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兒女不孝順,能繼承老人的遺產嗎法律有規定嗎
兒女孝順與否是來一個相對概源念,主觀性也比較強。孝順與否與繼承沒有直接關系,繼承權的取得首先是繼承人得有繼承資格,即滿足繼承法規定的條件;其次就是被繼承人有沒有這個意願讓他繼承,如果被繼承人雖然知道繼承他財產的人不孝順,但還是願意讓他繼承,那別人也沒有辦法。因此,能不能繼承遺產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而不能一刀切。
法律規定,如果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遺棄被繼承人是指有贍養能力、扶養能力的繼承人,拒絕贍養或撫養沒有獨立生活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的被繼承人的行為。虐待被繼承人主要是指經常對被繼承人進行肉體或精神上的折磨,如打罵、侮辱、凍餓等,但是繼承人以後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遺棄人、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以不剝奪其繼承權。由此可見,如果不是前面所說的情節嚴重的對被繼承人進行虐待、遺棄的行為,不能以不孝順為由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
另外,繼承分兩種: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後者的繼承是有順序的,處於同一繼承順序的有同等繼承權,這個與是否孝順沒有關系。前者由被繼承人指定遺產繼承者,這個不受繼承順序和血緣關系的限制,當兒女不孝順時,被繼承者可以指定自己的遺產繼承人。
Ⅱ 求古今中外不孝順父母的事例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出自《孟子·離婁上》。原文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十三經註疏》中在「無後為大」下面有注雲:「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用白話文來解釋就是: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來供養父母,這是第二種不孝;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這是第三種不孝。
第一件事:
子女贍養父母,那是無可爭議的事,但在淄博就有這么兩位老人,雖說是兒女不少,可真是盡孝道的卻沒有一個,萬般無奈之下,兩位老人將自己的親生骨肉告上了法庭。考慮到兩位老人年邁行動不便和使村民受到教育的目的,法院還特意將法庭開進了當事人的村頭。
今年76歲的向兆剛和81歲的邢蘭英夫婦,是淄博市張店區中埠鎮大寨村村民,兩位老人含辛茹苦地把幾個孩子拉扯大,如今人也老了,該是享享輕福的的時候了,可讓老兩口沒
想到的是,幾個孩子是個頂個的不孝順。
他們老兩口,吃不上,穿不上,就連喝水也成了問題,房子破了還得自己修。可這忍忍倒也罷了,可這幾個兒子隔三差五就對他們又打又罵的,他們實在是受夠這個氣了。從1986年到現在,兩位老人先後四次將五個兒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生活費,可大兒子向希福一直少給甚至不給,結果其他幾個兒子都跟著學。眼看歲數大了、身體也大不如前,可兒子們絲毫沒有悔悟的意思,兩位老人只好第五次狀告自己的親生骨肉。
可大兒子向希福卻提出了這樣的推脫理由:我從小落上了腰腿痛病,腰肌勞損,腳部骨折,多發部位骨折,現在更加嚴重,一直治療不好,就這樣為我的經濟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我現在不是不想養老人,但是我實在是沒能力了。
話是這樣說,但大兒子又不能提供有效的病歷證據,於是法庭對他提出的理由不予採納,合議庭當庭宣判,結果如下:
自2006年5月起,被告向希福、向希貴、向希榮、向希濤、向希勝、向希美每人每月付給兩原告贍養費50元,每月20日前付清。
除了支付相應的贍養費外,法庭還就六個子女如何在規定時間內向老人繳納小麥、生活用煤、醫療費等方面作了詳細要求。
對於這樣的判決,大兒子向希福現在還是那句話:我就是沒有能力,我能力有限。
法庭判也判了,如果兩位老人的孩子不在規定時間內履行義務,兩位老人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件事:
