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對兒子再不好,兒子都要對父母孝順,這句話是對的,還是錯的
我也是帶著這樣一個問題。
我從小是在奶奶、姥姥家長大的,作為我的父母,他們只顧工作。在我不到七歲的時候,他們生了我妹妹,從此對我妹各種好,菜里的肉她可以隨便挑,零食想要什麼買什麼。我出來上班的時候,2012年住宿舍,自己掏錢吃喝,一個月800的工資最後是給我餓跑的。我妹學校分配工作以後他們主動給她租房,時不時還問問錢夠不夠花。我媽現在做飯只做自己的,我有時候晚上九十點鍾到家,問她有吃的沒,告訴我沒有,我妹休息回來提前兩個小時把飯做好了等著,這就是我媽,說她偏心她還理直氣壯的告訴我就偏心了能怎麼著。
我媽從小沒少揍我,笤帚、擀麵杖都用過,有的是因為學習,有的我覺得更像是她氣不順故意找茬借題發揮。我曾經在她生日前一天問她『你猜明天是什麼日子』,她沒好氣的說了一句『要想說就說,不想說就別說』,然後我只能說句『沒事了』。這種事情不算少,我的話也越來越少,內向甚至是自閉,到現在我願意和陌生人多聊兩句卻不願和所謂的家人所說一個字。
人的心思基本上一眼就能看透,陌生人傷不到我,但那些家人帶來的傷害卻是實實在在逃不開的,一隻手拉著你告訴你我們血濃於水,一隻手卻要你無私付出。一邊告訴你家不是個講理的地方,一邊告訴你這個家是我的不樂意就搬出去。
從小特別恨我媽,這個恨源自於恐懼,只要有她在我就感覺我活不安穩,只要有她在就會出現打亂我全部計劃之後還死不認錯,最後張嘴閉嘴『我是你媽』開始打感情牌。她是我心裡的陰影,更是我的心魔。別跟我說什麼孝順,也別跟我說什麼倫理輩分,什麼包容、付出、奉獻,從小打我十幾年、偏心十幾年,所謂的感情還沒開始產生就已經被扼殺了。贍養,那是法律,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她勉勉強強養我到十八沒讓我餓死,我卻要遵守法律,物質上情感上都滿足她,而且還不止十八年,況且也不是像孩子一樣言聽計從,這公平嗎
❷ 做一個孝順的孩子,不一定要全部都父母的話吧
做為一個孝順的子女,是應該要聽父母的話,但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一個正直的人,他會判斷是非。正確的我們應該服從,錯誤的我們應該就糾正!
❸ 家庭中的孩子不孝順是因為家長沒做好哪三點
很多關於空巢老人的采訪或者新聞中,都會有這樣的一段對話。以平常人的思維,在看到一些老人獨自生活或者生活標准很差的時候,我們也會發出“他們的孩子呢?”這種疑問。
然而,我們總是在得到答案的時候,心裡就會很難受,他們的子女不管他們,其實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孝順的。
那麼,我相信,大部分父母肯定都不會希望自己以後有這種遭遇,也不希望自己以後的孩子是不孝順的,這非常令人寒心,也是非常可怕的。
作為父母,你也會覺得這是很可怕的對嗎?所以,不要溺愛,溺愛會毀了孩子。
我們重視關愛、寵愛,但應避免溺愛。
孩子都是心頭肉,作為父母都希望孩子快樂成長,但如果教育了這么多年的孩子,突然就對自己說出絕情不孝的話,家長肯定會很難受。
❹ 父母對兒子不好兒子也要孝順嗎
其實這個問題是找不到准確答案的,只是個意見而已,父母是如何對兒子不好的,那兒子對父母呢是什麼樣?
佛教承認人性是善良的,只要放下屠刀,立地就可以成佛。也就是說任何人都是可以感化的
❺ 倘若父母對孩子不好,那孩子還要孝順嗎
我可以舉自己的例子。
在高考的時候,我第一年沒考上,第二年沒考上,第三年才考上了。我用了三年的時間和我的同學拼了一年,我在北大畢業的時候,我們全班50個同學,我是全班倒數第五名,但成績並沒有阻礙我做成自己的事業。
人的成長是一輩子的事情,絕對不是你在小學、大學所得的分數決定的。分數對於孩子來說很重要,但是不能因為孩子分數低就認為孩子沒出息。
請家長一定要改一改判斷成功的標准。
孩子分數高是成功的標准之一,但是千萬不要把它當作是必然的標准,更不能當做是惟一的標准。
否則你的孩子就會受到無數的傷害,因為任何一次考試只有一個第一名。
如果一個班裡有40名學生,難道除了第一名,其餘的39個孩子都是笨蛋嗎?都是失敗者嗎?絕對不是!
