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勤孝禮善誠具體講的是什麼每個字的含義
①勤:勤勞。②孝:孝悌。③禮:禮儀。④善:善良。⑤誠:誠信。
㈡ 儒家和道家的修養主張分別是什麼
儒家,道家,都是戰國時期針對治國方略的學說
儒家主張弘揚仁善,以禮教待人
道家則主張無為而天下自治,以謙恭待人
道家是中國春秋時期戰國時期諸子百家中最重要的思想學派之一。 儒家:仁,義,禮,智,信:以信為本,對人.對事,都要誠懇,不可急噪。堅持學習,發展智能,不可落後於人,還要積極創新。尊敬長輩,友愛兄弟,關心後輩。義:為心中的理想獻身。仁:心中圓滿,找到自己的歸宿和使命
道家:道家的思想是很奔放的,你不能拿宗教的角度來看待道家的學說,可以說天下萬物皆有道,體現在心態上是追求自在,不滿約束。以心靈的超脫為目標 儒家讓你自信,道家讓你自在 儒家代表人物 孔子,孟子等,比較出名的代表作,論語等。
道家代表人物 老子,莊子等,比較出名的代表作,道德經等。
總之,與儒家以「建構」的方式來裝點邏輯化、秩序化、符號化的美學世界不同,道家則是以「解構」的方式尋求著一個非邏輯、非秩序、非符號的審美天地。如果說,儒家的努力是一種從無到有、由簡而繁的過程,其追求的是「充實之謂美」(《孟子·盡心下》)、「不純不粹之不足以為美」(《荀子·勸學》)的境界;那麼道家的努力則是一種刪繁就簡、去蔽澄明的過程,其追求的是「大音希聲,大象無形」(《老子·四十一》)、「樸素而天下莫能與之爭美」(《莊子·天道》)的境界。 其它的樓上的說過了 望採納。。。
㈢ 道家、佛家、儒家的善分別是什麼
道家講究出世,就是放掉一切,不問世事。儒家講究學而優則仕,要積極入世。佛家要讓你們在塵世中隱忍,隨緣,就是以道家的姿態干儒家的事。
㈣ 道家的思想是什麼、
創建初始本源出發點,幾千來各家相互融和,不好細說,你自己理解:
道家思想大道自然
儒家思想浩然正氣
法家思想法理治國
釋家思想無欲無求
㈤ 孝道的發展歷程及其表現是如何體現矛盾分析法的
一、漢儒對先秦諸子孝道觀的整合
儒家學派是春秋末年由孔子創立的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學派。它通過闡發仁、義、禮、智、孝、悌、忠、信
等道德觀念,旨在建立以「仁」為中心的倫理思想體系來宣揚其政治抱負。由於「仁」學的目的是為了恢復
「周禮」,因此,維護宗法制的孝道觀遂成為「仁」學的根本:「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孝」德也成為
中國倫理學的基本范疇,受到廣泛的關注。
春秋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使傳統的「孝」德無論在內涵、外延,還是在社會功能上,都較古代宗法
社會時期有了大的飛躍。至漢代,經過儒生們的不懈努力,古代宗法制下產生的孝道觀,開始趨同於「獨
尊儒術」,而作為家庭個人道德德目的「孝」,也一躍上升為社會倫理規范,並打上了政治化、宗教化的烙
印。這其間的發展變化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孝」德內涵的豐富由於「孝」德的施予對象是「親」,因此,儒家學派力主「篤於親」以維護封建等
級制,指出「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篤於親」的「孝」德主要有兩方面的要求:一關繫到子女如何
善待父母;二關繫到子女如何期待自己。
就第一個方面而言,「孝」親的首要條件是子女贍養父母,使其吃飽穿暖。「能養」的最初理解,停留在
使父母衣食無憂這一物質表層,儒家學派以「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
乎?」HCIJ;$K的意識,將「敬」引入「能養」之中,提高了對「孝」德的要求,認為情感上的尊敬比物質上的侍奉更為重要,從而將對「養」的認識推進到精神層面,提出L「孝子之至,莫大於尊親。」「孝有三:大孝尊
