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孝敬父母是個人義務,還是情分
既是情分,也是責任,父
母含辛茹苦把你養大,他
們現在老了,羔羊跪乳,
烏鴉反哺,做兒女的孝敬
父母是一份義務,是義不
容辭的責任。
㈡ 瞻養老人的協議怎麼寫
瞻養人: 瞻養人: 瞻養人:
被瞻養人: 被瞻養人:
瞻養人與被瞻養人的關系是兒子與父親和兒子與母親的關系.
瞻養人配偶的身份、義務、權利與瞻養人本人相同。
兒女瞻養.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責無旁貸的義務和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根據我們家庭的實際情況,保障父母病有所醫.老有所養.現制定本協議.
一.建立養老.醫療基金.在曾集農業銀行以父親或母親的名字開戶,瞻養人每人必須在每年的 月 日存入 元, 元, 元.(此為基數,上不封頂.)存摺由父母保管,密碼暫由瞻養人推舉其以外誠實守信的人保管.此存摺(卡)為專用存摺(卡).自被瞻仰人喪失勞動能力時開始啟用。
二.存摺里的款項必須專款專用.只能用作醫療(住院.大額門診如檢查.檢驗)和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指重病.年邁.意外等原因造成.下同)的日常生活料理以及後事(安葬)等的費用開支.這些開支的費用必須以發票.條據等公示於所有瞻養人後據實銷帳.有必要建立<收支明細賬>。
三.父母的勞動所得和政策性等收入不進入該存摺.
四.基金建立期間,若發生赤字的無條件由三個瞻養人公攤。
五.除基金外,瞻養人公攤費用或其他事項(如客人祝壽的禮金等)產生的所有結餘款必須進入該存摺,包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款等等.
六.被瞻養人(父、母)的勞動所得由他們自己支配,其財產有權依法處分.瞻養人和其他子女不得干涉,不得隨意享有,更不得佔有和強行索取.應當享有的,必須遵從他們的意願許可.其餘當事人有知道是父母的真實意思表示的權利.沒有享有的不得責怪.埋怨.
七.父或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後,其農田不能耕種.收獲時,兒女有幫助勞動的義務,未參加勞動的須以資代勞.若生產資料和雇請勞工等的生產成本開支不足的部分可在存摺里取出先行墊付.收獲後,除留足必需的口糧口油和生活開支外,其餘所有收入均必須進入存摺.帳目必須清楚.
八.父母的房屋和生活.生產用品等,瞻養人有幫助維修的義務.超過300元的大額開支不得在基金中支出,應由瞻養人另行公攤.
㈢ 贍養協議 贈與
1、遺贈贍養協議,是權利義務的體現。
2、一方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贈與遺產。
㈣ 想請教一下就跟兄弟父母之間簽訂就是以後父母東西誰誰就贍養,不給誰誰就不贍養這樣的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
這種協議是無效的。無論如何,子女都必須贍養父母,即便是父母並沒有撫養過你,你的贍養的責任也依然存在。
㈤ 關於「父子協議」的作文,大家幫忙啊!
1,改革開放,社會發展,外國思想做法進入國內,中國的傳統美德和這個協議的碰撞 矛盾 我是你的話正反兩方面都說
2,議論文
最好是就「協定」的對或不對來寫最簡單,如果辯證地寫會比較多,而且每個方面不容易全面。
贊同:(傳統的雙向依賴的親情和孝道是建立在農村社會多子女的人口基礎和小農經濟的基礎之上的,隨著時代的發展,已經成為一種消極因素,應該有一種新型的父與子代之間的關系來代替)
不贊同:圍繞孝的含義去寫(比如孝不是建立在物質基礎,而是建立在道德與人性上)
3,你可以寫這種經濟上的獨立是符合當今社會的發展需要的,但是經濟上的獨立並不意味著親情的泯滅,父母與兒女之間不相互依賴的是經濟不是感情
4,我們從正規的思路切入,分法理和情理來看。
首先說法:就這個「父子協議」本身而言,顯示出的是中國家長對孩子過多的溺愛,以及孩子的不知道感恩。怎麼說?從法律上來說,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是到孩子18歲成人,父母本身就沒有義務承擔孩子「高等教育、謀業、結婚」等等等等;另一方面,贍養父母是做子女的義務。例子中的兒子自以為能夠自理自立了,就不再需要父母的錢物了,也可以不用孝敬父母了——這顯然是把父母的寵愛當做必然,推卸自己應盡的責任。(早20年他幹嘛去了。)例子中的家長會願意做這樣的協議,顯然也是把孩子成年後的那些事當作了自己的事情(其實本來就不用他們操心)
