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都說父母養兒女,如果是為了孝順,那麼就是交換,就不能談母愛有多偉大。
還小?這就一種成熟,知道 你人生中的一份責任就是你的母親,天下的母親大致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出人頭地,成為自己的驕傲,要是這個願望實現不了,就會想只要平平安安的,能常常陪自己說說話,不嫌棄自己嘮叨,不嫌棄自己走的慢,不嫌棄自己臟,能互相說下自己的事情,能陪自己走走,能為自己洗洗腳,剪剪指甲,真的就想小時候照顧孩子一樣,孝順其實就這么簡單
⑵ 兒女孝順,父母活的時間長,還是兒女忤逆,父母活的時間長
請問提問的來樓主,你覺得自活得長命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嗎?
不要說父母了,就說你自己吧,是快樂地活著(哪怕稍短命幾年)好呢,還是希望痛苦地活著很長命還死不掉?
不管怎樣,肯定是對父母孝順好了,讓父母為你操勞了那麼多年後,可以一家人舒舒服服,快快樂樂地活著是多好啊!
真要追究哪個時間長?
那肯定是兒女孝順父母活得長了,笑口常開,心情開朗,自然百病少生;
兒女忤逆,整天心氣郁結,家庭氣氛緊張壓抑,自然百病叢生,鬧得厲害的話老人家來個腦溢血啥的,不就一下game over了嗎?這世上,氣死人的事情已經算不上新聞了!
不要天真地以為,忤逆會激發父母的鬥志,不屈不撓地戰斗下去,所以會長命。有這種想法的人,不是動畫片看多了,就是腦子進水了。
⑶ 母親欺負善良孝順的孩子,反而萬分疼愛忤逆總是惹禍的孩子,讓孝順的孩子受委屈,徹底心寒,為什麼
你有可能做事情有時愚笨些吧!表達能力也差所以你母親總說你,讓你感覺母親內在欺負你。一般忤容逆惹禍的孩子都比較靈活嘴會說!你媽可能喜歡靈活嘴巧的孩子。你們還小吧!等你們長大了時間長了你媽嘗到苦果的時候會改變的對你倆的態度的。除非惹禍的孩子變懂事不惹禍。
⑷ 孝順生孝子,忤逆生忤兒。基因遺傳
的確
● 要想有福氣,必須孝順,一個懂得孝道的人在陽間一定會有福。
● 如果做兒女的不孝順父母, 就脫離不了苦難的業海, 不能登陸幸福的彼岸。
● 孝順,孝而不順,就是對爸爸媽媽好是「孝」;跟爸爸媽媽頂撞就是「不順」,所以孝順,孝和順是分開的。
● 如果一個人在家做不到孝順父母甚至傷害父母,那麼無論他在外面做多少善事功德都難堵住著這個不孝父母的漏洞,因為積福沒有折福快。
● 對自己身體的傷害就是對父母親的不孝順,因為父母親給你這個身體,你不好好地保護好就是對父母親的不孝順。
● 你的骨頭是爸爸給的,你的肉是媽媽給的。如果你們損害自己的身體爸爸媽媽會很難過,比你們自己還要難過。
● 你躺在床上生病的時候,最難過的不是你而是你的爸爸媽媽。所以說孝順的同時,也要保護好你們自己的身體。
● 孝感天地,能夠為父母長輩祈福就是孝順。
● 母親多偉大,把我們養育了一輩子,我們沒有對她付出什麼,希望大家現在對母親孝順,孝字非常重要。中國人講的是孝順,實際上孝能感恩天地。我希望你們好好地照顧和孝順自己的父母親。
● 請問大家,我們給自己的爸爸媽媽好好地洗過臉和洗過腳沒有?而我們的父母親從小就幫我們洗臉洗腳。
● 慈悲的心是什麼?年邁的老媽媽坐在輪椅上,有些人推著自己母親在輪椅的時候覺得別人在看他,覺得很難為情,好像推著自己的媽媽丟了自己的面子,你想想看,你孝順地推著自己的媽媽都怕別人笑話你,你這個人哪有慈悲心啊,所以勇氣是在慈悲心中生出來的。
● 老人家不貪什麼,孩子經常孝順孝順,不要去惹老人家生氣,你給她說幾句好話買點東西,看到孩子很孝順,爸爸媽媽就滿足了。
