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兩個兒子如何正確孝敬父母,父母應住在哪個兒子家
這種問題沒有正確答案的,父母在孩子小的時候沒有說先給誰吃飽再給版另外一個吃飯吧權?所以贍養老人這方面,只要良心過得去,就不要去計較住哪邊不住哪邊,而且當兒子的要爭的是這個月在你家吃的好住的好,等到我家就要吃的更好,照顧的更好才對。如果一定要分的明白清楚的話,那麼每家一樣的時間,誰也不吃虧。人在做天在看,孩子也在看,你怎麼對上面,將來孩子就怎麼對你。慎重對待。
『貳』 父母對兒子再不好,兒子都要對父母孝順,這句話是對的,還是錯的
我也是帶著這樣一個問題。
我從小是在奶奶、姥姥家長大的,作為我的父母,他們只顧工作。在我不到七歲的時候,他們生了我妹妹,從此對我妹各種好,菜里的肉她可以隨便挑,零食想要什麼買什麼。我出來上班的時候,2012年住宿舍,自己掏錢吃喝,一個月800的工資最後是給我餓跑的。我妹學校分配工作以後他們主動給她租房,時不時還問問錢夠不夠花。我媽現在做飯只做自己的,我有時候晚上九十點鍾到家,問她有吃的沒,告訴我沒有,我妹休息回來提前兩個小時把飯做好了等著,這就是我媽,說她偏心她還理直氣壯的告訴我就偏心了能怎麼著。
我媽從小沒少揍我,笤帚、擀麵杖都用過,有的是因為學習,有的我覺得更像是她氣不順故意找茬借題發揮。我曾經在她生日前一天問她『你猜明天是什麼日子』,她沒好氣的說了一句『要想說就說,不想說就別說』,然後我只能說句『沒事了』。這種事情不算少,我的話也越來越少,內向甚至是自閉,到現在我願意和陌生人多聊兩句卻不願和所謂的家人所說一個字。
人的心思基本上一眼就能看透,陌生人傷不到我,但那些家人帶來的傷害卻是實實在在逃不開的,一隻手拉著你告訴你我們血濃於水,一隻手卻要你無私付出。一邊告訴你家不是個講理的地方,一邊告訴你這個家是我的不樂意就搬出去。
從小特別恨我媽,這個恨源自於恐懼,只要有她在我就感覺我活不安穩,只要有她在就會出現打亂我全部計劃之後還死不認錯,最後張嘴閉嘴『我是你媽』開始打感情牌。她是我心裡的陰影,更是我的心魔。別跟我說什麼孝順,也別跟我說什麼倫理輩分,什麼包容、付出、奉獻,從小打我十幾年、偏心十幾年,所謂的感情還沒開始產生就已經被扼殺了。贍養,那是法律,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她勉勉強強養我到十八沒讓我餓死,我卻要遵守法律,物質上情感上都滿足她,而且還不止十八年,況且也不是像孩子一樣言聽計從,這公平嗎
『叄』 兩個兒子,一個富裕,送禮很多,自己挑剩的給父母,一個貧寒,省吃儉用攢些養老錢,但比前者差很多,哪個孝順呢
你這么在乎那個富的,你就是那個窮的。你呀,太笨了,什麼是孝道,你都不知道,就知道攀比,難怪你沒錢。孝順不是給多少錢,買多少東西。孝順是發自內心的。不要在乎別人說什麼。