轉折說情:千千萬萬的父母們不是不知道,撫養孩子的義務只需要到18歲,但是他們無怨無悔地為了孩子付出一生——是因為愛,而不是法。
所以,作為孩子,我們要做的是感恩,真的去愛父母——父母為我們付出的最多、最珍貴的不是那些錢,而是他們的愛。
時代在變,人們愈發有經濟頭腦,從小有理財的概念,對我們來說是件好事,但那是用在工作中、用在商場上,而不是用在無法用金錢衡量的情感上。父母對孩子的愛,歷經十年二十年乃至更長的時間,從未改變。
最後,「家」不是一個講「道理」的地方(父母給孩子的還是沒有道理的),家需要的是愛,「愛」才是家的所有的「道」和「理」。
還有一些範文:
地址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825a0a0100az8x.html
㈥ 父子協議 作文
1,改革開放,社會發展,外國思想做法進入國內,中國的傳統美德和這個協議的碰撞矛盾我是你的話正反兩方面都說
2,議論文
最好是就「協定」的對或不對來寫最簡單,如果辯證地寫會比較多,而且每個方面不容易全面。
贊同:(傳統的雙向依賴的親情和孝道是建立在農村社會多子女的人口基礎和小農經濟的基礎之上的,隨著時代的發展,已經成為一種消極因素,應該有一種新型的父與子代之間的關系來代替)
不贊同:圍繞孝的含義去寫(比如孝不是建立在物質基礎,而是建立在道德與人性上)
3,你可以寫這種經濟上的獨立是符合當今社會的發展需要的,但是經濟上的獨立並不意味著親情的泯滅,父母與兒女之間不相互依賴的是經濟不是感情
4,我們從正規的思路切入,分法理和情理來看。
首先說法:就這個「父子協議」本身而言,顯示出的是中國家長對孩子過多的溺愛,以及孩子的不知道感恩。怎麼說?從法律上來說,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是到孩子18歲成人,父母本身就沒有義務承擔孩子「高等教育、謀業、結婚」等等等等;另一方面,贍養父母是做子女的義務。例子中的兒子自以為能夠自理自立了,就不再需要父母的錢物了,也可以不用孝敬父母了——這顯然是把父母的寵愛當做必然,推卸自己應盡的責任。(早20年他幹嘛去了。)例子中的家長會願意做這樣的協議,顯然也是把孩子成年後的那些事當作了自己的事情(其實本來就不用他們操心)
轉折說情:千千萬萬的父母們不是不知道,撫養孩子的義務只需要到18歲,但是他們無怨無悔地為了孩子付出一生——是因為愛,而不是法。
所以,作為孩子,我們要做的是感恩,真的去愛父母——父母為我們付出的最多、最珍貴的不是那些錢,而是他們的愛。
時代在變,人們愈發有經濟頭腦,從小有理財的概念,對我們來說是件好事,但那是用在工作中、用在商場上,而不是用在無法用金錢衡量的情感上。父母對孩子的愛,歷經十年二十年乃至更長的時間,從未改變。
最後,「家」不是一個講「道理」的地方(父母給孩子的還是沒有道理的),家需要的是愛,「愛」才是家的所有的「道」和「理」。
還有一些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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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兒媳孝敬母親協議
這個我個人認為不需要寫協議,如果兒媳有孝心的,不寫協議也會孝順,否則寫的再好也沒用。
㈧ 陽光人壽孝順保條款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陽光人壽孝順保防癌疾病保險保險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後復效)之日起180天內,被保險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確診患本合同所約定的「惡性腫瘤」;
(二)因導致「惡性腫瘤」的相關疾病就診,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將無息退還您所交納的保險費。這180天的時間稱為等待期。
被保險人於等待期後發生保險事故,我們按照下列方式給付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經我們認可的醫院,專科醫生確診首次患本合同約定的惡性腫瘤(無論一種或多種),本合同效力終止,我們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給付惡性腫瘤保險金。
1、如果單是此防癌險,那麼根據保險責任來說,住院醫療是不報銷的;
2、如果附加了住院醫療險,那麼因為住院治療費用就可以報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