山西永濟八旬老人王秀英兒孫滿堂卻孤苦離世,死前6天老人被7名兒女扔在醫院,無人過問。2006年12月8日,當地媒體報道了老人的遭遇,7子女仍沒人到醫院。此事,村傳鄉、鄉傳縣,引起當地輿論的一致譴責。2007年1月17日,山西永濟紀委對老人4個有黨籍和公職的子女分別給予處分
《湖南茶陵6個不孝子女竟叫母親住豬圈》,居住在茶陵縣舲舫鄉中洲村的共和國將軍譚家述的嫡親侄媳婦,雖有六個兒女,但卻常年居住在豬圈。幾個兒女都有閑置的房屋,而譚奶奶卻被兒女們安置在豬圈改造的小屋內,靠撿垃圾獨居
今年76歲的向兆剛和81歲的邢蘭英夫婦,是淄博市張店區中埠鎮大寨村村民,兩位老人含辛茹苦地把幾個孩子拉扯大,如今人也老了,該是享享輕福的的時候了,可讓老兩口沒想到的是,幾個孩子是個頂個的不孝順他們老兩口,吃不上,穿不上,就連喝水也成了問題,房子破了還得自己修。可這忍忍倒也罷了,可這幾個兒子隔三差五就對他們又打又罵的,他們實在是受夠這個氣了。從1986年到現在,兩位老人先後四次將五個兒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生活費,可大兒子向希福一直少給甚至不給,結果其他幾個兒子都跟著學。眼看歲數大了、身體也大不如前,可兒子們絲毫沒有悔悟的意思,兩位老人只好第五次狀告自己的親生骨肉。
山西永濟八旬老人王秀英兒孫滿堂卻孤苦離世,死前6天老人被7名兒女扔在醫院,無人過問。2006年12月8日,當地媒體報道了老人的遭遇,7子女仍沒人到醫院。此事,村傳鄉、鄉傳縣,引起當地輿論的一致譴責。2007年1月17日,山西永濟紀委對老人4個有黨籍和公職的子女分別給予處分
Ⅲ 子女不孝順能繼承遺產嗎
兒女孝順與否是一個相對概念,主觀性也比較強。孝順與否與繼承沒有直接關系,版繼承權的取得權首先是繼承人得有繼承資格,即滿足繼承法規定的條件;其次就是被繼承人有沒有這個意願讓他繼承,如果被繼承人雖然知道繼承他財產的人不孝順,但還是願意讓他繼承,那別人也沒有辦法。因此,能不能繼承遺產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而不能一刀切。
法律規定,如果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遺棄被繼承人是指有贍養能力、扶養能力的繼承人,拒絕贍養或撫養沒有獨立生活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的被繼承人的行為。虐待被繼承人主要是指經常對被繼承人進行肉體或精神上的折磨,如打罵、侮辱、凍餓等,但是繼承人以後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遺棄人、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以不剝奪其繼承權。由此可見,如果不是前面所說的情節嚴重的對被繼承人進行虐待、遺棄的行為,不能以不孝順為由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
另外,繼承分兩種: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後者的繼承是有順序的,處於同一繼承順序的有同等繼承權,這個與是否孝順沒有關系。前者由被繼承人指定遺產繼承者,這個不受繼承順序和血緣關系的限制,當兒女不孝順時,被繼承者可以指定自己的遺產繼承人。
Ⅳ 兒女不孝。我該怎樣處理自己的遺產,
自己可以寫贈予合同,贈與孝順的子女。
Ⅳ 的子女不孝順,遺產怎麼分配
可以留給照料老人晚年生活的子女
Ⅵ 子女對父母的孝順或不孝的實例,最近發生的!灰常急!
近日,記者在農村采訪時,部分村民反映,有的子女拿了征地補償款後,自己在市區購買了高檔住宅,而讓老人住在破舊不堪的舊屋子裡。有些子女平時對父母百般殷勤,只要一涉及到錢,則個個成了困難戶,連父母生病都不肯拿出錢來治療。這些不孝子女的行為應該受到社會的譴責。
實例一
兒子用補償款購新房 父母成了「空巢老人」
今年上半年,石門鎮一名姓張的村幹部在一次村民走訪中發現,有一戶以前人丁興旺的家庭,老屋裡突然之間只剩下了兩位70多歲的老人。原來,子女在拿了征地補償款後,自己在市區購買了一套住房,而將年邁的父母丟在了家裡。「一開始,我們以為老人的子女會經常來看看他們,但現在半年多時間過去了,兒子和媳婦才來過兩次,有時老人想看看孫子,多次打電話去,但這個小小的願望也很難實現。」這名村幹部說,老人兒媳的口碑在村子裡不太好,跟婆婆之間經常會有小矛盾發生,「但是不管怎樣,父母已經70多歲了,經常回來照顧照顧也是人之常情。」但事與願違,兒子、媳婦搬出去住後,沒有重大事情,他們是不會回老家的,這給老人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不便。
