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古代名人不孝順父母的有哪些
古代不孝的人很少,孝順的人道有很多
Ⅱ 我國古代名人說過自己都管不了,在孝順父母也是不孝嗎有名言嗎
我國古代名人說過,自己都管不了,在孝順父母也是不孝嗎?有名爺們,你的話有點矛盾,反正古代的話是把是把孝字看的特別重要的
Ⅲ 古代毀在父母手中的名人
傷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 世隸耕。 仲永生五年, 未嘗識書具, 忽啼求之。 父異焉, 借旁近與之, 即書詩四句, 並自為其名。 其詩以養父母、 收族為意, 傳一鄉秀才觀之。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 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邑人奇之, 稍稍賓客其父, 或以錢幣乞之。 父利其然也, 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 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 明道中, 從先人還家, 於舅家見之, 十二三矣。 令作詩, 不能稱前時之聞。 又七年, 還自揚州, 復到舅家問焉, 曰 「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 仲永之通悟, 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 賢於材人遠矣。 卒之為眾人, 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 如此其賢也, 不受之人, 且為眾人; 今夫不受之天, 固眾人, 又不受之人, 得為眾人而已耶?
Ⅳ 我國古代名人說過自己都管不了,在孝順父母也是不孝嗎
我國古代名人說過自己都管不了,在孝順父母也是不孝嗎?
怎麼看這句話也不像是古代的名言啊,倒像是現在人說的話。
Ⅳ 不依靠名人父母成功的例子
林肯他爹是擦鞋的
Ⅵ 不孝的事例有哪些
古代的李元禮(619年-672年),唐高祖李淵的第十子。立為徐王。李元禮有3子,淮南王李茂性格酷薄,行為惡劣。父親李元禮卧病在床時,元禮寵姬趙氏貌美,李茂逼迫欲奪之。李元禮叱責李茂,李茂憤恨,屏斥李元禮的侍衛,斷絕了父親的葯膳。說:「既得五十年為王,更何煩服葯?」李元禮最終餓死,李茂後襲封父爵。上元年間,此事泄露,李茂被流放振州而死。
現代的在上海某城郊,有六十多歲的兄妹倆將七十九歲的老母親趕出家門,老人被遺棄五日後由於飢寒交迫不幸身亡。滅絕人性的行為激起民憤,當地檢察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以分別以《遺棄罪》判處兒子有期徒刑六年半,女兒有期徒刑一年半,緩期二年執行。人的道德缺失,法律的懲處力度如隔皮撓癢是整個社會虐待老人,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的根本原因
當張文撒下第一個謊就不得不用更多謊去圓。8月27日晚上,家人為他辦「升學宴」,張文在家人催促下回到家,面對父親要看錄取通知書的要求,再也無法圓謊的他,對父親和奶奶拔刀相向,隨後墜樓身亡。
前日,從醫院ICU轉入普通病房養傷的父親張勇,得知兒子的真實經歷後,十分鍾之內沒有說一句話。隨後,瞪大了眼睛,一字一頓地說:「我不恨我娃兒,這3年他天天圓謊過得辛苦。」說完之後,眼淚噴涌而出:「我只恨我和他媽媽做得不好,對他的關心不夠。」
每個早上的7點半左右,張勇值夜班下班的時間,正是張文去「上學」的時間。張勇說,兒子都是鬧鍾一響就起床,從不「遲到」。通常是一個進門一個出門,幾乎沒有什麼交流。 每個中午,父親下班回家吃午飯的時間會再次和兒子重合。在飯桌上,父子二人很少交流,偶爾張勇會批評兒子吃飯耍手機。有時,張文就跟爸爸主動說起學校要補課,補課費是多少。這些「像模像樣」的信息,更讓張勇對兒子無一絲懷疑。
