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一個男人只對自己的父母孝敬而對妻子的父母不孝敬,妻子該和他離婚嗎
我覺得復這個問題很嚴制重,一個男人怎麼可以這么小心眼。就算結婚前和岳父母有什麼矛盾,那或許是他們在為自己的女兒考慮,希望她不要嫁錯人。如今嫁都嫁了,都是一家人了,就是矛盾也解除了,對岳父母孝敬也是應該的。可居然還記恨於心,這樣小心眼的男人真是要不的,對岳父母都如此,誰知道以後會不會「小題大做」對自己的妻子也這樣。我看妻子還是早點看清「廬山真面目」的好!!
❷ 離婚前可以以孝敬父母的名義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嗎
您好,謝邀。
婚姻存續期間內,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將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但如果是贍養老人的必要費用則不認定為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是否構成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還要看情節才能判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❸ 我離婚後,找了一位戀人,准備再婚,母親不同意,說再婚很丟人沒面子,為了有個孝順之名,為了母親的面子
實在是不值得
❹ 夫妻一方可以以另一方不孝順父母為離婚理由嗎
只要有結婚證,就可以起訴離婚。理由當然是感情破裂,假如因「如做為媳婦以因曾受到公婆歧視、待慢、待遇不公為由阻止其丈夫盡孝」因此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當然屬於以上情況。就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成功,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債務承擔問題達成協議,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帶齊離婚協議、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雙方照片);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你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並可委託律師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❺ 因為孝順而結婚,會不會因為孝順而離婚 我很迷茫
我個人認為,孝順固然是好,但也不要拿自己的一生作為代價。父母催促他們的心裡是可以理解的,但自己應該要有主觀,不要盲目的去做
❻ 有多少女人是因為男人愚孝離婚的
還有的男人總是表現出一幅對媳婦滿不在乎的樣子,不就是個女人嘛!老子是干大事的,版婆婆媽媽的女人給我靠邊站權!
我不知道大家看不看台灣的綜藝節目,徐乃麟,庹宗康,高山峰,潘若迪……等等等等,哪個男人看起來不強勢?哪個男人沒本事?為什麼人家對媳婦都是服服帖帖的,你可以說是為了自己的形象故意在電視上說的。對了!男人的形象好,就是要對媳婦好!明白不!幼稚男們!
你可以說你孝順,你爸媽讓你幹啥你就幹啥,別人會說你是個孝子!但是你對媳婦不好,即使對你爸媽再好,別人也不會說你是個好男人!
不要覺得你為了你爸媽把媳婦休了就像幹了件多偉大的事一樣,主持了多大的一個公道一樣!多明白事理大徹大悟一樣!還在論壇上器宇軒昂的聲稱一定要選的話,肯定是老娘!是!這是處理問題最簡單也是最愚笨的方法,就是把矛盾的一方除掉就不會存在矛盾了!你的充其量就是個不會處理家事一味為爸媽著想的愚孝男!
❼ 請問就是刻碑寫孝名。如果離婚了的名字還寫在上面嗎
兩方都同意,沒意見就可以得。
❽ 一個顧家孝順的男人被出軌老婆騙離婚這時的男人應該取什麼網名合適
顧家孝順的男人被出軌老婆騙離婚這看著是男人悲哀其實也是男人的慶幸。早日和這種不珍惜生活放盪的女人分手並不是壞事。這時候心態末必是糟糕建議他取網名積極向上健康一點。我推薦一個雨過天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