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
出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利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申5:16 「『當照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太15:4 上帝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太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上帝的誡命。
太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可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路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弗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㈡ 聖經中斥責不孝父母的經文
聖經中好像沒有特別指出父母要作兒女的榜樣,大原則是
"....都作信徒的榜樣。"
(提4:12),"....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3)
關於父母和孩子責任的經文,以下經希望可以參考:
兒女是:
神所賜:(詩127:3)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
一同承受應許:(徒2:39)
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
孩童的本性:
正直清潔:(箴20:11)
孩童的動作是清潔,是正直,都顯明他的本性。
謙卑:(太18:4)…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里就是最大的。
主喜歡親近的:(太19:14)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里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有天國子民的樣式:(太18:3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父母理當:
供應所需:(路11:11)
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
溫柔乳養:(帖前2:7)
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
照主意養育:(弗6: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安慰:(賽66:13)
母親怎樣安慰兒子,我就照樣安慰你們;…
管教:(申8:5)
你當心裡思想,耶和華─你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
責備:(箴3:12)
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
勸勉:(來12:5)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
為兒女打算:(林後12:14-15)
…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
孩子理當:
領受責備:(箴15:5)
愚妄人藐視父親的管教;領受責備的,得著見識。
聽訓誨:(箴1:8)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譯:指教);
在主里聽從父母:(弗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受管教:(來12:8)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㈢ 基督教反對孝敬祖宗嗎
樓主,你好像並沒有弄清楚神要求的「拜」是什麼意思。
首先,基督信仰指的偶像不僅僅是那些人手所造的泥塑雕像,木頭,塑料,金屬的偶像。這些都是很表面的,但聖經所指的偶像是說那些使人無法擺脫,讓人整天圍繞著他轉,甚至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精力,金錢,一切都投入在其中的無形的偶像。
比如,有的人把事業,金錢當作偶像,如果事業一旦失敗,金錢一旦失去就失去了生活的盼望
有的人把孩子,家庭當作偶像,僅僅為了這些活著,如果這些一旦失去,甚至連自己的生命都不要了。
聖經所指的是這些無形的,但是卻深深捆綁著人的一切的東西,讓人只為了這些活著的東西。雖然有的眼睛不能看見,卻使人無法擺脫的困擾。
其次,你說的給在祖父母墳前下跪與上述的「拜」是完全的兩碼事。因為你並不是把祖父母的墳墓當作偶像是無法擺脫,讓人整天圍繞著他轉,你的行為只是表明你對逝去親人的懷念。這並不是拜偶像。我覺得你對神的要求的理解太過偏激了。甚至有點摳字眼了。
還有,以前的北京人見面都施行拱手禮,就是作揖,表示問候。那你能說這是兩個人見面在互相拜偶像嗎??這完全是歪曲啊。
還有,你怎麼能說「基督教反對孝敬祖宗嗎」這樣的話呢??如果你是基督徒,你讀過聖經就該知道,無論是舊約還是新約,神都要求人要孝敬父母,連十誡中都有這樣的要求就是「要孝敬父母。」還有很多這樣的經文,例如出埃及記20章12節「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而且,我建議基督徒對祭祖盡孝心的三個提案:
第一,效法我們的先祖的善行。
第二,紀念先祖的恩德,舉行感恩禮拜,述說他們的恩德。
第三,繼承先祖的良願,這是基督徒可盡的孝道。
㈣ 聖經說孝敬父母在世長壽難道耶穌不孝敬父母嗎
耶穌30歲就離抄家傳福音!那耶穌為什麼不在家孝敬父母?耶穌即是神子,也是人子。
聖經中有很多警告人要孝順的話,
如:
孝敬父親的人,必能補贖罪過;且能戒避罪惡,在祈禱之日,必蒙應允。孝敬母親的人,就如積蓄珍寶的人。
耶穌從人性上講,生他的是瑪麗亞,還有個「有名無實」的父親偌瑟。而且從耶穌的祖譜上看(寫的很詳細)說明耶穌確實是真人。
耶穌從神性上講(瑪麗亞是童貞女突然懷孕生子不符合常理,但神可不是人類智慧能夠理解的存在,很多人連自己是怎麼來的都想不明白!)從神性上講耶穌只有上帝(天主)一個父親!!
