變遷,西風東漸,國人昔日三代同堂,含貽弄孫景象已不多見,且現代人崇尚自由,不喜與父母同住。由於父母過度關心,成為子女精神負擔,造成社會更多的孤獨老人,生活無人料理,病苦無人照顧。有些與父母同住者,由於父母久病卧床,也成為久病床前無孝子。甚至更嚴重者,有的不順己意,就忤逆父母,惡罵、毆打、甚至殺害父母,違背倫理,造下無間大罪。
在世為人凶暴、不孝父母、欺侮良善、不敬師長,必定常逢惡疾、衰惱、惡事,災難纏身。這時再四處求神、逢廟必拜,從南到北,日日月月,年初至年尾,殺雞宰羊,奉上豐富甘美飲食、牲醴求諸魍魎,祭拜諸天鬼神,以求福報終不可能得福。所謂日月禱祀如山,怎奈罪如江海,殺生求福,去福遠矣!
「孝順父母,世間第一福田。」若能孝順父母師長,不必四處祈求,則可得四種福報:
一者、顏色端正。
二者、氣力豐強。
三者、安穩無病。
四者、健康長壽,不逢災難。
古人雲:「孝為百善之首。」孝順父母為世間最大功德,
一篇好的文章或許能夠改變許多人的命運軌跡,感恩您的分享或轉載,得以讓更多的朋友看見,別人會因你而改變!也讓我們共同來傳承這慈悲與愛的正能量!
⑵ 小孩光生不養會和母親生疏么
會的。我就和我媽沒話說,兩三年不見面,電話也不聯系。有種隔閡。。我姐和我媽常聯絡,所以關系很好。。
⑶ 不扶養子女 卻要求子女贍養 合理嗎
1、「丈夫將妻子和妻子的小侄女砍成重傷」:看了補充回答,明白了。
2、「不扶養子女 卻要求子女贍養 合理嗎?」:
(1)到法律欄目來提問,要問的就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只能問:是否「合法」。
(2)不是「扶養」,而是「撫養」。
(3)不合「情理」,但是合法:因為中國目前的法律中撫養和贍養不是對等的義務。
3、「父親家的親戚卻要求她來贍養,我知道,從法律上來講,這確實是義務。可是女孩跟本不能接受」:
(1)能不能接受,是感情問題,但法律義務是公民必須履行的,人們常說「法不容情」,從她這個事上,有不容情的意思。
(2)她可以接受不了父親,但她必須盡贍養義務,如果不盡贍養義務,他父親有權追究她的法律責任:她肯定會敗訴的。
4、「我不知道應該如何去勸她,只能說,這是什麼法律?義務和權利是相互了,沒有盡到扶養的義務,卻要享受贍養的權利?」:
(1)你錯了:在撫養子女和贍養父母的方面,權利義務也並沒有錯位,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也有要求子女贍養的權利這沒錯,但你是否還知道一句話:權利可以放棄,義務不能不履行:這女孩在未成年時,有要求父親支付她的撫養費的權利,父親不履行撫養她的義務的,她有權起訴到法院索要--肯定會被法院支持;但她和她母親沒有去行使自己的權利、向父親索要撫養費,視為她和母親放棄了自己的權利:但她和母親放棄自己的權利,不能以此為條件而要求免除自己的贍養父親的義務,這就是「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履行」。
(2)看來你也是不太懂法律的,呵呵。你這話可以安慰她一時,卻解不了她心結,如果她願意,可以找俺來聊聊?
5、「是不是我可以這么想,現在一對新生使勁生小孩,生一個就送福利院一個,等老了就不用愁了,到老了就去認親,讓孩子贍養 ?」:
(1)呵呵,你這話太天真了,不可能讓他們「 使勁生小孩」:未婚生一個就可能罰款,可能上萬元呢,計生委會追他們的。
(2)生一個就送福利院一個?呵呵,不可能的,孩子想進福利院,需要許多條件的,有父母在,想將孩子送福利院後自己逍遙,作夢吧?福利院是冤大頭呀?呵呵。你的話真有意思。
6、「女孩就說了一句話,寧願去死,去做牢,也不想盡這義務」:
(1)呵呵,這可由不得她,除非她真的去死,否則她免不了贍養的責任。難道她真的肯為了不贍養這無良父親而去自殺?她口口聲聲說母親不容易、要報答母親,就為了那缺德父親(請原諒俺用這詞)再一次讓母親老來無依無靠、哭瞎雙眼?!!!