親,其次不辱,其下能養。」體現出社會發展中人的文明程度提高,對精神滿足和道德自覺有了進一步的需求。其次,是子女對父母盡終。父母死後,好好地安葬,並且經常祭祀。與墨家學派主張「節葬」和道家學派主張「以天地為棺槨,以日月為連璧,星辰為珠璣,萬物為齎送」的觀念不同,儒家學派重視喪葬,有「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之說。祭禮的要求也不少,最關鍵的是要有敬意:「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善待父母,其依據的標準是禮:「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生,事之以禮,就是要關心父母的飲食起居,「冬溫而夏清,昏定而晨省」;要不違父母意志,順承父母顏色,「盡力而有禮,莊敬而安之,微諫不倦,聽從而不怠,歡欣忠信,咎故不生」H#IJ;FCK等等。死,葬、祭之以禮,發展至漢代,具體規定為:「哭不!,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配簠簋而哀戚之擗踴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可見,在我國,對「禮」的推崇是隨著封建歷史發展進程而不斷增強的,它從人們日常的一言一行著手,具體化的同時也更加規范化。
就第二個方面而言,首先,子女應認識到自己的生命是父母賦予的,「身者非其私有也,嚴親之遺軀
也」"*$。戰國末,「孝」德被泛化,認為「孝」體現於一切德行,一切德行又歸之於「孝」的思想,其理論出發點正是以子女為父母之「遺軀」。因此,「孝親」的第一步從保全身體做起:「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不虧其身,不損其形,可謂孝矣。」"成書於漢代的《孝經》乾脆明文規定:「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其次,生育後代是延續父母血脈的行為,盡早結婚,養育子孫,對每個子女都是義不容辭
的責任。中國傳統的孝道觀產生於古代的宗法社會,它所要解決的,並不是抽象的子女和父母的關系,而是奴隸制、封建制社會,父家長制下的子女和父母的關系。在宗法制下,使本宗族得以延續並興旺自然成了頭等大事。人類的繁衍,由自然的兩情相悅,變為強制的完成任務。受封建禮教「男尊女卑」的影響而導致婦女社會地位低下和農業經濟生產需要大量勞動力的影響,這里的「後」代主要指兒子。第三,子女能夠「立身揚名」以「顯親」,才是對父母最好的孝敬行為。子女始終對父母保持愉悅、順從、尊敬的情感,令其一生平安,直至終老,是十分困難的事情,「養可能也,敬為難;敬可能也,安為難;安可能也,卒為難」"但這還不是「孝親」的終點。唯有自己出人頭地,門庭光耀,給父母帶來榮譽,才是對父母「孝」德的最好表達:「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漢儒們發展了這一理念,把對父母的敬愛推廣到父母未竟的事業方面,把對父母的秉承落實到繼承其遺志方面,如司馬遷繼承父願,寫下了《史記》。
與墨家「父子相愛則慈孝」的觀點不同,儒家學派突現的是對子女單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孔子雖指出子女有有限的諫諍權,但孟子以「父子之間不責善」"加以推翻;盡管荀子以為人父應「寬惠而有禮」和為人子應「敬愛而致恭」",的思想企圖將兩者統一起來,賈誼也提出了「親愛利子謂之慈」,「子愛利親謂之孝」的雙重規范,乃至東漢民間興起的道教也把「父慈母愛,子孝兄長」作為應有的倫理道德,但漢代新黃老道家學派以「父母生之,子弗敢殺。父母置之,子弗敢廢。父母全之,子弗敢闕」重新奠定了子女以父母為中心來為人處事的准則,其後董仲舒又以「父為子綱」為代表的「三綱」思想,提倡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從而將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親之情最終確立為上下尊卑的等級關系。受漢儒的啟發,宋代甚至提出了「天下無不是底父母」的觀念。漢代這種單向的權責關系,嚴重遏制了人類個性的張揚,其在中國歷史上所起的消極作用和影響是有目共睹的。!"