隋煬帝弒父殺兄
604年7月,文帝卧病在床,楊廣認為自己登上皇位的時機來了,迫不及待地寫信給楊素,請教如何處理文帝後事。不料送信人誤將楊素的回信送至了文帝手上。文帝大怒,隨即宣楊廣入宮,要當面責問他。正在此時,宣華夫人陳氏衣衫不整地跑進來,哭訴楊廣在她來途中調戲她,使文帝頓悟,拍床大罵。急忙命人傳大臣柳述、元岩草擬詔書,廢黜楊廣,重立楊勇為太子。楊廣得到的密報,謀殺了文帝。楊廣又假傳文帝遺囑,要楊勇自盡,楊勇未及回答,派去的人就將楊勇拖出殺死。楊廣以弒父殺兄的手段奪取了皇位。
Ⅶ 古代誰因為不孝順父母被送入衙門
傳統社會里,與"孝為百善先"的道德觀念相對應,有"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的法律意識,不孝是最大的罪行。因而,懲罰"不孝",也是維護孝道的重要法律內容。 古代中國把"不孝"作為罪,並對不孝行為實施法律上的制裁是很早的事情。迄今為止,商朝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有成熟文字可考的朝代,所謂"刑三百,罪莫大於不孝",說的就是商朝的事情。如果史料確鑿可靠的話,說明商朝已經定"不孝"為罪了。到了西周,已經明確把"不孝"視為"元惡大懟",不孝是罪大惡極的,被列為"八刑"之中的第一刑,不容赦免。秦始皇獨操權柄,嚴刑峻法,對不忠不孝者不會心慈手軟,秦代法律中也有不孝罪處死的規定。兩漢以後,歷代封建王朝都標榜以孝治天下,"不孝"被正式定為罪名列入律書。 北齊法律首次確立了"重罪十條",把"不孝"列為第八條,這是"十惡"之罪的最早形態,也是後世法典的重要內容。隋朝正式確定了"十惡"的罪名,"不孝"罪列第七位。從此以後,"不孝"就成為"十惡不赦"的重罪。唐以後各代都沿用"十惡"的罪名。《唐律》明確地規定了"不孝"的內容及相應的刑罰,具體包括下列幾項: 1.告發、咒罵祖父母、父母。《唐律》規定,除了祖父母、父母犯有謀反、大逆、謀叛等罪行時子女必須告發之外,如果子女告發祖父母、父母的其他罪行,要被處以絞刑。誣告父母更是死罪。值得注意的是,法律還規定,雖然揭發祖父母、父母罪行的子孫要受刑,但被揭發的父、祖卻被視為自首,可以免除懲罰。這就給子孫以死救親提供了機會。換句話說,為了使祖父母、父母免於遭受刑戮,子孫可以不惜以身試法,揭發尊長的罪行,自己去受刑。另外,子孫詈罵祖父母、父母的,也要處刑。明、清律甚至把"罵詈"專列一門,不僅兒子罵祖父母、父母的要處刑,妻妾罵丈夫的祖父母、父母,也要被處刑。 2.祖父母、父母在世,子孫另立戶籍、分割家產。傳統孝道認為,子孫另立門戶後,孝心就會沉淪喪生。所以,"父母在,不有私財",禁止子孫擁有私有財產,可以說是孝道的一貫要求。唐朝對另立門戶的子孫處三年徒刑,宋代對此處罰更重,有時甚至可以判死罪。明朝清朝在這一條上稍微寬鬆些,經祖父母、父母提出來才受理,刑罰也比較輕,明朝處杖刑一百,清朝處杖刑八十。 3.贍養父母不盡心的。贍養父母是孝道的基本要求,如果子孫有能力贍養父母卻不贍養,或者不盡心盡力贍養,只要祖父母或父母向官府提出控告,子孫就會被判刑。 4.居喪期間男婚女嫁、彈琴作樂,或者喪期未滿就把喪服脫掉。依據唐律,為父母居喪期間男婚女嫁,或者把喪服換成吉服,或者彈琴作樂,判徒刑三年。即使路上遇到別人彈琴作樂,停下腳步聆聽的,也要處杖刑一百。在居喪期間懷孕,或者在居喪期間兄弟分家,也要被問罪。 5.隱瞞祖父母、父母死訊,不奔喪不辦葬禮,或者謊稱祖父母、父母死亡的。按照法律的規定,祖父母、父母死後,不奔喪不辦葬禮的子孫流放二千里;官員如果隱瞞父母死訊,不辭職回家居喪,查實後判兩年半徒刑;如果謊報祖父母、父母死訊,判三年徒刑。另外,如果祖父母、父母犯死罪被囚禁在牢房,而子孫或其妻妾彈琴作樂,要以"不孝、不義"的罪名被判一年半徒刑。 6.毆打祖父母、父母致死的。"