● 如果你們自己不孝順,那你們的孩子就不會孝順,因為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
——白話佛法
⑸ 求解簽,君家今日問兒女,少修陰德言根基,孝順還生孝順子,忤逆還生忤逆男
孝順抄還生孝順子,忤逆襲還生忤逆兒」,這是《增廣賢文》里的一句話。《增廣賢文》為中國古代兒童啟蒙書目。又名《昔時賢文》、《古今賢文》。書名最早見之於明代萬曆年間的戲曲《牡丹亭》,據此可推知此書最遲寫成於萬曆年間。後來,經過明、清兩代文人的不斷增補,才改成現在這個模樣,稱《增廣昔時賢文》,通稱《增廣賢文》。作者一直未見任何書載,只知道清代同治年間儒生周希陶曾進行過重訂,很可能是民間創作的結晶。
「孝順還生孝順子,忤逆還生忤逆兒」,意思就是說:真善美也會遺傳,孝順的人他所生的孩子也會孝順其父母的;而不孝敬父母所謂忤逆之人他的孩子一定也會忤逆,不孝敬其父母。說明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師,父母的脾氣、秉性,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到子女的成長。
⑹ 為啥佛說夫妻是緣,兒女是債,無緣不聚,無債不來
緣分是一種摸不著也看不見,但又存在在我們身邊的一種奇妙的東西,就像兩人在茫茫人海中能夠相遇,這正是緣分的最簡單的解釋。而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緣分可以解釋的清一些用科學解釋不了的事情。在我國也有一些講述緣分的俗語,如老一輩常說的夫妻無緣不聚,而兒女則無債不來,意思是男女之間能夠成為夫妻,是因為緣分,而小孩之所以成為你的孩子,也是因為緣分。
最後,無論是夫妻無緣不聚還是兒女無債不來這樣的俗語,在我國已有很長的歷史了,其實只是形象地解釋夫妻之間和父母與孩子之間都是因為緣分才相遇,所以要好好珍惜對方。
⑺ 孝順的兒女趕不到武裂的夫妻是啥意思
應該是午夜的夫妻,那要是這樣的話,那麼你想想午夜小兩口會幹嘛呢?也就是和父母關系在好,也不能當妻子或者丈夫用。
⑻ 就算兒女再孝順,老了之後也不能一起住,這是為什麼
因為老人和兒女在一起相處會有很多的矛盾產生,比如生活習慣和生活理念的不和,會讓彼此都非常難受。
⑼ 不忤逆的兒女就是孝順嗎
我個人認為不是你說的這樣的,不忤逆的兒女不一定是孝順,也許是為了某種目的不忤逆父母,也許是愚孝,我個人認為的孝順是讓父母在晚年吃好喝好,開心點,照顧好父母的身體,而不是為了利益而孝順父母,明明父母做錯了也順存,我家的大姑姐就是這樣的,不管你怎麼樣,只要給錢就是對的,到最後逼著我和我老公要搶救她媽媽的800塊錢,你覺得好不好?
⑽ 聽說古代有個理論叫做:「父母與子女無恩論」誰能確切的解釋下
這是源自三國時代那個三歲讓梨的孔融的一種說法,他把生育的過程比喻成一件東西裝在盒子里,瓜熟蒂落,大自然再生的過程,一切都無比的和諧完美,不存在什麼恩情。
當我在無法理解古人思想的同時知道了當代有錢鍾書、胡適、李敖等人也是持這種觀點的。
他們指出孩子的出世是父母之間的私慾和一些動力產生的,而並不是孩子自己要求的。從心而論誰希望來到這個多災多難,惡心的世界呢?
在一個和諧的社會里,應該是父母不以恩人自居,而子女不忘父母之恩。
我從來都沒有否定過父母的養育之恩,但我並不認為父母是我的恩人。我愛我的父母是因為他們也同樣的愛我,百善孝為先,這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則。
無論父母對我們有沒有生育之恩,但父母對我們的養育之恩是大家永遠應該銘記在心的!