多買幾本書給自己開開光。不喜歡看書就看看(翟鴻燊的孝道篇) 孩子,我們都老了,頭發已開始白了,而且越來越多,不再是原來的我們。當我們老的時候,請你們做兒女的理解我們,對我們有點耐心,不要嫌我們終日嘮嘮叨叨,說我們前言不搭後語,其實還不都是為你好。常言道: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我們老了,當我們吃飯漏嘴的時候,把飯菜撒落在衣服上的時候,千萬不要責怪我們,請你想一想,當初我們是如何手把手給你喂飯;當我們大小便失禁的時候,不要埋怨我們的遲鈍,請你想一想,你小的時候,我們是如何為你擦屎擦尿的;當我們說話忘了主題,請給我們多一點回想的時間,讓我們想一想再說。其實談什麼並不重要,只是有你在旁邊聽我們說下去,我們就心滿意足了。孝敬並不僅僅是物質和金錢。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時常牽掛著我們就行了。當我們在一起的時候,飯後你能給我們端杯熱茶,陽光燦爛的日子你能陪我們出去散散心,創造條件讓我們能和鄰居有交往的機會,一起聊聊天;等你長大了結婚了,生了孩子,把孩子帶回家,讓我們看看就開心;當你看著我們慢慢變老,直到彎腰駝背,老眼昏花的時候,你也不要悲傷,因為這是自然規律,生命的使然。你要理解我們!支持我們!當初是我們引領你走上了幸福的人生之路,如今也請你陪伴我們走完最後一段人生的路,請多給我們一點愛心吧!我們會感激你,回饋你感激的微笑,在微笑中凝聚著我們對你無限的愛···········。
『肆』 有兩個兒子,你覺得辛苦嗎
作為父母的,都想要自己能夠兒女雙全湊成一個好字,光有女孩或者是光有男孩的話,總歸是有點遺憾的。但是有的時候緣分就是這樣,給你兩個男孩或者是兩個女孩。一個家庭中如果生兩個男孩的話我想是非常的辛苦的。從生下來到結婚生子之後都需要為人父母的付出比別人更多的精力才行。
一:會經常打架。
家裡面有兩個男孩的人真的是理解這種痛苦了,因為是男孩子,所以兩個人小的時候在相處過程中會經常因為玩具打架,一會他搶他的玩具,或者是他打他一下,很容易就打起來。作為父母的,不能偏心,否則會讓另一個孩子心裏面不舒服。所以這是父母非常為難的。有一個男孩一個女孩或者是兩個女孩的話,這種情況都會好很多。
所以在我看來,養育兩個男孩是比較辛苦的,父母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才行。
『伍』 有兩個兒子,二兒子孝順大兒子不孝順,而媽媽卻向著大兒子,這是為什麼
我爸爸就這樣,很孝順,我大爺和我奶奶住農村,我爸爸住城市,生病住院都是我爸爸管,要啥買啥,沒事就回家看我爺爺奶奶,過節啥的就給錢。但是我大爺就沒有這樣了,我爺爺奶奶去我們家住院看病,我大爺就沒去看過,就是出院去了開車拉著他們接著走了。我奶奶特別向著我大爺,說他們好話,她還經常說我媽媽的不是,我媽媽回到家就做飯,我大娘他們呢是不到吃飯點不來。憑什麼!欺負人
『陸』 鄰居有倆兒子不孝順父親,如今母親70多歲雙眼瞎了,父親也氣死了,求輓聯
自古百善孝為先,若連從小養育自己的父母都不孝順,何談會去幫助別人,相信你一定是個善良的人,建議這樣的輓聯可以用一些通常的弔唁,以免用到不恰當處。
『柒』 兒子孝順,父母應該怎麼辦
兒子孝順那是上三輩積下的德,好好享受這天倫之樂!祝福你們!也祝福你兒子好人總有好報!
『捌』 贊美兒子孝順母親的感人句子
1. 母親的愛是永遠不會枯竭的。
2. dear媽媽:這十幾年來你辛苦了!期望在這個性的日子送上我個性的問候!祝:母親節快樂!媽媽我永遠愛你!
