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孝敬父母,我該從什麼時候開始!
1、你要自己獨立養活自己。
2、在第一條的基礎上,同時養活自己的父母。
3、娶一個能孝敬雙方父母的媳婦。
4、能經常陪父母一起吃飯。
5、給父母生個小孩。
以上5條,你這輩子能達到3條,你就是孝敬父母。
Ⅱ 披麻戴孝是從什麼時期開始的呢
披麻戴孝涉及到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喪服制度。根據周禮的五服制度,因血緣親版疏遠近的不同規定了五種不權同的喪服,服制分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和緦麻,其服喪期限的長短、喪服質地的粗細及其製作均有不同。按規定,血緣關系越親、服制越重;血緣關系越疏、服制越輕。在喪葬上,中國人忌穿華麗衣服,家庭成員會披麻戴孝,稱為「上孝」。孝服的顏色是白、黑、藍和綠。兒子、媳婦、女兒的關系最親密,要穿棉製的白色衣褲。戴孝則是在衣袖上端戴上孝布,如果死者是男性,則戴在左袖,女的則在右袖。
Ⅲ 中國孝源於什麼時候
在中華民族,孝的觀念源遠流長,甲骨文中就已經出現了「孝」字,就是說在公元前11世紀以前,華夏先民就已經有了「孝」的觀念。《詩經》中則有「哀哀父母,生我劬(qú)勞」、「哀哀父母,生我勞瘁」的詠嘆。而關於敬老、養老的專門史料記載則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前。也就是說從夏朝以前人們就懂得了孝敬父母了。「孝」字字形可以看出老在上、子在下,到了西周已經成為統治者忠於君王,報效朝廷、用於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一種制度了。
Ⅳ 歷史上中國的孝道是什麼時候開始提倡的
所謂孝道文化,就是關於關愛父母長輩、尊老敬老的一種文化傳統。 孝道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基本道德規范。一般指社會要求子女對父母應盡的義務,包括尊敬、關愛、贍養老人,為父母長輩養老送終等等。
Ⅳ 形成文字文化的孝是從哪個朝代開始
看此文
中國傳統孝文化的歷史變遷
中國孝文化源遠流長,在中國歷史上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孝」作為一種文化體系、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變遷而發展的,而在當代孝文化作為一種最基本的親親關系,應該也可以發揮它應有的當代價值,有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中國傳統孝文化是在華夏數千年歷史中孕育、誕生和發展起來的。
黑格爾曾說過「中國純粹建築在這一種道德的結合上,國家的特性便是客觀的家庭孝敬。」
中國傳統孝文化歷經了古時期的萌芽、西周的興盛、春秋戰國的轉化、漢代的政治化、魏晉南北朝的深化、宋明時期的極端化直至近代的變革,是在中國長期的歷史發展中積淀而成的。
孝文化是一個復雜的文化現象,從不同的視角來審視可以得出不同的結論。在當代,我們不能對其作簡單的二元對立分析,而要從孝文化的歷史與內涵中重新審視其當代價值。
孝作為一種社會意志是隨著人類社會的產生而產生的。
先秦:孝道的形成與確立
在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有「率見昭考,以孝以享」之語,充分說明了孝之原始意義。人們在生產勞動,與大自然的不斷斗爭中,為乞求平安而進行的一種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動。
殷商、西周是傳統文化的開端和創造時期,也是孝觀念的初步形成和確立時期。
殷人把祖先視為喜怒無常、令人懼怕的鬼神,他們對祖先的祭祀更多的是一種宗教意義上的祈求,並沒有更多的倫理內涵。
到了西周,人們依然對祖先進行虔誠而隆重的祭祀,不過與殷人不同的是,周人對祖先的祭祀既是一種宗教行為和政治行為,又包含著濃厚的敬仰、追念等血緣親情,是一種倫理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西周孝觀念除了祭祀祖先這層含義之外,還增添了奉養父母的新意義。
祭祀祖先是貴族的特權,奉養父母作為平民的義務,使孝觀念向著「子德」的方向演進,並逐漸取代祖先祭祀,成為後世孝道德主要內容。
春秋戰國時期,儒家文化開創者孔子在其思想理論中豐富和發展了孝文化的內涵,提出了「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的觀點,「仁」是眾德之總,而「孝弟」則又被視為眾德之源、之總的「本」,其地位在整個傳統理論中升到了核心,同時確立了「孝」對於所有人的道德要求的普遍性,「孝」也從此成為協調親子關系的倫理規范,並成為古代社會宗法道德的基礎。