******以下詳細解釋
二到三世紀的孔融(一五三——二○八),字文舉,山東曲阜人。他是孔子第二十世孫子,他「幼有異才」,十歲時就登門見李膺,《後漢書》寫這段故事,說:
融幼有導才。年十歲,隨父詣京師。時河南尹李膺以簡重自居,不妄接士賓客,敕外自非當世名人及與通家,皆不得白。融欲觀其人,故造膺門。語門者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弟。」門者言之。膺請融,問曰:「高明祖父嘗與仆有恩舊乎仰融口:「然,先君孔於與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義,而相師友,則融與君累世通家。」眾坐莫不嘆息。太中大夫陳煒後至,坐中以告煒。煒曰:「夫人小而聰了,大未必奇。」融應聲曰:「觀君所言,將不早惠乎?」膺大笑曰:「高明必為偉器。」
孔融十六歲就坐了牢,為的是通輯犯張儉到孔家來避難,孔融替哥哥孔褒做主,收留了張儉。事發後孔融說他該負責,孔褒說「彼來求我,非弟之過」。他們母親說她是家長,她該負責。「—門爭死」,俠義感人。後來皇帝決定由孔褒負責,孔融就出了獄。
孔融做青州刺史,被袁譚圍攻,自春至夏,守城的只剩下幾百人了,危在旦夕,但是他「隱幾讀書,談笑自若」。城陷之夜,他妻子被俘,他得以逃出。
孔融反對恢復肉刑、反對曹丕私納袁紹兒媳婦、反對曹操禁酒。……跟曹操不合。小人郗慮從中搞鬼,最後由路粹羅織孔融罪名,說他「招合徒眾,欲規不軌」,說他「謗訕朝廷」、「不遵朝儀」、「大逆不道」。於是孔融又第二次入獄,最後全家被殺,年五十六歲。《後漢書》記這一慘劇始末如下:
曹操既積嫌忌,而郗慮復構成其罪,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枉狀奏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見王室不靜,而招合徒眾,欲規不軌,雲『我大聖之後,而見滅於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與孫權使語,謗訕朝廷。又融為九列,不遵朝儀,禿巾微行,唐突宮掖。又前與白衣禰衡跌盪放言,雲『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 缻中,出則離矣!』既而與衡更相贊揚。衡謂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顏回復生。』大逆不道,宜極重誅。」書奏,下獄棄市,時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誅。
初,女年七歲,男年九歲,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二子方弈棋,融被收而不動。左右曰:「父執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毀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遺肉汁,男渴而飲之。女曰:「今日之禍,豈得久活,何賴知肉味平?」兄號泣而止。或言於曹操,遂盡殺之。及收至,謂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見父母,豈非至願!」乃延頸就刑,顏色不變,莫不傷之。
孔融是東漢末年的大名士,又是「建安七子」的龍頭老大,在政治見解上,他不脫名士氣,「理不勝詞」,並不怎麼高明;但在哲學見解上,他的「父母於子無恩論」,倒是最有氣派的,他最後殉道而死,主要罪名也就在此。在路粹檢舉孔融罪狀後,曹操「宣示孔融罪狀令」中下結論:「此州人說,平原禰衡受融傳論,以為父母與人無親,譬如 缻器,寄盛其中。……融違天反道,敗倫亂理。」結論這樣一下,就殺人了。
在孔融的「父母於子無恩論」之前,王充《論衡》中就有了先聲。王充說:
儒者論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氣,人偶自生也。猶夫婦合氣,子則自生也。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婦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就正因為王充相信夫婦不是有意生子女,而只是「情慾動而合」(性慾沖動性交)的產物,所以他這種開明觀念.也最能引動其他開明人士 的看法。果然到了孔融的時候,這位孔夫子的二十代孫子,居 然提出了青出於藍的驚人議論,他說:「父之於子,當有何親? 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了之於母,亦夏奚為?譬如物寄缻 中,出則離矣!」的話,是更進一步,把母子關系,看成了把東西 寄放在瓶子里的關系,說得更露骨了。
在王充、孔融以後,文獻中這類議論,錢鍾書《管錐編》的 舉例如下:
《朱子語類》卷一二六:釋氏以生為寄,故要見得父 母未生時面目。黃櫱一僧有偈與其母雲:「先時寄宿此婆 家」;止以父母之身為寄宿處,其無情義、滅絕天性可知! 蓋不知孔丘家兒早有「寄物」、「寄盛」之喻,較「寄宿」更簿 情也。古希臘詩人亦謂:「汝曷不思汝父何以得汝乎!汝 身不過來自情慾一餉、不凈一滴耳」(If thou rememberest, O man how thy father sowed thee……Thou art sprung from incontinent lust and a filthy drop)①。後世詩文中,習 見不鮮,舉數例以概。十七世紀英國名作:「汝子被訶,倘不服而反唇曰:『何故生我?我初未乞求誕生也!』汝將奚 如?」(what if thy son/prove disobedient, and, reproved, retort, /「Wherefore didst thou beget me?I sought it not!」)②;又一劇二角色相語 ,甲雲:「若翁生汝,汝則殺之,足以報施,」(Cutting his throat was a very gund return for his begetting you)乙答:「老革初未嘗計及生我,渠只自述快意耳。」(, Twas for his own sake, he ne''er thought of me in the business)③《海外軒渠錄 》言小人國法令謂父母生子女出於情慾(by the motives of concupiscence),故子女 於親不必有恩義(obligation)④。當世波蘭小說中母誡未 嫁女毋外遇致有孕,曰「吾不欲家中忽添嬰兒」(But I don''t want a kid here),女怫然答:「汝之生我,幾 會先事詢我願不乎!」(You didn''t ask me if I wanted to be born)⑤;一義大利小說中母 責女曰:「汝對阿父語,不得如此。」(Guarda che non dovresti ripondere cosi a tuo padre) 女藐之(alzava le spalle)曰:「我初未求出世,汝二人專擅,遽使我生。」(Io non avevo chiesto di venire al mondo. Mi ci avete fatta vemire)⑥吾國舊號「孝治」,故率言如孔融者 不多耳⑦。