3. 羊有跪乳之情,鴉有反哺之義。而人也應有盡孝之念,莫等到欲盡孝而親不在,終留下人生的一大遺撼,要想將來不後悔莫及,從此刻就要從身邊的小事去感恩父母,回報父母。回報也不必須非的是物質上的回報,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情感上的。就算是遠渡重洋留學海外,我們時刻要懷揣著一顆感恩的心。正如世紀老人巴金所說:「我是春蠶吃的桑葉就要吐絲。」春蠶付出了,也獲得了,得到的卻是人們的贊美與欽佩。
4. 「孝」是中華民族上下五千年來所追求的美德,古人曾教導我們「百事孝為先」意思是教導我們所有善事中孝是最重要的,「親所好,力為具;親所惡,謹為去」意思是父母喜好的東西,子女要盡力為他們准備;父母厭惡的東西,要謹慎的為他們去掉。
5. 父母的愛應該是這樣的:它能激發起孩子對周圍的世界,對人所創造的一切關心,激發起他為人民服務的熱情!--蘇霍姆林斯基
6. 知恩圖報,善莫大焉。
7. 孝敬父母經常可以代替最高貴的感情。
8. 康乃馨的芬芳為母親溫馨的綻放,花兒的美麗如母親般慈祥的笑臉,淡淡地清香讓人陶醉心房,俗話說,父是天,母是地,多想永遠依在您懷里,不想走出您的手心,可是鳥兒有了翅膀,就會有要飛的慾望,我不斷地想飛,然而飛不出您深深地牽掛,無論我走到哪裡,您永遠都是我心靈的港灣。——白宇
9. 母愛勝於萬愛。——莎士比亞
10. 家是安穩的歸宿,家是彼此的約定,家是永恆的追尋;無論家多麼貧苦,它依舊是我們最安逸最豪華的驛站!
11. 爹娘面前能盡孝,一孝就是好兒男;翁婆身上能盡孝,又落孝來又落賢。意思是:孝敬父母就是好兒男,孝敬公公、婆婆,能落個既孝敬又賢惠的名聲。
12. 感恩母愛至永遠,這是發至肺腑的永遠不能忘懷的至深情感。盡管已入暮年,子孫滿堂,對母親的摯愛和懷念,刀刻斧鑿般地鑲嵌在心底,永恆。
13. 作為一個父親,最大的樂趣就在於:在其有生之年,能夠根據自己走過的路來啟發、教育子女。——蒙田
『玖』 家有兩個孩子,為什麼一個孩子無能不孝沒良心,另一個成為了成功人士+孝順+對父母特別好+心好
教育的問題唄,我知抄道你要襲說基因一樣,但是生長環境更重要。一樣米養百種人。對其中一個的偏愛就會造就另一個的嫉妒,父母父母還有父親和母親,一人像一個,那也有差異。雙胞胎的性格都還不一樣呢,他們長相一樣有什麼用嗎?所以呢,孩子無能,就過平凡的生活,吃飽穿暖,讓他跟下一代過去。讓他的子女教會他能力與孝心。年紀大了會悔過,也許還來得及的
『拾』 兒子一定要孝順父母嗎
一、江長祿先生來信 昨天上午我同太虛和尚訪問先生,談起許多佛教歷史和宗派的話,耽擱了一點多鍾的工夫,幾乎超過先生平日見客時間的規則五倍以上,實在抱歉的很。後來我和太虛匆匆出門,各自分途去了。晚邊回寓,我在桌子上偶然翻到最近《每周評論》的文藝那一欄,上面題目是「我的兒子」四個字,下面署了一個「適」字,大約是先生做的。這種議論我從前在《新潮》《新青年》各報上面已經領教多次,不過昨日因為見了先生,加上「叔度汪汪」的印象,應該格外注意一番。我就不免有些意見,提起筆來寫成一封白話信,送給先生,還求指教指教。 大作說,「樹本無心結子,我也無患於你。」這和孔融所說的「父之於子當有何親……」「子之於母亦復奚為……」差不多同一樣的口氣。我且不去管他。下文說的,「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你的恩誼。」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的說法。換一方面說,做兒子的也可模仿同樣口氣說道:「但是我既來了,你不能不養我教我,那是你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我的恩誼。」那麼兩方面湊泊起來,簡直是親子的關系,一方面變成了破形的義務者,他一方面變成了跛形的權利者,實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論,舊時代的見解,好端端生在社會一個人,前途何等遙遠,責任何等重大,為父母的單希望他做他倆的兒子,固然不對。但是照先生的主張,竟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白吃不回賬」的主顧,那又未免太「矯枉過正」罷。 現在我且丟卻親子的關系不談,先設一個譬喻來說。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裡住上若干年,並且供給我的衣食,後來又幫助我的學費,一直到我能夠獨立生活,他才放手。雖然這位朋友發了一個大願,立心做個大施主,並不希望我些許報答,難道我自問良心能夠就是這么拱拱手同他離開便算了嗎?我以為親子的關系,無論怎樣改革,總比朋友較深一層。就是同朋友一樣平等看待,果然有個鮑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夠說「不是待我的恩誼」罷。 大作結尾說道:「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這話我倒並不十分反對。但是我以為應該加上一個字,可以這么說:「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單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為甚麼要加上這一個字呢?因為兒子孝順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種信條,和那「梯弟」「信友」「愛群」等等是同樣重要的。舊時代學說把一切善行都歸納在「孝」字裡面,誠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驅逐出境」,劃在做人事業范圍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夠做一個堂堂的人。換一句話,就是人若要做一個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個不孝之子不可。總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與做人的信條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為「孝」字雖然沒有「萬能」的本領,但總還夠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條湊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厲風行」硬要把他「驅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個地方談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聯想到先生個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貴同鄉,當時插嘴說道:「現在一般人都把胡適之看做洪水猛獸一樣,其實適之這個人舊道德並不壞。」