孟子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觀點,並指出,「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其天下太平。」還進一步強調「事親,事之本也」,認為尊親、事親是人生最大的事情。
孔孟對孝的論述,已經涉及到後世孝道的方方面面,從而確立了傳統孝道的基本面貌。
漢魏隋唐:「以孝治天下」
漢代是中國帝制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全面定型的時期,也是孝道發展歷程中極為重要的一個階段,它建立了以孝為核心的社會統治秩序,它把孝作為自己治國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礎。隨著儒家思想體系獨尊地位的確立,孝道對於維護君主權威、穩定社會等級秩序的價值更加凸顯,「以孝治天下」的孝治思想也逐漸走向理論化、系統化。
《孝經》、《禮記》以及「三綱」學說集中體現了孝治理論的風貌。
孝道由家庭倫理擴展社會倫理、政治倫理,孝與忠相輔相成,成為社會思想道德體系的核心,「以孝治天下」也成為貫徹兩千年帝制社會的治國綱領。
西漢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以孝治國」的王朝,並實施了一些舉措,提倡和推行孝道。
例如,除西漢開國皇帝劉邦和東漢開國皇帝劉秀外,漢代皇帝都以「孝」為謚號,稱孝惠帝、孝文帝、孝武帝、孝昭帝等等,都表明了對朝廷的政治追求。
除此以外,西漢也把《孝經》列為各級各類學校必修課程,還創立了「舉孝廉」的官吏選拔制度,把遵守、踐行孝道與求爵取祿聯系起來,這成為孝道社會化過程中最強勁的動力。
魏晉至隋唐五代七百餘年,孝道觀念雖然時而淡薄時而強化,但各朝統治者都堅持漢代孝道的基本精神,比如「舉孝廉」作為察舉的主要內容之一,一致為後世所承襲沿用,清代的「孝廉方正」仍是進宮入仕的重要途徑。
其間最值得強調的就是孝道向法律領域的全面滲透,憑借法律力量推行孝道,進而實現對整個社會的控制,這也是「以孝治天下」的重要方法。
宋元明清:孝道走向極端化、愚昧化
宋元明清時期,程朱理學成為社會正統思想,理學家認為孝道是與生俱來的、先天的倫理屬性,兒子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不可違抗的,與此同時孝道的專一性、絕對性、約束性進一步增強,對父母無條件順從成為孝道的基本要求,「父母有不慈兒子不可不孝」成為世人的普遍信念,孝道進一步淪為強化君主獨裁、父權專制的工具,在實踐上走向極端愚昧化。
族權的膨脹和愚孝的泛濫,就是孝道畸形發展的具體表現,如「族必有祠」、「家法伺候」等等。後來的「割股療親」就是愚孝發展到極致的產物,這時孝道被異化到面目全非的地步。
近代:孝道的變革與社會適應
近代社會,尤其到了晚清民初,隨著中國現代化的步伐加快,西方文化的漸漸侵入,民主、自由的思想開始深入人心,人民的自覺性和主體意識不斷增強,一大批文化先驅站在時代的高度,從自然人性的角度來揭露封建孝文化的專制性、絕對性,並且使孝文化融入時代的內到了
「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受到嚴厲批判的傳統孝文化開始洗去塵封多年的封建專制性,轉而向新型孝文化發展。
在此引導下人們的時代意識、社會意識逐漸增強,許多人沖破家庭的牢籠和羈絆,站在時代前列,以天下和社會為己任,為民族盡其大孝。比如,在抗日戰爭時期,國共兩黨都曾以儒家忠孝道德作為動員、團結民眾抗擊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精神力量和思想武器。
1939年3月12日,國防最高委員會頒布的《國民精神總動員綱領及實施辦法》中指出「唯忠與孝,是中華民族立國之本,五千年來先民所遺留於後代子孫之寶,當今國家危機之時,全國同胞務必竭忠盡孝,對國家盡其至忠,對民族行其大孝。」
1939年4月26日,中國共產黨的《為開展國民精神總動員告全黨同志書》指出「一個真正的孝子賢孫,必然是對國家民族盡忠盡責的人,這里唯一的標准,是忠於大多數與孝於大多數,而不是反忠於少數和孝於少數。違背了大多數人的利益就不是真正的忠孝,而是忠孝的叛逆」,在這里,孝成為民族團結、興旺的精神基礎,成為中華民族凝聚力的核心。
孫中山先生曾經說過「現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國家,講到孝字,還沒有像中國講到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夠把忠孝二字講到極點,國家便自然可以強盛。」
從歷史的不斷發展中我們可以看到,傳統孝文化在促進國家和諧、人際關系和諧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國歷史上流傳著許多孝敬父母,尊君愛國的動人事跡,仍為人們津津樂道、傳頌不休,成為培育中華傳統美德的母本。