另一方面,以父母立場發言的,錢鍾書也別有舉例:
十八世紀英國才婦(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致其女(the Countess of Bute)書曰:「汝不必感我誕育為人, 正如我不謝汝惠臨出世。俗見多妄,每以孝思繩子女,吾生平絕口未嘗道之。」(You are no more obliged to me for bringing you into the world, than I am to you for coming into it, and I never, never made use of that commonplace(and like most commonplace, false)argument, as exacting any return of affection-Letters.「Everyman''s Library」, 400)母久劬勞,而持此論,尤罕事也。
這種以父母立場發言,在二十世紀的中國,曾有過一番討論, 這是由汪長祿引起的,汪長祿寫信給胡適,說:
大作(《我的兒子》)說,「樹本無心結子,我也無恩於 你。」這和孔融所說的「父之於子當有何親!……」「子之於 母亦復奚為!……」差不多同一樣的口氣。我且不去管他。 下文說的,「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 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你的恩誼。」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 的說法。換一方面說,做兒子的也可模仿同樣的口氣說 道:「但是我既然來了,你不能不養我教我,那是你對人道 的義務,並不是待我的恩誼。」那麼兩方面湊泊起來,簡直 是親子的關系,一方面變成了跛行的義務者,他一方面變 成了跛行的權利者,實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論、舊 時代的見解,好端端生在社會一個人,前途何等遙遠,責 任何等重大,為父母的單希望他倆的兒子,固然不對。但 是照先生的主張,竟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 「白吃不還帳」的主顧,那又未免太「矯枉過正」罷。
現在我且丟卻親子的關系不談,先設一個譬喻來說。 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裡住上若干年,並且供給我的 本食,後來又幫助我的學費,一直到我能夠獨立生活,他 才放手。雖然這位朋友發了一個大願,立心做個大施主, 並不希望我些須報答,難道我自問良心能夠就是這么拱 拱手同他離開便算了嗎?我以為親子的關系,無論怎樣 改革,總比朋友較深一層。就是同朋友一樣平等看待,果 然有個鮑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夠說「不是待我的恩誼」罷。
大作結尾說道:「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這話我倒並不十分反對。但是我以為應 該加上一個字,可以這么說:「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單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為甚麼要加上這一個字呢?因為兒子孝順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種信條,和那「悌弟」「信 友」「愛群」等等是同樣重要的。舊時代學說把一切善行 都歸納在「孝」字裡面,誠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驅逐出境」,劃在做人事業范圍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夠做一個堂堂的人。換一句話,就是人若要做 一個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個不孝之子不可。總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與做人的信條立在相反的地 位。我以為「孝」字雖然沒有「萬能」的本領,但總還夠得 上和那做人的信條揍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厲風行」硬要 把他「驅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個地方談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聯想到先 生個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貴同鄉,當時插嘴說道: 「現在一般人都把胡適之看做洪水猛獸一樣,其實適之這 個人舊道德並不壞。」說罷,並且引起事實為證。我自然 是很相信的。照這位貴同鄉說話推測起來,先生平日對 於父母當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為,是決無疑議了。 我怕的是一般根柢淺薄的音年,動輒鈔襲名人一兩句話, 敢於扯起幌子,便「肆無忌憚」起來。打個比方,有人昨天 看見每周評論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說道:「胡先生教 我做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毋的孝順兒子。」久而久 之,社會上布滿了這種議論,那麼任憑父母老病凍餓以至 於死,都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無非看 見舊式家庭過於「束縛馳驟」,急急地要替他調換空氣,不 知不覺言之太過,那也難怪。從前朱晦庵說得好,「教學 者如扶醉人」,現有的中國人真算是大多數醉倒了。先生 可憐他們,當下令奮勇,使一股大勁,把他從東邊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邊去。那不是和沒有扶起一樣嗎?萬一不幸,連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誰叫冤呢?
