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孝敬父母還有遺產繼承權嗎
如果沒有遺囑、遺贈協議,不孝敬父母的孩子,依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但不孝敬的孩子相對於孝敬父母的孩子來講,分得的遺產要少。
B. 子女不孝順,還能否繼承遺產
兒女孝順與否是一個相對概念,主觀性也比較強。孝順與否與繼承沒有直接關系,版繼承權的取得首先是繼承人權得有繼承資格,即滿足繼承法規定的條件;其次就是被繼承人有沒有這個意願讓他繼承,如果被繼承人雖然知道繼承他財產的人不孝順,但還是願意讓他繼承,那別人也沒有辦法。因此,能不能繼承遺產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而不能一刀切。
法律規定,如果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遺棄被繼承人是指有贍養能力、扶養能力的繼承人,拒絕贍養或撫養沒有獨立生活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的被繼承人的行為。虐待被繼承人主要是指經常對被繼承人進行肉體或精神上的折磨,如打罵、侮辱、凍餓等,但是繼承人以後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遺棄人、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以不剝奪其繼承權。由此可見,如果不是前面所說的情節嚴重的對被繼承人進行虐待、遺棄的行為,不能以不孝順為由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
另外,繼承分兩種: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後者的繼承是有順序的,處於同一繼承順序的有同等繼承權,這個與是否孝順沒有關系。前者由被繼承人指定遺產繼承者,這個不受繼承順序和血緣關系的限制,當兒女不孝順時,被繼承者可以指定自己的遺產繼承人。
C. 父母去世,沒有立遺囑,有的子女不孝順,遺產怎麼分配
孝不孝順沒有具體標准,任何人沒有權利剝奪任何一個子女的法定繼承權。財產分配所有繼承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了就走法律程序。
D. 不孝子女是否可繼承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專權:
(一)故意殺屬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如果沒有出現以上情況,則不孝子女也可以繼承遺產,但是遺產繼承的份額可以由所有繼承人協商,協商不下的,可以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配!
E. 不孝兒子能繼承遺產嗎
不孝兒子能不能繼承遺產需要視情況而定。孝順與否與繼承沒有直接關系,繼承權的取得首先是繼承人得有繼承資格,即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其次就是被繼承人有沒有這個意願讓他繼承,如果被繼承人雖然知道繼承他財產的人不孝順,但還是願意讓他繼承,那別人也沒有辦法。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如果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F. 子女不孝順能繼承遺產嗎
老人在世的時候子女不孝順,如果父母死亡的時候沒有立遺囑,那麼子女是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產的,這畢竟是受法律支持和保護的,如果老人在死前有遺囑,那麼不孝順的子女,老人是可以不給他留下遺產的,是可以給自己想給的人的。
G. 不孝順老人也能得遺產嗎
兒女孝順與否是一個相對概念,主觀性也比較強。孝順與否與繼承沒有直接關系專,繼承權的取得首先是屬繼承人得有繼承資格,即滿足繼承法規定的條件;其次就是被繼承人有沒有這個意願讓他繼承,如果被繼承人雖然知道繼承他財產的人不孝順,但還是願意讓他繼承,那別人也沒有辦法。因此,能不能繼承遺產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而不能一刀切。
法律規定,如果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遺棄被繼承人是指有贍養能力、扶養能力的繼承人,拒絕贍養或撫養沒有獨立生活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的被繼承人的行為。虐待被繼承人主要是指經常對被繼承人進行肉體或精神上的折磨,如打罵、侮辱、凍餓等,但是繼承人以後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遺棄人、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以不剝奪其繼承權。由此可見,如果不是前面所說的情節嚴重的對被繼承人進行虐待、遺棄的行為,不能以不孝順為由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
另外,繼承分兩種: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後者的繼承是有順序的,處於同一繼承順序的有同等繼承權,這個與是否孝順沒有關系。前者由被繼承人指定遺產繼承者,這個不受繼承順序和血緣關系的限制,當兒女不孝順時,被繼承者可以指定自己的遺產繼承人。
H. 的子女不孝順,遺產怎麼分配
可以留給照料老人晚年生活的子女
I. 不孝敬父母還有遺產繼承權嗎
如果只是不孝敬父母,不贍養父母,不喪失繼承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喪失繼承權的情形只有以下幾種,喪失繼承權的情形只包括以下幾種:第七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但是,如果子女有條件贍養父母卻拒絕贍養,雖然不喪失繼承權,在分割遺產時,應當少分或不分遺產。如果子女確實沒有贍養條件,無力贍養,遺產分配份額,相關規定如下:《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