十惡"中的第四條"惡逆",就是毆打或謀殺祖父母、父母,這是情節最為嚴重、不能赦免的不孝之罪。甚至連詛咒父母死的,也以"謀殺"罪論處。犯了"惡逆"罪,各代都是不論有傷沒傷、傷勢輕重,只要有"毆"、"殺"的行為,一律殺而不赦。即使子孫已經畏罪自殺,也要曝屍示眾,以示懲罰和警示。明代的法律規定,祖父母、父母受到子孫威逼而死亡的,依照毆打祖父母、父母罪問斬。清律更具體地規定,如果因為子孫觸犯而導致祖父母、父母自殺,子孫要被斬決;如果因為子孫違反教令而使祖父母、父母輕生,處絞刑。即使父母並非故意尋死,只是無意中死亡,只要起因於子孫,子孫也仍然要負同樣的刑事責任。這就是所謂"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的孝道觀念在法律領域的典型體現。有這樣兩個案例:一個母親要把不聽話的兒子甲某送到官府,甲某苦苦哀求,母親不為所動;在向官府提出控告後,母親卻又追悔莫及,投井自盡,甲某因此而被判絞刑。另一個案例是,乙某平日里對母親極為孝順,他的母親向別人索要了非分的財物,乙某極力勸阻,母親不聽,乙某私自湊錢退還了非分之財,他的母親得知此事後羞憤自殺,乙某先以違犯教令罪被判絞刑,後來才被改判為流放三千里。 綜觀歷代法律,對不孝罪的處罰,都採取加重處罰的原則。官府審理案件時,都是先分別其尊卑上下、長幼親疏,然後才聽是非緣由,對於以下犯上、以卑凌尊的人,嚴懲不貸。皇帝在對不孝罪的申報批復中,也往往任意加重刑罰。例如,唐代京官李氏兄弟,二十多年沒回過故鄉,隱瞞母親的死訊,查證以後,皇帝命令對他們處以當時早已經廢止的車裂之刑。 最後要說一說的是中國古代的家法、族規。家法族規同封建國家的法律本質上是一致的,除了維護家族內部秩序、調整族裡關系、履行國家規定的各項義務外,還用嚴厲的懲罰手段從思想道德上控制著家族成員,"家法伺候"在古代曾是一句令人毛骨悚然的斷喝。在家規家法的教育和約束下,家庭儼然是公府衙門,族權完全成為專制王權的化身。尤其是明、清兩朝,家規家法教育與前代相比更加嚴厲。在維護孝道方面,家規家法發揮著國法所不能發揮的作用,所達到的效果比國法更為顯著。特別是在閉塞的邊隅山區,天高皇帝遠,政權、法律鞭長莫及,家法族規就成為懲治非禮、禁惡揚善的主要手段,家(族)長既是家族內的立法者,又是執法者。其中最突出的是對不孝子孫的處罰。一個家族出了個不孝之子,那便由這一家族輩份最長的族長出面,開祠堂門,嚴刑懲治,直至處死忤逆父母的不孝子孫。
Ⅷ 古人不孝的故事
倪九是浙江省青田縣人,雖出身貧寒,但由於經商得法,薄有積蓄,漸漸成為當地的小財主了。他自幼喪父,早年母親為生活重擔的逼迫,曾在富戶人家充當奴僕,才茹苦含辛的把他養大成人。照道理講,倪九現在生活寬裕,應該知道如何孝養白發蒼蒼的老母,報答天高地厚的深恩。
可是倪九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對於老母很瞧不起,認為老太婆是奴僕出身,極為低賤。倪九聽了妻子的枕邊絮語,竟把老母深恩拋在九霄雲外,視母親像眼中釘一樣。
夫婦二人的想法,老母本來是做奴僕的材料,索性就把老太婆當作下女看侍,一切家庭的打掃,廚房的烹飪,廁所的整潔等大大小小雜事,都要視茫茫而發蒼蒼的老太太獨負責任,倪九夫婦卻享受著安樂的生活。
有一天倪九家中准備宴客,早晨天色剛亮,倪九夫婦醒在床上,還不起身。倪九卻在床上,高聲大叫,呼喚隔房的老母說:「快起身!快起身!今天要宴客,怎麼還不起身!」從大叫的聲音中,可聽出倪九對老母頗有怒意。
可憐的老太太正在好夢方酣的時候,給兒子大聲叫醒,只好揉著昏昏沉沈的睡眼,拖著疲乏的身子,起身到廚房去烹雞煮飯。忽然一霎那間,天空中狂風怒吼,接著疾雨傾盆,附近山上的大石。
在狂風暴雨中裂開,飛落在倪九寢室的屋上,頓時屋樑倒塌,倪九夫婦都被巨石壓死。他母親因為在廚中燒飯,幸而安然無恙,鄰居的人,都認為這是倪九夫婦不孝的報應,證明因果的可畏。
(8)古代不愛戴兄長不孝順父母的名人擴展閱讀: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誤傳