另一名村幹部說,兒子、媳婦搬出去住後,老家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兩位老人來做。今年夏天,一場雷陣雨將老屋內的保險絲燒斷了,為了能盡快用上電,老人只好去找村裡的電工,不幸在路上被一條野狗咬了一口,幾個懂些醫學常識的村民建議他連夜趕到市區打狂犬疫苗,於是老人趕緊給兒子打電話,想讓兒子來帶他去市區治療,沒想到兒子稱自己在外面吃飯,過會再打電話,結果老人等了一個晚上,也沒等到兒子的電話。鄰居沈老伯說,自從老人的兒子、媳婦搬出去住之後,兩位老人十分孤獨,以前還會到鄰居家串串門、聊聊天,現在晚上7時不到就關門睡覺。不少村民氣憤地說,兒子、媳婦買房的錢,很大一部分是老人的征地補償款,在買房時前一個「爸」後一個「媽」,一旦買好了房,就對老人不聞不問,就連節假日,家裡也只有老兩口。
實例二:
生了3個子女 父母生病時誰都不肯出錢
崇福鎮一戶農家,三代同堂,平時關系也算融洽。這個家庭的當家人是一名姓朱的60多歲的老人,他與老伴共育有一子兩女。兩個女兒都出嫁了。朱老伯夫婦一直以來都是做蔬菜批發生意的,每天幾乎天不亮就要出門了,10多年下來老兩口疾病纏身,但是為了能給兒子攢錢辦個風風光光的婚禮,他們的病能熬則熬、一拖再拖。村委會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1996年兩個女兒出嫁時,朱老伯夫婦准備的嫁妝在村裡算得上很體面了,拿出了老人一半的積蓄。2000年春節過後,二十七八歲的兒子跟女朋友又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了,農村地區的規矩是娶媳婦必須造房子或是買房子,為此老兩口用剩下的一半積蓄造了一幢婚房。女兒、兒子都成家後,老兩口也算是了卻了心事,一家人之間倒也融洽,兒子、媳婦待他們還算不錯,兩個女兒也會隔一段時間來看望一下,每次過來,老兩口都會給兩個外孫一些零花錢。然而,不幸的是,正當心頭大事都已完成時,老兩口長年積累下來的病像是「決了堤」一樣一下子爆發了出來。「看病花的錢都是老兩口自己平時省吃儉用省下來的,前幾次住院,兒子女兒倒都來看望,但當老人自己的錢花完時,女兒和兒子都很少來看他們了。」
一村民告訴記者,老人的錢花完後,曾幾次向子女提起過「借」點錢將病徹底治癒,但沒有一個子女肯「借」錢給父母。村民們認為,以前子女這么「孝順」,是因為老人身上有「錢賺」。一村民透露,朱家養的寵物狗生病時,老人的兒子還帶它去鎮上看病,現在老人的地位連狗都不如。
雖然疾病纏身,但為了生存為了維持家庭的開銷,老兩口仍然在做蔬菜生意,老朱生病時,老太太出去賣菜賺錢,老太太生病時,老朱出去賣菜賺錢,老兩口艱辛地過著日子。
問題症結
清官難斷家務事 輿論缺乏約束力
「這只是兩個比較典型的不孝事例,其實不管在農村地區還是城市裡,子女不孝的情況都存在。從這兩個事例來看,它有兩個共同的特點,一是兩個家庭的老人都不是因為貧困導致吃不飽,夠不上困難戶、貧困戶,所以一些政策上的優惠措施很難享受到;二是兩個家庭的老人都有子女,他們之間產生的問題只是『不孝』引發的,沒有達到虐待的程度,雖然知情人對這些不孝子女的行為議論紛紛,但這種輿論往往沒有多大的約束力,而村委會或政府部門也只能採取教育的方式來喚起子女的良知。」崇福鎮一名從事多年調解工作的資深調解員認為,像這樣的家庭問題,政府部門其實很難插手,清官難斷家務事,政府部門所能做的也是教育工作,但這種方式起不到很大的作用。
記者感言:近些年來,在我市農村地區經常會聽到或看到一些關於子女虐待老人、不願贍養老人的事例,有些子女甚至拿了征地補償款自己購買了新房,讓老人住在破舊不堪的舊屋裡。在生活條件越來越好的今天,如何保障這部分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全社會共同探討。
其實,子女不孝只不過是道德觀念上產生了偏差,要想子女今後善待自己,就一定在子女小的時候做好他們的道德教育工作,一個對別人有愛心負責任的人,相信對自己的父母也是同樣如此,孝就是一種愛與責任的表現。
Ⅶ 子女不孝順,還能否繼承遺產
兒女孝順與否是一個相對概念,主觀性也比較強。孝順與否與繼承沒有直接關系,版繼承權的取得首先是繼承人權得有繼承資格,即滿足繼承法規定的條件;其次就是被繼承人有沒有這個意願讓他繼承,如果被繼承人雖然知道繼承他財產的人不孝順,但還是願意讓他繼承,那別人也沒有辦法。因此,能不能繼承遺產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而不能一刀切。