2「孝」德外延的擴張先秦兩漢時期,伴隨著「孝」德內涵的豐富,其外延出現了明顯的擴張,主要表現出兩種傾向:第一,親情下移。戰國初期,最有影響的是「孔墨顯學」。墨家學派以尚賢、尚同等十事為其政治綱領,力主「兼相愛,交相利」"指出「孝」不限於愛利自己的親人,還應包括愛民利眾;認為人只有「先從事乎愛利人之親」,然後,人才能「報我以愛利吾親也」。與儒家建立在等差之愛基礎上的「篤於親」的孝道觀相比,墨家的孝道觀更具有博愛的人性光輝。當然,在階級社會里,階級差別的存在,只能使墨子的這一思想成為一種抹煞現實階級、等級差別的幻想。隨著新興地主階級政權的逐步確立,這種超階級的主張不僅無法實現,而且備受抨擊:「墨氏兼愛,是無父也。」「夫兼愛,不亦迂乎?」因此這一學派在其發展中漸入湮沒,其將親情下移的努力也宣告失敗。
第二,親情上移。由於孔子的「仁」學旨在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因此儒家學派在發展過程中,自覺地
把封建道德和以血緣為基礎的等級制結合起來,把「四德」———仁、義、禮、智貫穿到「五倫」(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中,指出:「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明確了行孝的目的是為
了忠君,孝親與忠君相行不悖。這是後世移孝作忠的根源,體現出儒家學派積極用世的精神。以老莊為代表的道家學派雖然提倡「自然無為」,認為「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主張摒棄仁義、禮義這些人為的約束以復歸人性的赤子之心,但卻以君臣父子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指出孝親與忠君都是人必須承擔的責任。它折射出道家學派雖然力圖從精神上超脫現實,但事實上又離不開現實社會,只好「不譴是非,以與世俗處」的調和的人生哲學。法家學派則以直躬控告其父偷羊和魯國人當逃兵這兩件事為例,發出了「君之直臣,父之暴子」和「父之孝子,君之背臣」的詰難。不過這種忠孝之間的矛盾,漢儒通過「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的思想加以化解,反而確立了忠君與孝親並行不悖,忠君甚至還重於孝親的社會意識。漢代趙苞在鮮卑人以其母為人質的情況下,悲號著:「昔為母子,今為王臣,義不得顧私恩,毀忠節,唯當萬死,無以塞罪親自進擊,打敗敵人的例子表明漢代人在忠孝沖突時,是把忠放在孝之前的,先盡忠後盡孝。將親情的范圍由父母上移至君王後,「孝」德的外延就由個人道德抬升至國家倫理了。移孝作忠的孝道思想的泛化,表現出儒家倫理政治化的強烈傾向。「五等之孝」具體規定了親情上移後的「孝」德:處於社會五種不同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的人,依據自己的政治、經濟地位不同,應盡的孝道也不相同。天子之孝是以孝德化民,治理人民,統治國家:「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諸侯之孝為居高有節,常保富貴:「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卿大夫之孝為言行皆遵道守法:「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士大夫
之孝為:事君則忠,事長則順,「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庶人之孝為不違天時,勤於耕作,「謹身節用,
以養父母」。總的來說,是各盡其職,忠君報國。
這一思想得到了漢代統治者的積極扶持。為了鞏固「家天下」的統治,漢朝統治者規定天下誦《孝經》,五經博士則要兼通《孝經》,由西漢孝惠皇帝劉盈到東漢孝獻皇帝劉協的四百餘年中,漢代絕大多數皇帝都在謚號中冠以「孝」字。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新儒家,將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正名學說和法家的「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的三綱思想相結合,密切了兒道與臣道的聯系,推進了孝道與王道的統一。正是在漢代,由於與「三綱」相聯系,「孝」、「忠」才在完全的意義上成為我國封建社會基本倫理規范。!"