所以我有一種自我解嘲說法:其實當第一名也確實不容易,因為他走得很辛苦,往前面一看,一個追趕的人都沒有,往後面一看,全班都在追自己,追的自己半死不活,所以第一名沒有什麼好當的。
當最後一名多幸福呀,往前一看,都是被自己追的半死不活的人,往後一看,一個追自己的人都沒有,你想這種生活多瀟灑呀!
當然這種觀點不能和孩子說,你一定要學會怎麼鼓勵孩子。這次考倒數第一,下次我會鼓勵他考倒數第二,這次他考20分,下次我會鼓勵他考30分。千萬不要說你的孩子,這次考了60分,你告訴他下次不考90分就別進家門。
你這么說,有的孩子當然會拚命學,但有的孩子拼了命也到不了90分,那他怎麼辦呢?難道真的不讓他進家門么?你肯定讓他進家門,你讓他進家門就意味著你說話不算數,孩子以後就知道了,我爸爸媽媽是說話不算數的,那我以後就無所謂了,他反正不會不讓我進家門,父母就這么被孩子刺中了。
所以做父母的一定要記清楚,絕對不能讓孩子吃住你,絕對不能要什麼給什麼。
比如說這個孩子愛吃麥當勞,你就可以把它當成一種誘惑,答應孩子考到10分,就帶他去吃麥當勞,然後再把孩子的分數一點一點加上去。比如說你的孩子考了60分,你千萬不要說下回你要考到90分,或者把孩子臭罵一頓。
你要對孩子說,60分已經不錯了,下回你能不能考到70分,我不把你跟班裡的同學比,我只看你今天要比昨天進步,你明天要比今天進步,這個孩子的分數在潛移默化中就上去了。
他每上去一點,你都要鼓勵他。
當分數考得更低的時候,你要告訴孩子,這次可能是偶然的失誤,爸爸媽媽支持你,千萬不要傷害孩子學習的積極性。
❻ 兒子對父母不孝順,做父母的該如何
首先不要太溺愛自己的孩子,其實對於許多父母來說,這是一個普遍的問題。他們太寵愛自己的孩子了。他們想給自己的孩子最好的。他們不想讓孩子做任何事情。盡可能滿足孩子們的要求。如果孩子們喜歡比較,他們將為孩子們購買一個品牌的衣服,這樣過度受過教育的孩子只會更自私自我。在經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他們可以使孩子的穿著更好,但是他們必須教育孩子不要進行比較。
這樣的父母會使孩子形成心理陰影。彷彿愛是賜給了他的兄弟姐妹,自己沒有被愛過。從長遠來看,被忽視的孩子與父母之間會有鴻溝,長大後很難尊敬父母。因此,在家庭中有兩個或多個孩子的父母不應該偏心,而要讓孩子感受到同樣的愛。如果孩子不孝順父母,那對孩子來說就是一個不好的榜樣。
❼ 每天和父親吵架,是兒子就必須孝順父親嗎哪怕他說的每句都是錯的
這個從親情上是不能割裂的,古話說:順者為孝。但是你明知他錯了,但是你按照他說的做,那也是錯的啊!你可以表面答應或不表態,以免激化父子矛盾,但是自己怎麼做心裡有數就好
❽ 兒子不孝怎麼辦
人生在世孝為先,兒子不孝首先是父母的責任,養不教父之過,現在要改變是不容易的,要想要兒孝順,做父母的首先以身作責做出表率作用,給兒樹立傍樣,這樣兒子就會耳聞目染照學照作肯定會孝順的。
❾ 兒子一定要孝順父母嗎
一、江長祿先生來信 昨天上午我同太虛和尚訪問先生,談起許多佛教歷史和宗派的話,耽擱了一點多鍾的工夫,幾乎超過先生平日見客時間的規則五倍以上,實在抱歉的很。後來我和太虛匆匆出門,各自分途去了。晚邊回寓,我在桌子上偶然翻到最近《每周評論》的文藝那一欄,上面題目是「我的兒子」四個字,下面署了一個「適」字,大約是先生做的。這種議論我從前在《新潮》《新青年》各報上面已經領教多次,不過昨日因為見了先生,加上「叔度汪汪」的印象,應該格外注意一番。我就不免有些意見,提起筆來寫成一封白話信,送給先生,還求指教指教。 大作說,「樹本無心結子,我也無患於你。」這和孔融所說的「父之於子當有何親……」「子之於母亦復奚為……」差不多同一樣的口氣。我且不去管他。下文說的,「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你的恩誼。」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的說法。換一方面說,做兒子的也可模仿同樣口氣說道:「但是我既來了,你不能不養我教我,那是你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我的恩誼。」那麼兩方面湊泊起來,簡直是親子的關系,一方面變成了破形的義務者,他一方面變成了跛形的權利者,實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論,舊時代的見解,好端端生在社會一個人,前途何等遙遠,責任何等重大,為父母的單希望他做他倆的兒子,固然不對。但是照先生的主張,竟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白吃不回賬」的主顧,那又未免太「矯枉過正」罷。 現在我且丟卻親子的關系不談,先設一個譬喻來說。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裡住上若干年,並且供給我的衣食,後來又幫助我的學費,一直到我能夠獨立生活,他才放手。雖然這位朋友發了一個大願,立心做個大施主,並不希望我些許報答,難道我自問良心能夠就是這么拱拱手同他離開便算了嗎?我以為親子的關系,無論怎樣改革,總比朋友較深一層。就是同朋友一樣平等看待,果然有個鮑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夠說「不是待我的恩誼」罷。 大作結尾說道:「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這話我倒並不十分反對。但是我以為應該加上一個字,可以這么說:「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單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為甚麼要加上這一個字呢?因為兒子孝順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種信條,和那「梯弟」「信友」「愛群」等等是同樣重要的。舊時代學說把一切善行都歸納在「孝」字裡面,誠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驅逐出境」,劃在做人事業范圍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夠做一個堂堂的人。換一句話,就是人若要做一個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個不孝之子不可。總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與做人的信條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為「孝」字雖然沒有「萬能」的本領,但總還夠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條湊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厲風行」硬要把他「驅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個地方談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聯想到先生個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貴同鄉,當時插嘴說道:「現在一般人都把胡適之看做洪水猛獸一樣,其實適之這個人舊道德並不壞。」