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4年春節重陽退休職工慰問金有限制嗎
有的 這個一般根據地方政府的退休政策來定
⑵ 機關是否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
機關是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的,但要有確實的理由,如下發的文件內或上報上級主管單容位獲批後。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⑶ 重陽節為退休老同志舉辦團拜會違反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嗎
不算,老同志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一年一度的老人節,是中華民族的尊老節,古之有之,只要不鋪張浪費,象徵性的同老同志聯絡一下感情,未嘗不可
⑷ 給退休員工發放過節費,生活補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嗎
如果是簡單的慰問金,不違反八項規定;如果有一定額度,違反八項規定,應當查處。
《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
一、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二、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三、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四、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五、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六、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七、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八、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⑸ 給離休幹部發放慰問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嗎
應該不能算作違反規定。
中央的八項規定,前七項是針對領導及公務人員的工作作版風而言,而第權八項,則是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對離休幹部在節假日發放慰問品,是單位對該離休幹部的關愛,與反腐的實質有本質上的區別。
不知我說的可對?
希望我的回答能具有對你的提問的針對性。
⑹ 重陽節發放退休老人慰問金違規嗎
不違規!國家反貪反腐敗不會包括給老人們正常的發放慰問金!有些單位對此有區解!
⑺ 春節發放離退休老幹部慰問金違規嗎
按照規定,確保離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得以貫徹落實,每年春節前,當地老乾局都會為離退休幹部發放一批慰問金。首先必須是幹部身份,退休幹部100元、離休幹部300元(縣級)。
⑻ 七一活動給老黨員發慰問金違反八項規定嗎
應該不能算作違反規定。
中央的八項規定,前七項是針對領導及公務人員的工版作作風而言,而權第八項,則是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對七一老黨員在節假日發放慰問品,是單位對老黨員的關愛,與反腐的實質有本質上的區別。
⑼ 重陽節,春節單位慰問離退休幹部、職工有文件規定嗎用實物還是現金標準是多少
實物最好!每個地方標准不太一樣的!
⑽ 工會慰問全體幹部職工派發慰問金會違反國家*規定嗎
正常慰問不違反規定。
全國總工會1月9日在2015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上明確,工會組織可以組織職工看電影、春遊,逢年過節還可以發慰問品,保障職工的正常福利。
(2014)7月,全總下發了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利用資金,但是關於逢年過節員工福利究竟該怎麼發的問題,並未給出明確意見,不少基層工會組織和職工多次咨詢。昨天,全總出台了補充通知,對此做出了明確說明。
按照最新規定,基層工會可以用會費組織看電影、組織春遊秋遊等集體活動。當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但組織春遊秋遊等活動應該嚴格控制在所在城市,當日往返。
逢年過節時,基層工會還可以向全體會員職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慰問品』是指符合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的一些生活必需品等。」全總有關負責人解釋。不過,究竟如何來衡量「少量」的標准問題,則由各省級工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員工過生日時,基層工會還可以用經費送生日蛋糕等慰問品,也可以發放蛋糕券等。此外,基層工會開展各類文體活動應該按照規定開支伙食補助費以及夜餐費等,還可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因參加活動而誤餐的工會幹部和職工給予補助,具體的發放標准要參照當地工作餐的標准,並且要符合中央和本地區、本行業例行節儉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