3、「孝」德社會功能的增強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學派對於春秋戰國學術上的「百家爭鳴」持否定態度,認為這造成了「言無定術,行無常議」的思想混亂,主張以「功利」作為檢驗認識的標准,認為一切事物的價值都與實際功利相聯系,利益之害毫無疑問也滲透進父子關系之中。法家指出,在利益面前,親情遠不如法律更具有約束力:「夫嚴家無悍虜,而慈母有敗子,吾以此知威勢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亂也。」推行「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法治政策。法家唯暴力論的主張,加速了階級矛盾的激化,反過來危及封建制度的鞏固。秦王朝的短世,促使漢儒總結經驗教訓,增強了「孝」德的社會功能:
首先,「孝」德演變成了「法」德。早在儒家學派創始人孔子那裡,就提出了「子為父隱,父為子隱」以成
就「孝」德的觀念。此時對待行孝與守法的問題,尚採取迴避守法的態度,即親人犯法,子女要包庇,而不是去告發。漢初黃老新道家對此也是持相同觀點:「楚有直躬者。其父竊羊而謁之上。……故直躬之信,不若無信。」至武帝時,董仲舒以「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確立了新儒學在漢代作為官方哲學的統治地位。漢儒為法律章句,改頭換面後的法律將「孝」德納入其中,「孝」德一躍而成為「法」德。漢時有這樣一案:甲父乙與丙爭言相鬥,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擊丙,誤傷乙,甲當何論?有人說毆父也,當梟首。而董仲舒按《春秋》之義上的「許止父病,進葯於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誅」的案例來斷明此案:「甲非律所謂毆父也,不當坐。」董仲舒把犯罪動機作為量刑的一個重要因素,既是中國法律史上的重大改革,但也打開了法不責孝的缺口。它使中國封建社會以「人治」取代「法治」,決定了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長河中,親情、人情壓倒一切,殘酷的封建剝削和壓迫卻外披著一層溫情脈脈的紗衣。
其次,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在董仲舒天人感應學說的影響下,漢儒將天塑造成具有無上權威的人格神,認為人事活動,會從「天」得到反應。君王作為「天」的代言人,「不可不祭天也」。至於老百姓,更是要按天道行事,否則不忠不孝,得罪了君父,就是得罪了天,會受到上天的懲罰。董仲舒倫理學的宗教神秘主義傾向,發展到西漢末年,迅速與當時流行的讖緯迷信相結合,形成一股神學思潮,彌漫了整個東漢。儒生們根據統治階級的意志,對儒家經典穿鑿附會,編造了一套「緯書」。光武帝劉秀即位後,於中元元年宣布「圖讖於天下」,正式把讖緯神學定為官方哲學,以至於「俗儒趨時,益為其學,篇卷第目,轉加增廣。言五經者,皆憑讖為說」。關於孝道中的「通於神明」之事,亦屢見這些書籍之中:「天子孝,天龍負圖,地龜出書,景雲出遊。庶人孝林澤茂」;「王者孝及於天,甘露降,澤及地,醴泉涌。」至於行孝受冤,蒼天有知的故事,在此時的史書中也有記錄:《漢書·於定國傳》中記載的東海孝婦和《後漢書·循吏》中的上虞孝婦的例子即可佐證。受西漢末東漢初傳入的佛教教義中的「業報輪回」說的影響,上虞孝婦的故事中出現了殺人祭墓「以謝冤魂」這類「冤冤相報」的思想意識。由於佛教傳入的過程是一個與中土文化不斷交融、相互作用的過程,因此佛教中宣揚善有福報,惡有罪報的報應論一旦為世人所吸收和接受,很快就被運用到維護封建統治的強有力的工具———孝道中來了。漢以後,史書中大量記載至孝帶來報應的故事,與佛教報應論在中土的傳播是分不開的。「孝」德的法律化、神秘化,使漢代的孝道觀在政治化的同時,帶有宗教化的傾向。
綜觀這一歷史時期,在由「百家爭鳴」走向「獨尊儒術」的進程中,歷經激烈的辯論後,傳統文化中的
孝道思想開始趨同。「孝」德的內涵因與「禮」相聯系而得到完善,其外延因與「忠」相比附而更加寬泛,其
社會作用也因與「法」相等同而不斷增強。經過漢儒的整合,「孝」終於成為天經地義,成為德教之本了。
二、內在的三大矛盾
孝,作為一種緣於血緣關系的親情,經過統治階級的強化,日益成為維護等級秩序的工具,當漢朝統
治者倡導「以孝治天下」,它採用的是以禮規范孝,以忠成就孝,以法保證孝的做法,而孝與禮、孝與忠、孝
與法這三大矛盾日後自始至終存在於傳統孝道觀中,只是隨時代的不同,解決的方式不同罷了。