(2)也不會讓她去坐牢:只是讓她在有能力時出一些贍養費而已,她不給、父親起訴到法院,判決生效後法院會強制執行,從她的財產中拿出一部分讓她父親能維持基本的生活。
7、「這不是逃避,只是心裡實在承受不下,也想不明白」:法律規定就是規定,不管你想得明白想不明白,都得按法律規定去辦。心裡接受不了他,可以只供他基本的生活費、少去看他。
8、「現在你要她去原諒,去贍養,是不是太殘忍了點。小女孩說了,除非他父親去世了,去看一眼,一輩子不見面最好。心裡太難受了。」:
(1)法律沒有要求她去「原諒」:這樣的人也不能原諒。但你必須承認她的生命是他給的,不管他有多大錯、多少罪,她應當在他年老時養著他。
(2)心裡難受,可以少和他接觸,讓他自己在孤獨中接受懲罰,但女兒不能不支付他的贍養費。
9、「女孩現在的情況也只是剛好維持正常的生活」:
(1)可以告訴你的是,父親要求她來贍養,按規定應是在父親年老、喪失勞動能力、無法保證基本生活水平的情況下,而且應是在她有能力贍養的情況下,如果她連自己維持基本生活水平都困難、無力贍養時,法院不會強行要求她去贍養的。
(2)但我國法律對子女需要在什麼情況下贍養老人沒有明確規定,這只能由法官根據情況自由裁量。所以:建議她,不要理父親家人的要求,也不必為此事生氣,只做好自己的工作、照顧好媽媽並保存好自己收入情況的證明,父親家人再來要錢,讓他們去法院起訴,由法官來裁決是否需要她支付贍養費,這樣更公平些。
如果他現在還有勞動能力、或是有積蓄可以維持生活,她收入有限的,一般不會要求她支付太多的贍養費的。
過好自己的生活,不要讓已經傷了你的人再傷害到你!只不過是給他些錢讓他活著而已,不要因此而讓她再生氣、氣壞了或者再傷害到她媽媽,為自己活著,不是為他!
⑷ 是不是不生孩子以後沒人送終,養老
是。身體好時無所謂,身體不好沒有自己的孩子就很麻煩,即是要請人照顧總得有人去請,那時候就會知道錢不是能解決所有問題的,不是指望孩子養老,是有事有人處理,老了有人看望不孤獨。人老外面交往就少,每天只能一個人去逛逛而沒人說話好像這世界與自己無關這才是真孤獨。
中國人因為老舊觀念和固有思維的影響,一直都有著"重男輕女"的思想,有許多人多次懷孕,甚至買通醫生判斷胎兒性別,就是為了生一個兒子,雖然現在觀念已經改變了許多,但是還是有不少人都希望能夠生個兒子,甚至還有人說生兒子就像國家製造核彈。
可能一輩子都派不上用場,但是必須得有。其實每個人的家庭都不一樣,所以網友們發表的意見都不一樣,那麼不生女兒的家庭真的會羨慕有兒子的家庭嗎?其實這是因人而異的,不同的家庭需求不一樣,所以會不會羨慕也是根據不同的家庭情況來的。
第一種只生了女兒的家庭,女兒很能幹,也非常孝順,這樣的家庭自然不會羨慕別人,自己就已經非常滿足了。讓我們設想一下,如果家庭中只有女兒,那麼父母的所有希望都寄託在自己的女兒身上,不管是贍養老人還是給自己送終,所有的重擔都需要女兒來扛。
如果女兒比較能幹能夠讓自己的父母省心,那麼父母到了老年的時候也能夠安心地頤養天年,至少女兒的生活不需要自己操心。這樣的家庭大多不會羨慕有兒子的家庭,因為女兒孝順對於老人來說就是最大的安慰,而且女兒的孩子也和自己有血緣關系,外孫和孫子都是一樣親,試問這樣的家庭怎麼會羨慕別人。
第二種是有女兒但是女兒不在身邊的家庭。
雖然現在國人的思想已經進步了不少,但是依舊有一些觀念是遵從以前的想法。比如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加上有很多人會覺得女兒在嫁出去之後,有自己的小家要考慮,父母不願意麻煩女兒。又或者說女兒已經遠嫁,或是隨著丈夫定居國外根本就沒有辦法去盡孝心。
這時候父母就會格外羨慕那些子孫都在自己跟前的人,他們的羨慕已經不僅僅局限於羨慕有兒子的家庭了,如果是女兒能夠在父母身邊贍養老人的家庭,他們也是一樣羨慕的。