Ⅵ 人類在原始人的時候,有孝敬父母一說嗎孝敬一說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傳說戰國時,有一婦女從柏壁寨(現在的唐村)討飯到該村師祖廟的舞樓下(即今孝敬村沁河段院內)生下一子,取名司馬昂。昂母死後,葬於廟後。司馬昂長大成人後,成為趙國的將軍。楚漢戰爭時,司馬昂因為數有功績,被項羽立為殷王。司馬昂被封為殷王後,常去祭祀他的母親。每次祭祀,行至今扒庄(爬庄)所在地,即行下馬叩頭,徒步走到孝敬村祭奠母親。後人為張揚其高貴品德,將他下馬叩頭的地方命名為扒庄(爬庄);將他出生、成長的地方命名為孝敬。孝敬村的四個十字街口,古有四個石羊,群眾稱其為石獅,傳說是司馬昂誕生於孝敬的信物。據此推斷,司馬昂可能肖羊。
《史記》載:漢高祖元年「正月,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立趙將司馬昂為殷王,王河內,都朝歌」。《項羽本紀》載:「趙將司馬昂定河內數有功,故立昂為殷王,王河內。」
《懷慶府志》載:「項羽立司馬昂為殷王王河內」《覃懷志》載,「高祖既定魏,魏王豹將兵徙下河內,虜殷王昂置河內郡,南渡平陰津至洛陽。」《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載:「河內郡,漢置。今河南之河北道大部分地方皆是。胡渭雲,古者河北之地皆謂河內,自戰國魏始有河內河東之名。而秦漢因以置郡……漢時郡治懷縣,在河南武陟縣西南。」《辭海》釋:懷,古邑名,春秋鄭邑,戰國屬魏,在今河南武陟縣西南。《武陟縣地名志》載:「懷縣治所在今陽城鄉土城村。」
《晉書.宣帝紀》載:「宣皇帝諱懿,字仲達,河內溫縣孝敬里人,姓司馬氏,其先出自帝高陽子重黎,為夏官祝融。……楚漢間,司馬昂為趙將,與諸候伐秦,秦亡,立為殷王,都河內,後以其地為郡,子孫遂家焉。自昂八世,生征西將軍鈞字叔平,鈞生豫章太守量,字公變。量生穎川太守雋,字元異,雋生京兆尹防,字建公。帝即防之第三子也。」這段記載說明,司馬懿是司馬昂的第十三世孫。孝敬村是後人頌揚司馬昂孝敬母親得名無疑。
《懷慶府志》載:「里,每里十甲。」孝敬里,應是個不太大的村子。從孝敬里到孝敬村,是孝敬從里發展到村逐漸壯大的過程。孝敬里原屬溫縣,後因沁河改道和行政區劃變遷,孝敬村劃歸博愛縣至今,司馬昂及其子孫歷來都認為司馬氏都是孝敬里,即今孝敬村人。
Ⅶ 從什麼時候開始,你才真是理解「感恩父母,及時盡孝」的意思
父母這個話題,一直存在我們的生活中,並且熱度一直沒有減退。雖然有時候我們會看到影視劇或者是真實生活中父母拋棄孩子或者是對孩子不好的新聞,但是生養我們的父母,我們始終還是要抱著感恩的心,在他們的有生之年及時盡孝,不要等到來不及的時候再後悔成為遺憾。
“感恩父母,及時盡孝”在每個年齡段的理解是不太一樣的,但其實只是還沒有真正領悟到其意思。以前讀書的時候是覺得父母供我們讀書不容易,要好好學習,用好的成績來感恩父母,平時有空的時候就幫著做些家務。等到自己真的工作的時候是覺得要賺更多的錢來改善父母的生活,讓他們過得更好。
趁著他們還在我們身邊的時候,多點時間陪伴父母,多點耐心留給父母,多點愛給予父母。用不留遺憾的心去盡孝。
Ⅷ 孝順的孝的歷史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誤傳
中國自西周開始就開始有孝道。影響最廣的,是以孟子為代表的儒家思想。而最讓人熟悉的就是——《孟子·離婁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把孟子的話翻譯成現代漢語,意思是:「不孝有三種,以不守後代之責為大。舜沒有告知父母就結婚了,這就是無後,但君子以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堯要把女兒嫁給他)。」也就是說,孟子的原話里,並不是大眾所謬傳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而是認為最不孝的,是對長輩沒有盡到後代的責任。孟子原話中並沒有說其它的兩種不孝是什麼。
後來漢代趙岐寫了《十三經注》。闡述了他個人對於孟子這段話的理解:「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翻譯成現代文: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即最大的不孝;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來供養父母,這是第二種不孝;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這是第三種不孝 。
可見趙歧把」無後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為第三種不孝。於是開始了二千多年的誤傳。