還有耶穌在迦納婚宴上(變水為酒)第一次顯神跡,是因為瑪麗亞的祈求,耶穌說我的時日還未到,但是為了你我願意做!!可見耶穌還是孝順的
㈤ 聖經說我們要孝敬父母
「孝敬父母」一詞在聖經中出現10餘次。
在舊約中如下: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 19:3)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 20:12)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 5:16)
在新約中如下: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太 15:4)
要孝敬父母,使你們得福,在世長壽。(弗 6:2)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路 18:20)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 19:19)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可 7:1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可 10:19)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 3:20)
㈥ 聖經講孝敬父母。我的父母去世。無法孝敬。算不算違反誡命。
聖經要人孝敬父母,是要人在父母在世的時候好好地奉養父母,並且為父母送終。
父母已專經去世,屬沒有孝敬的對象,當然不算違反誡命。
在聖經羅馬書第7章提到一件事,是論夫妻之間律的時效性,夫妻雙方要在對方子在世的時候,要受婚姻之律的約束,如果另一方過世了,就脫離了婚姻的律。
同理作為兒女要受到奉養父母之律的約束,但當父母過世之後,就不再受這奉養之律的約束了。
【羅7: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羅7:3】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㈦ 耶穌為什麼不給父母上墳
耶穌說來要孝敬父母,而且說源不孝敬父母、咒罵父母的當用石頭打死。
太15:4(2)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弗6:2-3(1)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西3:20(1)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聖經里可以看出耶穌對父母的尊重和孝敬,他的信徒也是如此。
是父母活著的時候孝敬父母重要還是上墳重要呢?上墳的概念也是不清楚的,廣義上說,耶穌不反對上墳,而是反對拜偶像。
基督徒尊敬祖先的方法很多,例如在他的忌日、或冥誕之日,或每年的清明節,子孫們完全可以掃墓,或舉行追思聚會,述說一些祖先們留下的德行典範,讓後世子孫值得效學之處。但這樣做並不是在祭拜什麼其它的鬼神,也是坦然在神面前禱告的。
如果上香上供拜祭,不但違反聖經真理,而且徒然迷信浪費,祖先也享受不到,反而失去了尊敬的意義。我親眼看到那父母生前不孝敬,死後給父母上墳的,第二天就把供品自己享受了。
㈧ 聖經很矛盾!一方面說不孝敬父母就死得快一方面耶穌說愛父母勝過他就不配做信徒。這
這是神在不同的時期對人的要求,在舊約律法時代,那時候人的祖先亞當夏才回被敗壞不久,人還是比較答聖潔的,神就給人頒布一些律法,教導人怎麼在地上生活,要人孝敬父母啊、不可殺人啊、不可貪占人的財物和妻子啊等等,都是教導人好好做人好好生活的,就像是我們小時候父母教育我們怎麼做人一個意思。在新約恩典時代,耶穌來做一步工作,為了釘了十字架,也發表了一些話,「耶穌說愛父母勝過他就不配做信徒」,這話是要求我們愛神愛基督,人本來就是該追求愛神的,這是天經地義的,是一個正常人該有的,是神新時代對人的要求。「耶穌說愛父母勝過他就不配做信徒」這話和孝敬父母也不矛盾,相信明眼人都看得出,因為人就得愛神勝過愛一切,父母好好照顧我們教育我們。我們就要孝敬父母,不矛盾啊。就像人的妻子說,你要愛我,你父母說你要孝敬我,完了你說她們說的叫你很矛盾,這不是胡扯嗎?
㈨ 《聖經》教導我們怎樣孝敬父母
許多人誤會基督徒不注重孝道,這是誤解。因為聖經里十誡裡面有一誡是關乎孝敬父母的,以弗所書這樣引用:「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2)。十誡中每一誡都吩咐人不可作什麼,唯有「孝敬父母」可以得福,所以保羅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可見聖經很注重孝道。今天我們從五方面思想如何孝敬父母:
一、應記念父母生育之恩
父母生育我們,十月懷胎,辛勞養育,是一項恩典,提摩太前書第五章四節說作兒孫的在家裡學習行孝,「報答親恩」。顯然聖經認為父母對兒女有生育的恩典。現代青年受新思潮影響,以為父母本不想生育兒女,所以談不上什麼功勞。這不單不合聖經真理,也不合中國的孝道。「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這是中國人的教訓。因為父母最掛念的是兒女身體,從孩子出生到成長,每一天都關注他們的健康。所以父母生養我們,單單身體方面已有恩典。這正是聖經的教訓。聖經說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身子上榮耀神。意思是說基督徒要照顧自己的身體,因為是神的殿。當然這話不是給那些整天只顧著自己身體的人的,但有些人卻太不顧自己的身體,縱欲損身,既不孝敬父母,也不尊重神的恩賜。
我們的生命是神借著父母給我們的,所以我們要記念父母生育之恩。
二、要奉養父母