說罷,並且引起事實為證。我自然是很相信的。照這位貴同鄉的說話推測起來,先生平日對於父母當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為,是決無疑義了。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淺薄的青年,動輒抄襲名人一兩句話,敢於扯起幌子,便「肆無忌憚」起來。打個比方,有人昨天看見《每周評論》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說道:「胡先生教我做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母的孝順兒子。」久而久之,社會上布滿了這種議論,那麼任憑父母老病凍餓以至於死,卻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無非看見舊式家庭過於「束縛馳驟」,急急地要替他調換空氣,不知不覺言之太過,那也難怪。從前朱晦庵說得好,「教學者如扶醉人」,現在的中國人真算是大多數醉倒了。先生可憐他們,當下告奮勇,使一股大勁,把他從東邊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邊去。那不是和沒有扶起一樣嗎?萬一不幸,連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誰叫冤呢? 二、我答汪先生的信 「父母於子無思」的話,從王充、孔融以來,也很久了。從前有人說我曾提倡這話,我實在不能承認。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個兒子,我才想到這個問題上去。我想這個孩子自己並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塗的給了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也並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我們既無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為有思於他?他既無意求生,我們生了他,我們對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們糊里糊塗的替社會上添了一個人,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福,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該負一部分的責任。說得偏激一點,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成壞習慣,做一個短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只是我們種下禍根之後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思典嗎? 先生說我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白吃不還賬」的主顧。這是先生誤會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這個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來,叫他們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種「放高利貸」的債主。 我的意思以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里,故戰陣無勇,蒞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這種學說,先生也承認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兒子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順兒子。我的意想以為「一個堂堂的人」決不致於做打爹罵娘的事,決不致於對他的父母毫無感情。 但是我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話很可研究:(《新潮》第五號頁八五一) (阿爾文夫人)我們不要講得這樣寬泛。應該說:「歐士華應該愛敬阿爾文先生(歐士華之父)嗎?」 這是說,「一個孩子應該愛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種信條,但是有時未必適用。即如阿爾文一生縱淫,死於花柳毒,還把遺毒傳給他的兒子歐士華,後來歐士華毒發而死。請問歐士華應該孝順阿爾文嗎?若照中國古代的倫理觀念自然不成問題。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問題了。假如我染著花柳毒,生下兒子又聾又瞎,終身殘廢,他應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把我的兒子應得的遺產都拿去賭輸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著,他應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賣國賣主義,做了一國一世的大罪人,他應該愛敬我嗎? 至於先生說的,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說,「胡先生教我做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母的孝順兒子。」這是他自己錯了。我的詩是發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並不曾教訓人家的兒子! 總之,我只說了我自己承認對兒子無息,至於兒子將來對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不管了。 先生又要我做「我的父母」的詩。我對於這個題目,也曾有詩,載在《每周評論》第一期和《新潮》第二期里。原題《我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