1、以禮規范孝早在儒家創始人孔子那裡,就將孝與禮緊密結合起來,認為生、死、祭都應按照一定的禮節來行事。成書於西漢的《禮記》更是強調了禮的重要性:「民之所由生,禮為大。非禮無以節事天地之神也,非禮無以辨君臣上下長幼之位也,非禮無以別男女父子兄弟之親,昏姻疏數之交也。」(備受儒家贊揚的「禮」,實際上就是封建的等級秩序規范。過多的禮制,使儒家「言必稱孔子」,大事小事引經據典,凡典所不傳,籍所不載的,則無所適從。東晉葛洪為此譏評道:「夫儒者所修,皆憲章成事,出處有則,語默隨時,師則循比屋而可求,書則因解注以釋疑,……一事不知,則所為不通,片言不正,則褒貶不分,舉趾為世人之所則,動唇為天下之所傳。」(禮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有禮制:「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表現在孝道觀上,孝親的恭敬之意是相同的,但一旦依據「禮」,則孝有五等之分;葬親的哀傷之情是一致的,但一旦依據「禮」,則喪服也有了區別;祭親的追思之志是無異的,但一旦依據「禮」,則表達哀思的言語也有了講究。在禮的約束下,「孝」作為人類親情的自然表達已不可避免地走向形式主義,其弊端在漢末暴露無疑。
2、以忠成全孝人在社會生活中,常常扮演著不同的角色。這些角色有時是和諧的,有時又會發生矛
盾,造成沖突。作為子,在家庭中有孝親的責任;作為臣,對國家和君王又有盡忠的職分。這兩者一是「家
私」,一是「公事」。是「舍私為公」,還是「棄公全私」?人類的情感在對父母的養育之恩和對國家君王的知
遇之恩的報答面前受到嚴峻的考驗。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社會的安定,儒家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確定了君在前、父在後的等級秩序。至漢朝統治者提出「以孝治天下」,則忠與孝合二為一。這是因為「資
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武帝元光元年,由董仲舒初開其義,詔郡國舉孝廉各一人。東漢繼承了西漢的選官制度。由於孝廉多以德行當選,而不以才能進仕,漢章帝時已有「茂才、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授之政事,甚無謂也」(之嘆。以孝德入選是仕途的捷徑。孝靈帝嘉平六年,「市賈民為宣陵孝子者數十人,皆除太子舍人」(即是明證。儒家以「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作為「孝之終」,將個
人的奮斗目標定在入仕為官,光宗耀祖上,其結果必使孝德的弘揚與忠誠的闡釋結合在一起。
3、以法保證孝戰國時期的《法經》和秦律,出於李悝、商鞅之手,師宗法家之說。蕭何修漢律,摭採秦
律,法典屬於法家的系統。漢武帝提倡「獨尊儒術」之後,儒家學說壟斷了各個領域,在法律領域,則通過
鄭玄、馬融等大儒為法律章句,表現出法典儒家化的傾向,乃至出現「法不責孝」的問題。
漢時名儒用儒家經義對各種案例進行解釋,內容上吸收了不少儒家學說:如恢復孝子復仇的法定地位,《禮記·曲禮上》中認為「父之!,弗與共戴天」,為祖父、父親復仇是孝義之舉。西漢時曾一度禁止復仇。但法律的禁止並不能阻止事實上的仇殺。這種人情和國法的矛盾到後漢章帝時形成了法律條文,據史書記載:「建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殺之,肅宗貰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後因以為比。是時遂定其議,以為《輕辱法》。」漢和帝時,孝廉出身的尚書張敏兩次上疏,陳述法不責孝的弊端,指出:「《春秋》之義,子不報仇,非子也。而法令不為之減者,以相殺之路不可開故也」,「臣愚以為天地之性,唯人為貴,殺人者死,三代通制。今欲趣生,反開殺路,一人不死,天下受敝。」(他的駁議雖然得到了和帝的贊同,但後世對法與孝的爭議卻一直未曾間斷過。《孝經》認為:「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雖然律令上禁止復仇,但為了顯孝,復仇者卻屢禁不止,「孝」德儼然成了「法」德。