「奉養父母」是聖經中在孝道上的用法,也是「孝」字本身的意義。中國人講孝包括報答親恩、供奉他們的需要。聖經里有沒有說奉養父母是孝道?有,耶穌責備法利賽人借著古人的遺傳,廢了神的律法,因為它們說已把金錢奉獻給神,所以不須奉養父母,這是一種取巧。可能曾經有過這樣的例子:有一個人只有一點錢,給了父母就沒有錢奉獻給神;奉獻了給神就沒有錢給父母,所以在這情形下他就把金錢奉獻給了神。但法利賽人用這個為借口說人如果奉獻給神,就可以不給父母了。說這話的人可能既沒有奉獻給神,也不奉養父母。所以從耶穌責備法利賽人的話里可以看見,基督徒孝敬父母,應供給父母肉身上的需要,在父母在生的時候,盡兒女的責任奉養他們。
剛才提到有許多非基督徒認為我們不注重孝道,其中一個原因是基督徒不祭祀和拜祖先,其實中國到西周時代才開始有祭祖的事,周公制禮作樂,後人逐漸加添。祭祖並不代表孝順,若在生時不孝順,到死後才孝順就太遲了!二十四孝中雖然不少「愚孝」的故事,甚至有孝感動天的傳說。但那些例子都是父母在生時的孝順。有人父母在生時不孝順,甚至把父母氣死,死後卻大事鋪張,其實都是為傳揚自己的名聲,並不是真正孝順。
三、要聽從父母
以弗所書告訴我們:「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弗6:1-2)「孝順」是孝敬兼順從。耶穌童年時順從他父母,離開聖殿回家。雖然他以天父的事為念,仍然聽從肉身父母之命。
從前在封建家庭中,有時父權太大,做父親的不善用權柄,或所發命令不合情理。但一般來說,聖經要我們「在主里」聽從父母,不是說父母必須是基督徒我們才聽從。「在主里」的意思是要在真理里聽從。父母不是完全人,未必所作的都對,也有叫兒女作壞事的父母,我們不能都聽從。若在惡事上聽從,等於陷父母於不義了,不算是孝。
古人論孝包括勸諫父母。當然父母常為兒女的好處籌算,只有少數本身為非作歹的,會叫兒女作壞事,真孝包括勸諫。提摩太前書第五章一節說: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不是不可勸責,但不可「嚴責」,要在勸中有愛有敬。古聖教我們勸諫父母要「下氣」、「怡色」、「柔聲」。「諫而不入,起敬起孝,悅而復諫。」意即勸諫父母時,要沒有氣怒的臉色,聲音柔和。若父母不聽,要格外敬愛他們,有機會再勸諫他們。這種溫柔而不斷的勸諫,與聖經的教訓相合。聖經沒有說要包庇做壞事的父母,而是要站在真理立場,不陷父母於不義。所以應該聽從父母,也應該勸諫。
四、讓父母分享你的成就
約翰福音第十七章1-4節中,當主耶穌快要上十字架的時候,為門徒最後的禱詞中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然後又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主耶穌在世上榮耀了天父,我們作兒女的要榮耀父母。英文聖經常將孝譯作「honour」,即尊敬。其實孝順不止尊敬,還包括感恩,聽從,奉養和榮耀的意思。曾子論孝說:「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共下奉養。」
「尊親」即尊榮父母像主耶穌已經榮耀了天父那樣。我們極可能將一切成功歸功給自己,因為每人的成功都經過一番努力,我們對自己的奮斗有很深的印象,卻很容易忽略了我們現在的成就一半是父母辛勞的結果。但因為前一半不是自己的辛勞,所以印象不深。當你看見你的父母親動作越來越遲鈍,臉上越來越多皺紋,人也越來越老,健康也逐漸退步,你應該知道這些都是她為你辛勞的結果,我們應該欣賞父母曾為我們勞苦,將我們的成功與他們分享,這就是對他們最大的安慰。
父母把期望放在兒女身上,到晚年才大失所望,是非常痛苦的。
林肯總統當選時,第一件事通知他的母親與他分享成就。華盛頓參加海軍訓練前,向母親道別,看見母親流淚,他便吩咐僕人將行李搬回,但他母親說:「我知道神會賜福給孝敬父母的兒女。」這正是以弗所書所講的「帶應許的誡命」。華盛頓明白他母親贊成他去,接受海軍訓練,終於成為美國總統。可見西方國家早期也注重孝道。
基督徒應照聖經教訓盡孝,並且使父母得尊榮。
五、要帶領父母信主
如果我們今天得到我們認為最好的福音,卻不將這最好的給父母,怎算得是孝敬呢?所有作父母的,也會將最好的留給兒女。就算不是真正最好,卻是她所認為最好的。我們今天肯不肯將最好的給父母呢?
帶父母信主,要為父母的靈魂「受生產之苦」。父母曾為我們的肉身受辛勞,現在我們是否願意為他們靈魂辛勞呢?為著帶領他們信主,可能有許多艱難,但你付的代價即如母親生他的時候有許多痛苦艱難。我們孝敬父母,必須冒著困難領他們得救。
我不算是一個孝順的兒子,因為我在十多歲的時候已離家流盪,而且對家庭有很大的成見,到我懂得欣賞我父母親的時候,可以說已經很遲了。有時在我們的人生中必須到了某一年紀才能領悟父母之愛。但可惜常領悟得太遲。「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待」,有一天你認為應該孝敬他的父母的時候,他們已經離開世界了!或者到你的兒女輕忽你的時候,你才醒悟過來,原來自己輕忽了父母!
你已把最好的福分給了父母了嗎?已趁他們在生時領他信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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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各位主內的兄弟姐妹們,我有一個關於孝順父母的問題。聖經說要孝順父母,但是好像沒說具體怎麼做,聖經也
接受,父母的好意不能拒絕,你只有接受了她們才會更開心,雖然你的工資不內多,但你容也可以他們買一件便宜一點的衣服,或者給他們點零花錢,哪怕只有10元也行,他們也會明白你對他們的愛和關心,父母最大的願望便是你過的幸福開心就好,他們不會給求你給他們太多的東西,只要你有一顆孝順他們的心他們就心滿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