第三種家庭不同於前兩種,他們只是單純覺得兒女雙全能湊成一個好字,沒有女兒或沒有兒子對他們來說都是一種遺憾。盡管他們的家庭已經非常幸福,但是他們仍然很羨慕那些兒女雙全的家庭,對他們來說,不管是只有女兒還是只有兒子都是一種遺憾。
他們認為最圓滿的狀態就是有兒有女,並且子孫都能夠在跟前。其實不管是生了兒子還是女兒,亦或是兒女雙全,孩子都不應該是父母生活的全部,不管是父母還是孩子,都有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人生要走,有時候不必顧慮那麼多活好自己就已經足夠了。
⑸ 生而不養孩子有報應嗎
你做任何事情都有報應!!!
⑹ 生而不養的父母應該贍養嗎
不可以。
撫養義務和贍養義務是兩個法律關系,當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時,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而不能因為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去對抗贍養義務;即使父母對子女未盡撫養義務,在其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時向子女主張贍養權時也會得到法律支持。
在司法實踐中,存在3種可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
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因此,即使父母把孩子生下來沒有撫養,但是不具有上述三個情形的,子女依然要盡贍養義務。
(6)光生不養孩子有孝順嗎擴展閱讀: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父母與子女】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⑺ 不生孩子就是不孝順嗎
我個人覺得並不是,父母都是老一輩的人,觀念比較傳統(傳宗接代),再加上擔心子女的未來,如果沒有孩子婚姻可能會不穩固,如果年紀大了到無法再賺錢或者生病的時候會沒有人照顧(這里是指子女),如果你決定一輩子都不生孩子的話,父母反應肯定比較大的
在我們的傳統觀念里,談戀愛是為了結婚,結婚是為了生孩子。如果不生孩子就不要結婚,如果不結婚就不要談戀愛。從古至今,一直流傳著一句話「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但是,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年輕一代的觀念也不斷在更新。
第一種觀點,婚姻自古以來就是圍繞家族繁衍存在的,不繁衍的話根本不會有婚姻這種事情。 結婚卻不生育當然與婚姻本身的目的有矛盾,真正自由的人又何必拘泥於一紙婚書呢?愛情不需要法律保障。
第二種觀點,迫於各種壓力,在「生不生孩子」這個問題上,根本沒有選擇性。父母最大的願望無非就是「傳宗接代、維系情感、共享天倫之樂」,不生孩子就是對父母最大的不孝。
第三種觀點,我覺得不生孩子就挺好的。沒有孩子之前,我的生活無拘無束,有了孩子之後就不一樣了,每天只能圍著廚房和嬰兒車,還有很多事情需要擔心。以前信誓旦旦制定的人生計劃被打破,因為有了孩子,會時不時糾結這是否是個「錯誤」,經常沉陷在「後悔」當中,這樣對小孩的成長也不好!
選擇生或者不生都沒有錯,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才是錯。現在的社會,已經沒有養兒防老這個說法了,生孩子更多的是情感的寄託。養孩子的幸福點多之又多,但你要承擔起一個家的責任,經受經濟壓力的挑戰,有好的心態面對人生新階段的降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