說罷,並且引起事實為證。我自然是很相信的。照這位貴同鄉的說話推測起來,先生平日對於父母當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為,是決無疑義了。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淺薄的青年,動輒抄襲名人一兩句話,敢於扯起幌子,便「肆無忌憚」起來。打個比方,有人昨天看見《每周評論》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說道:「胡先生教我做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母的孝順兒子。」久而久之,社會上布滿了這種議論,那麼任憑父母老病凍餓以至於死,卻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無非看見舊式家庭過於「束縛馳驟」,急急地要替他調換空氣,不知不覺言之太過,那也難怪。從前朱晦庵說得好,「教學者如扶醉人」,現在的中國人真算是大多數醉倒了。先生可憐他們,當下告奮勇,使一股大勁,把他從東邊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邊去。那不是和沒有扶起一樣嗎?萬一不幸,連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誰叫冤呢? 二、我答汪先生的信 「父母於子無思」的話,從王充、孔融以來,也很久了。從前有人說我曾提倡這話,我實在不能承認。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個兒子,我才想到這個問題上去。我想這個孩子自己並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塗的給了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也並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我們既無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為有思於他?他既無意求生,我們生了他,我們對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們糊里糊塗的替社會上添了一個人,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福,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該負一部分的責任。說得偏激一點,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成壞習慣,做一個短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只是我們種下禍根之後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思典嗎? 先生說我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白吃不還賬」的主顧。這是先生誤會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這個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來,叫他們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種「放高利貸」的債主。 我的意思以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里,故戰陣無勇,蒞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這種學說,先生也承認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兒子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順兒子。我的意想以為「一個堂堂的人」決不致於做打爹罵娘的事,決不致於對他的父母毫無感情。 但是我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話很可研究:(《新潮》第五號頁八五一) (阿爾文夫人)我們不要講得這樣寬泛。應該說:「歐士華應該愛敬阿爾文先生(歐士華之父)嗎?」 這是說,「一個孩子應該愛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種信條,但是有時未必適用。即如阿爾文一生縱淫,死於花柳毒,還把遺毒傳給他的兒子歐士華,後來歐士華毒發而死。請問歐士華應該孝順阿爾文嗎?若照中國古代的倫理觀念自然不成問題。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問題了。假如我染著花柳毒,生下兒子又聾又瞎,終身殘廢,他應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把我的兒子應得的遺產都拿去賭輸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著,他應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賣國賣主義,做了一國一世的大罪人,他應該愛敬我嗎? 至於先生說的,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說,「胡先生教我做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母的孝順兒子。」這是他自己錯了。我的詩是發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並不曾教訓人家的兒子! 總之,我只說了我自己承認對兒子無息,至於兒子將來對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不管了。 先生又要我做「我的父母」的詩。我對於這個題目,也曾有詩,載在《每周評論》第一期和《新潮》第二期里。原題《我的兒子》
❿ 我是當兒子的可我感覺我越來越不孝順了,怎麼辦
現在的孩子都自私 主要是你們慣的 等走入社會慢慢會體諒父母的不易,也就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