漢代以禮規范孝、以忠成全孝、以法保證孝的做法在強盛時期的確發揮了它應有的維護上層建築的作用。但至東漢末年,當社會由強盛走向衰落,由統一走向分裂之時,社會歷史條件的變化,必然帶來上層建築意識形態領域的變更。漢儒「獨尊儒術」的結果是:物極必反。對孝德的無盡抬升,使它徹底淪為統治階級標榜利用的工具。當時居喪毀容,佯為哀痛者,不可勝數。整個社會彌漫著虛偽之風,「以頑魯應茂才,以桀逆應至孝,以貪饕應廉吏,以狡猾應方正,以諂諛應直言,以輕薄應敦厚,以空虛應有道,以囂應明經,以殘酷應寬博,以怯弱應武猛,以愚頑應治劇」。以至「名實不相副,求貢不相稱」的現象比比皆是。曹操掌權後,提出:「負污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的人,也在舉薦之列。這種石破天驚之語,昭示著舊的孝道觀必將出現新的特色,以補「獨尊儒術」的不足,適應新時代的需要。
㈥ 關於道家,儒家,墨家,陰陽家,法家等等諸子百家的一些思想。
道家思想源於老子,提倡自然無為,提倡與自然和諧相處,也就是所謂的「天人合一」。具體的例子表現:西漢初年,漢文帝、漢景帝以道家思想治國,使人民從秦朝苛政之後得以休養生息。歷史稱之為文景之治。代表人物:老子、莊子。 儒家思想學派為孔子所創建,從根本上來說,堅持「親親」、「尊尊」的立法原則,維護「禮治」,提倡「德治」,重視「人治」。儒家思想對封建社會的影響很大,被封建統治者長期奉為正統思想,延續了兩千多年,歷代帝王均使用該思想學派來維護君主權力和國家統一安定。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 墨家思想為墨翟所創建,思想主要是「兼愛」「非攻」,與儒家一樣都是提倡「仁」,但意識觀不同,儒家的仁是應對維護君主權力利益,而墨家的仁是兼愛百姓、平民,一視同仁。代表人物:墨子 法家思想重視法律,反對禮制,認為禮制過多會縱容助長人之惡,長久以來帶來弊害。由而動搖君主統治和利益。法家思想和我們現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區別,最大的就是法家極力主張君主集權,而且是絕對的。這點應該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們可以有選擇地加以借鑒、利用。代表人物:韓非子 陰陽家思想源於孔子創立的儒家和儒家所推崇的"六經"。 陰陽家思想的意義表現在:是中國古代最富哲學味道的理論構想,著名的科學史家李約瑟稱它是「古代中國人能夠構想的原終原理」。陰陽、五行與氣等學說相互結合,構成了中國古代的哲學思想體系,這些觀念也是中國傳統科學思想的基本要素。代表人物:鄒衍
㈦ 道德經哪一篇講的是人活著時多孝敬
《道德經》亦稱《老子》,或稱《五千言》,是道家學派最具權威的經典著作,它文約意豐,涵蓋哲學、倫理學、政治學、軍事學等諸多學科,其內容博大精深、玄奧無極、涵括百家、包容萬物,被後人尊奉為治國、齊家、為學、修身的寶典。國學大師李-冠-論講到這部被譽為「萬經之王」的奇書,對中國古老的哲學、科學、政治、宗教等,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無論對中華民族性格的鑄成,還是對政治的統一與穩定。都起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其第五十一章講的就是題主所問內容。
㈧ 勤孝禮善誠具體講的是什麼
「勤」取自「天行健,君子當自強不息」的古訓,「孝」乃道家學派專的宗旨,「禮」是儒屬家學說創始人孔子的最高追求,「善」指佛教的精神,善是一種美,「誠」 是做人做事的准則。
勤是勤奮,孝是孝順,禮是遵循禮節,善是做事向善,誠是誠信。
㈨ 道家 為子當孝,為臣當忠 出自哪裡
凈明派
道教教派之一。道教四大天師之一許天師許遜為祖師。江西凈明道,以忠孝神版仙、強調世俗倫權理為其主要特色,學界多以為凈明派乃是受理學影響而產生的一個道派。
凈明派歷史上有三個比較興盛的時期,一個是唐朝初年胡慧超真人和萬振天師的扶教,一個是宋朝何真公廣度弟子,還有就是元朝劉玉真祖師的振興,而各個時期都有其不同之特點,但是其以忠孝濟度為主的精神是不變的。
以忠孝為修道之基
「忠孝」本是儒家倫理綱常的核心,它調整的主要是世俗的人倫關系,屬於「人道」的范疇,但凈明道卻對它作了特殊的強調與發揮,並把它作為「仙道」的基礎。凈明道提出,「忠孝,大道之本也,是以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
從道教自身的傳統來看。道教創立於統一的封建王朝建立後的漢代,因而它在初創之時就將忠孝等儒家倫理的內容融會到了道教思想中來,並將其與道教的修仙之道相結合。現存最早的一部道書《太平經》里就有「人生之時,為子當孝,為臣當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