中國自西周開始就開始有孝道。影響最廣的,是以孟子為代表的儒家思想。而最讓人熟悉的就是——《孟子·離婁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把孟子的話翻譯成現代漢語,意思是:「不孝有三種,以不守後代之責為大。舜沒有告知父母就結婚了,這就是無後,但君子以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堯要把女兒嫁給他)。」
也就是說,孟子的原話里,並不是大眾所謬傳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而是認為最不孝的,是對長輩沒有盡到後代的責任。孟子原話中並沒有說其它的兩種不孝是什麼。
後來漢代趙岐寫了《十三經注》。闡述了他個人對於孟子這段話的理解:「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翻譯成現代文:
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即最大的不孝;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來供養父母,這是第二種不孝;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這是第三種不孝 。
可見趙歧把」無後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為第三種不孝。於是開始了二千多年的誤傳。
有人誤以為這是孟子說的話,並且大罵孟子泯滅人性,說孟子沒人情。實質上是漢代人趙歧的個人理解。而孟子為趙歧無端地背上了黑鍋。
正因為這種誤傳,而使得封建社會中識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為真,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都曲解為「沒有傳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在「忠孝」為主題的封建時代,這句話就有了無上的魔力。老百姓為了不斷後,無論世家還是貧民,都無所不用其極。隨之產生的便有過繼等一系列特殊的社會現象。
Ⅸ 求古今中外不孝順父母的事例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出自《孟子·離婁上》。原文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十三經註疏》中在「無後為大」下面有注雲:「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用白話文來解釋就是: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來供養父母,這是第二種不孝;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這是第三種不孝。
第一件事:
子女贍養父母,那是無可爭議的事,但在淄博就有這么兩位老人,雖說是兒女不少,可真是盡孝道的卻沒有一個,萬般無奈之下,兩位老人將自己的親生骨肉告上了法庭。考慮到兩位老人年邁行動不便和使村民受到教育的目的,法院還特意將法庭開進了當事人的村頭。
今年76歲的向兆剛和81歲的邢蘭英夫婦,是淄博市張店區中埠鎮大寨村村民,兩位老人含辛茹苦地把幾個孩子拉扯大,如今人也老了,該是享享輕福的的時候了,可讓老兩口沒
想到的是,幾個孩子是個頂個的不孝順。