有人誤以為這是孟子說的話,並且大罵孟子泯滅人性,說孟子沒人情。實質上是漢代人趙歧的個人理解。而孟子為趙歧無端地背上了黑鍋。
正因為這種誤傳,而使得封建社會中識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為真,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都曲解為「沒有傳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在「忠孝」為主題的封建時代,這句話就有了無上的魔力。老百姓為了不斷後,無論世家還是貧民,都無所不用其極。隨之產生的便有過繼等一系列特殊的社會現象。
雖然孔孟是一道,但是孟子時代的儒家思想,已經較孔子時代的有一些進步了。從儒家學者趙歧所說的不孝的第一條,即最不孝——「阿諛曲從,陷親不義」就可以看出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而在孔子時代,孝和忠的表現,就是哪怕明知道長輩有錯,也要認可,不能指出。不管父母說的對與錯,都要全盤接受,不得反抗。由此可見,孔子思想對人倫(人權)的壓制。從現代的眼光看,儒家對孔子的修正、補充是一種進步。
對於第二條,也是與孔子時代的思想相背道。孔子的思想是認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如此看來,「無後」反而排在第三位,並不是什麼真正的「為大」。我們可以通過孔、孟儒家思想的發展,看出「不孝」定義的發展。當然,孟子的 《離婁上》也好,孔子的《孝經》也好,其所宣揚的孝道,與當時的政治利用也不無關系。所以現代社會看待孝這個問題,要辯證的看待。
孝的核心是子女與父母的關系
1.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
兒女確實應該感謝父母的撫養,但「報恩」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父母撫養兒女是職責,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備做父母的資格。報答父母的撫養,不意味就必須任由他們決定自己的一生。中國古代雖然有過所謂「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話,但即使在古代,也並不認為這就是孝順,而是人倫喪失。
中國真正的古訓,是父慈子孝,也就是父母要慈祥,兒女要孝順,這是雙方的責任。如果父母不顧你的本質,逼你放棄一生的幸福,這樣的父母已經不具備被孝順的權力了。
2.從全社會的心理上看: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在封建社會,長期以來有這么這一個至高的生存准則,那就是我們經常聽說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這跟我們社會長期存在的一些不健康心理和民族素質有關。
在這個被普遍信奉的准則里,「君」、「父」他們對臣子對子女來說都是至高無上的,不存在像我們所說的什麼「同事情誼」、「父子情誼」。父親不滿意,就可以打孩子,也不需要孩子犯錯誤,什麼理由也不需要,只要我是你的父親就可以,甚至是名義上的父親也可以。
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父親、甚至是母親就自以為自己是「天」了,可以對自己的孩子隨意打罵、可以決定孩子的生殺予奪,這種觀念嚴重影響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長,某些認識到這一點的子女,會在成長歷程中一直處於深深的隨時會被殺死的恐懼之中。
這種封建社會的幾千年的人生觀,一直影響到當今社會,而且不是幾年、十幾年就可以改變過來的。改變需要一個過程,需要全民的觀念轉變,等到大家都覺得,打罵孩子是一件違法的事情時,這個觀念就差不多改變過來了。
3.從全民族素質來看:孩子與父母人格平等父母只是監護人
應該承認,我們當今的全民素質還不是很高,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這一觀念的人並不多。但孩子確實生下來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監護人。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鄰居家經常打罵小孩,就包括我們小時候也是這樣,看到這樣的打罵,我們第一反應不會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只會認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問題,很少有人會主動上去勸說,更不要說通過報警來保護這個孩子。缺乏鄰里的監督,家庭虐待就少了一個最容易發現問題的渠道。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也不由父母任意處置。像當今很多父母會打著關心的旗號偷看孩子的簡訊、郵箱一樣,他們這樣做的時候,就沒有考慮到孩子與成人一樣人格平等。嚴重一點來說,父母侵犯孩子的隱私也是違法的。