胡適的答復如下:
「父母於子無恩」的話,從王充、孔融以來,也很久了。從前有人說我曾提倡這話,我實在不能承認。直到今年 我自己生了一個兒子,我才想到這個問題上去。我想這 個孩子自己並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的不徵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塗地給了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也並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我們即無意,如何能 居功?如何能自以為有恩於他?他既無意求生,我們生了他,我們對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們糊里糊 塗地替社會上添了一個人,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該負一部分的責任。說得偏激一點,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 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成壞習慣,做一個短 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只是我 們種下禍根之後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恩典嗎?
我所說的,是從做父母的一方面設想的,是從我個人 對於我自己的兒子設想的,所以我的題目是「我的兒子」。 我的意思是要我這個兒子曉得我對他只有抱歉,決不居 功,決不市恩。至於我的兒子將來怎樣待我,那是他自己 的事。我決不期望他報答我的恩,因為我已宣言無恩於他。
先生說我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白吃 不還帳」的主顧。這是先生誤會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 同這個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來,叫他們不 要把自已看做一種「放高利債」的債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驅逐出境。我要問先生,現在 「孝子」兩個字究免還有什麼意義?現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稱「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喪的兒子(古書稱為「主人」),無論怎樣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帶上高粱冠, 拿著哭喪棒,人家就稱他作「孝子」。
我的意思以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 里,故戰陣無勇,蒞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這種學說,先生也承認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兒子做一個堂堂的 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順兒子。我的意想以為「一個堂堂的 人」決不至於做打爹罵娘的事,決不至於對他的父母毫無 感情。
但是我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話很可研究(《新潮》第五號頁八五一):
(孟代牧師)你忘了沒有,一個孩予應該愛敬他的父母?
(阿爾文夫人)我們不要講得這樣寬泛。應該 說:「歐士華應該愛敬阿爾文先生(歐土華之父)嗎?」
這是說,「一個孩子應該愛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種 信條,但是有時未必適用。即如阿爾文一生縱淫,死於花 柳毒,還把遺毒傳給他的兒予歐士華,後來歐士華毒發而 死。請問歐士華應該孝順阿爾文嗎?若照中國古代的倫 理觀念自然不成問題。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問題了。假如我染著花柳毒,生下兒子又聾又瞎,終身殘廢,他應 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把我的兒子應得的遺產都拿去賭 輸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著,他應該愛敬我 嗎?又假如我賣國賣主義,做了一國一世的大罪人,他應該愛敬我嗎?
至於先生說,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說,「胡先生教我做 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母的孝順兒子。」這是他自己 錯了。我的詩是發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並 不曾教訓人家的兒子!
總之,我只說了我自己承認對兒子無恩,至於兒子將 來對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已的事,我不管了。
上面這些文獻,都是「父母於子無恩論」引發出來的或不謀而 合出來的,我把它們集合在一起,以見古今中外智者的幾個斷 片。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四日
①原注Palladas, Greek Anthology, X. 44, 「Loeb」, IV, 25。
②原注Paradisc Lost, X. 760-2。
③原注Thomas Shadwell, The Libertine, Complete Works, ed. M. Summers. III, 27(Jacomo and Don John)。
④原注Gulliver''s Travels, Pt I, ch. 6, Oxford, 67。
⑤原注Marek Hlasco, The Eighth Day of the Week, tr. N. Guteman, 13(Agnieszka)。
⑥原注A. Moravia, Noovi racconti romani:「Lasciami perdere,」Opere complete, Bompiani, XI 251-2(Marcella)。
⑦錢鍾書沒有看過瓊瑤的《窗外》,我為他補一條。《窗外》頁四十四:「媽,你別這樣不滿意我,我並沒有向你要求這一條生命,你該對創造我負責任,在我,生命中全是痛苦,假如你不滿意我,你最好把我這條生命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