他們老兩口,吃不上,穿不上,就連喝水也成了問題,房子破了還得自己修。可這忍忍倒也罷了,可這幾個兒子隔三差五就對他們又打又罵的,他們實在是受夠這個氣了。從1986年到現在,兩位老人先後四次將五個兒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生活費,可大兒子向希福一直少給甚至不給,結果其他幾個兒子都跟著學。眼看歲數大了、身體也大不如前,可兒子們絲毫沒有悔悟的意思,兩位老人只好第五次狀告自己的親生骨肉。
可大兒子向希福卻提出了這樣的推脫理由:我從小落上了腰腿痛病,腰肌勞損,腳部骨折,多發部位骨折,現在更加嚴重,一直治療不好,就這樣為我的經濟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我現在不是不想養老人,但是我實在是沒能力了。
話是這樣說,但大兒子又不能提供有效的病歷證據,於是法庭對他提出的理由不予採納,合議庭當庭宣判,結果如下:
自2006年5月起,被告向希福、向希貴、向希榮、向希濤、向希勝、向希美每人每月付給兩原告贍養費50元,每月20日前付清。
除了支付相應的贍養費外,法庭還就六個子女如何在規定時間內向老人繳納小麥、生活用煤、醫療費等方面作了詳細要求。
對於這樣的判決,大兒子向希福現在還是那句話:我就是沒有能力,我能力有限。
法庭判也判了,如果兩位老人的孩子不在規定時間內履行義務,兩位老人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件事:
山西永濟八旬老人王秀英兒孫滿堂卻孤苦離世,死前6天老人被7名兒女扔在醫院,無人過問。2006年12月8日,當地媒體報道了老人的遭遇,7子女仍沒人到醫院。此事,村傳鄉、鄉傳縣,引起當地輿論的一致譴責。2007年1月17日,山西永濟紀委對老人4個有黨籍和公職的子女分別給予處分
《湖南茶陵6個不孝子女竟叫母親住豬圈》,居住在茶陵縣舲舫鄉中洲村的共和國將軍譚家述的嫡親侄媳婦,雖有六個兒女,但卻常年居住在豬圈。幾個兒女都有閑置的房屋,而譚奶奶卻被兒女們安置在豬圈改造的小屋內,靠撿垃圾獨居
今年76歲的向兆剛和81歲的邢蘭英夫婦,是淄博市張店區中埠鎮大寨村村民,兩位老人含辛茹苦地把幾個孩子拉扯大,如今人也老了,該是享享輕福的的時候了,可讓老兩口沒想到的是,幾個孩子是個頂個的不孝順他們老兩口,吃不上,穿不上,就連喝水也成了問題,房子破了還得自己修。可這忍忍倒也罷了,可這幾個兒子隔三差五就對他們又打又罵的,他們實在是受夠這個氣了。從1986年到現在,兩位老人先後四次將五個兒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生活費,可大兒子向希福一直少給甚至不給,結果其他幾個兒子都跟著學。眼看歲數大了、身體也大不如前,可兒子們絲毫沒有悔悟的意思,兩位老人只好第五次狀告自己的親生骨肉。
山西永濟八旬老人王秀英兒孫滿堂卻孤苦離世,死前6天老人被7名兒女扔在醫院,無人過問。2006年12月8日,當地媒體報道了老人的遭遇,7子女仍沒人到醫院。此事,村傳鄉、鄉傳縣,引起當地輿論的一致譴責。2007年1月17日,山西永濟紀委對老人4個有黨籍和公職的子女分別給予處分
Ⅹ 古代不孝順父母的事情
李世民殺兄,囚父
從前,有一鰥夫,歷盡艱辛將一對兒子撫養成人,並給娶妻生子。不料,兒妻不賢;兒子不孝。可憐老人沿街乞討,衣食無靠,居無定所。後經一才人指點,讓其每時每刻攜其睡枕,保證其子對其友善。老人按其說而行,每晚必枕,甚至去如廁也帶之。此舉令其子媳大疑,以為枕內有巨寶,對其善之。時過數年,老人過世,其二子搶其枕,並撕之;磚塊落地,其子大悟,悔過不及。以醒後人。
古代的嗎?李元禮(619年-672年),唐高祖李淵的第十子。立為徐王。李元禮有3子,淮南王李茂性格酷薄,行為惡劣。父親李元禮卧病在床時,元禮寵姬趙氏貌美,李茂逼迫欲奪之。李元禮叱責李茂,李茂憤恨,屏斥李元禮的侍衛,斷絕了父親的葯膳。說:「既得五十年為王,更何煩服葯?」李元禮最終餓死,李茂後襲封父爵。上元年間,此事泄露,李茂被流放振州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