這種尊重孩子的生存權、尊重孩子的人格,尊重孩子的隱私也需要社會各界積極引導。
4.從權利和義務的角度來說:打罵孩子不是父母的權利撫養孩子是父母的義務
在很多人眼中,父母悉心撫養我們,投入了很多期望,子女是應該報恩於父母的。如果反過來讓父母傷心、失望,顯然是大逆不道的。有些父母甚至會打罵孩子,是因為他們認為孩子是自己生、自己養的,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賦予,所以自己對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權利。
父母生孩子,是要負責任的。孩子並沒有要求被生下,他們來到這個世界,是父母行為的直接結果。父母的責任,就包括無條件地接受孩子,除非孩子做了壞事。
很多人覺得自己是同志傷害了父母,但是,同性傾向並非個人的選擇,也不是犯錯的行為。如果你因為去搶銀行被抓住,這時你確實傷害了父母。然而,你的性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來是男是女一樣。假如社會歧視矮個子,而你只有1.55,你父母受歧視,是誰傷害了他們?是偏見與歧視,並不是你。
Ⅸ 披麻戴孝這個傳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其實關於這個制度,首先是有一個傳說的,傳說在上古的時候,人類的祖先是有一條尾巴的,而當人們接近死的時候,這條尾巴會變成黃色,這個時候他的後代就會把這條尾巴砍下來作為肉吃掉,而再有一天有這么一個老人,在自己60歲的時候自己的尾巴要被砍下來吃掉了,但是他覺得自己養育了自己的子女,子女這樣做非常不對,所以說他決定逃跑不讓自己的子女將自己的尾巴吃掉。
而歷史上真正的來講披麻戴孝涉及到我國傳統文化中關於喪服制度的一些規定,而最初的五服制度出現在我國的三國魏晉南北朝時期。當時會根據與死者之間的血緣關系的親近來制定五種不同種的衣服去對死者進行追悼。
Ⅹ 孝的由來是什麼
「孝」字源於中國古代的甲骨文,距今已有4000多年的歷史,其原義為「奉先思孝」。儒家道統認為「孝」是百行之首,《論語》載:「孝梯也者,其為仁之本輿!」
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兩大基本傳統道德行為准則之一,另一個基本傳統道德行為准則是忠。幾千年來,人們把忠孝視為天性,甚至作為區別人與禽獸的標志。忠孝是聖人提出來的,卻不是聖人想出來的。它是我國古代長期社會實踐的歷史產物。 從秦漢開始,我國就建立了多民族統一的大國,建成它並維護它要有兩條保證。第一條,要保證對廣土眾民的大國高度集權的有效統治;第二條,要使生活在最基層的個體農民,安居樂業,從事生產。高度集中的政權與極端分散的農民雙方要互相配合,減少對立,在統一的國家協調下,才能從事大規模跨地區的工業建設、文化建設,防止內戰,抵禦外患,救災防災。個體農民從中受到實惠,則天下太平。 農業生產是中國古代社會根據自然環境的合理選擇。家庭是中國古代一家一戶的基層生產組織,從而構成社會的基本細胞。小農生產的家庭對國家有納稅的義務,國家有保護小農的責任, 「國」與「家」的關系協調的好,則天下治,反之則亂。保證實現國家、君主有效統治的最高原則是「忠」;鞏固基層社會秩序,增加鄉黨鄰里和睦,父慈子孝的最高原則是「孝」。中國古代社會最基本細胞是家庭,因而,忠孝二者相較,孝比忠更基本。 《十三經》中的《孝經》把孝當作天經地義的最高准則。後來北宋的張載作《西銘》,在《孝經》的基礎上,融忠孝為一體,從哲學本體論的高度,把倫理學、政治學、心性論、本體論組成一個完整的孝的體系。對中華民族的發展,增強民族凝聚力,形成民族價值觀的共識,起了積極作用,功不可沒。 「五四」以來,有些學者沒有歷史地對待孝這一社會現象和行為,出於反對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說成罪惡之源,是不對的,因為它不符合歷史實際。 孝道是古代社會歷史的產物,不能看作是古代聖人想出來專門限制家庭子女的桎梏。 古代農業社會,政府重道德倫理,體恤天下為人父母之心懷,所以有「父母在不遠游」的古訓;孝道貫穿始終,父母在世時要孝順,亡故後常思念父母的養育恩德,為子女做榜樣固有「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的訓條。子女剛出生時父母日夜守護,任勞任怨,真心切切,子女懂事後對父母要「晨昏定省」。設身處地,將心比心,體恤父母的用心良苦,所以有「天下無不是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