法律規定,如果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遺棄被繼承人是指有贍養能力、扶養能力的繼承人,拒絕贍養或撫養沒有獨立生活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的被繼承人的行為。虐待被繼承人主要是指經常對被繼承人進行肉體或精神上的折磨,如打罵、侮辱、凍餓等,但是繼承人以後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遺棄人、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以不剝奪其繼承權。由此可見,如果不是前面所說的情節嚴重的對被繼承人進行虐待、遺棄的行為,不能以不孝順為由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
另外,繼承分兩種: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後者的繼承是有順序的,處於同一繼承順序的有同等繼承權,這個與是否孝順沒有關系。前者由被繼承人指定遺產繼承者,這個不受繼承順序和血緣關系的限制,當兒女不孝順時,被繼承者可以指定自己的遺產繼承人。
Ⅷ 父母沒死就想分財產,不孝兒女🈶️三
子女不應該這樣對待老人,要多謙讓,不然沒有親情了
Ⅸ 關於不孝順父母的故事
子女贍養父母,那是無可爭議的事,但在淄博就有這么兩位老人,雖說是兒女不少,可真是盡孝道的卻沒有一個,萬般無奈之下,兩位老人將自己的親生骨肉告上了法庭。考慮到兩位老人年邁行動不便和使村民受到教育的目的,法院還特意將法庭開進了當事人的村頭。
今年76歲的向兆剛和81歲的邢蘭英夫婦,是淄博市張店區中埠鎮大寨村村民,兩位老人含辛茹苦地把幾個孩子拉扯大,如今人也老了,該是享享輕福的的時候了,可讓老兩口沒
想到的是,幾個孩子是個頂個的不孝順。
他們老兩口,吃不上,穿不上,就連喝水也成了問題,房子破了還得自己修。可這忍忍倒也罷了,可這幾個兒子隔三差五就對他們又打又罵的,他們實在是受夠這個氣了。從1986年到現在,兩位老人先後四次將五個兒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生活費,可大兒子向希福一直少給甚至不給,結果其他幾個兒子都跟著學。眼看歲數大了、身體也大不如前,可兒子們絲毫沒有悔悟的意思,兩位老人只好第五次狀告自己的親生骨肉。
可大兒子向希福卻提出了這樣的推脫理由:我從小落上了腰腿痛病,腰肌勞損,腳部骨折,多發部位骨折,現在更加嚴重,一直治療不好,就這樣為我的經濟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我現在不是不想養老人,但是我實在是沒能力了。
話是這樣說,但大兒子又不能提供有效的病歷證據,於是法庭對他提出的理由不予採納,合議庭當庭宣判,結果如下:
自2006年5月起,被告向希福、向希貴、向希榮、向希濤、向希勝、向希美每人每月付給兩原告贍養費50元,每月20日前付清。
除了支付相應的贍養費外,法庭還就六個子女如何在規定時間內向老人繳納小麥、生活用煤、醫療費等方面作了詳細要求。
對於這樣的判決,大兒子向希福現在還是那句話:我就是沒有能力,我能力有限。
法庭判也判了,如果兩位老人的孩子不在規定時間內履行義務,兩位老人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還有一件事
《湖南茶陵6個不孝子女竟叫母親住豬圈》,居住在茶陵縣舲舫鄉中洲村的共和國將軍譚家述的嫡親侄媳婦,雖有六個兒女,但卻常年居住在豬圈。幾個兒女都有閑置的房屋,而譚奶奶卻被兒女們安置在豬圈改造的小屋內,靠撿垃圾獨居
今年76歲的向兆剛和81歲的邢蘭英夫婦,是淄博市張店區中埠鎮大寨村村民,兩位老人含辛茹苦地把幾個孩子拉扯大,如今人也老了,該是享享輕福的的時候了,可讓老兩口沒想到的是,幾個孩子是個頂個的不孝順他們老兩口,吃不上,穿不上,就連喝水也成了問題,房子破了還得自己修。可這忍忍倒也罷了,可這幾個兒子隔三差五就對他們又打又罵的,他們實在是受夠這個氣了。從1986年到現在,兩位老人先後四次將五個兒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生活費,可大兒子向希福一直少給甚至不給,結果其他幾個兒子都跟著學。眼看歲數大了、身體也大不如前,可兒子們絲毫沒有悔悟的意思,兩位老人只好第五次狀告自己的親生骨肉。
山西永濟八旬老人王秀英兒孫滿堂卻孤苦離世,死前6天老人被7名兒女扔在醫院,無人過問。2006年12月8日,當地媒體報道了老人的遭遇,7子女仍沒人到醫院。此事,村傳鄉、鄉傳縣,引起當地輿論的一致譴責。2007年1月17日,山西永濟紀委對老人4個有黨籍和公職的子女分別給予處分
Ⅹ 父母健在,由於子女不孝順父母怎麼終止子女的財產繼承,子女今後的贍養等等。怎麼通過法律解決
最直接的方式是父母通過遺囑或遺贈的方式將財產給他人繼承,但是兒女對於父母的贍養義務是不能放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