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律上兒媳婦兒有孝敬公婆的義務嗎
兒媳婦孝敬公婆不是法定義務,是傳統美德與社會的公序良俗的彰顯。兒媳與公婆的親緣關系是建立在婚姻關系基礎上的,如果沒有婚姻關系的基礎則不存在親緣關系,因此法律上沒有對這種關系賦予法定的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配偶只是「應當協助」,並非贍養人。此條中的「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根據上述規定,贍養人的范圍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而不包括兒媳、女婿。
(1)孝敬贍養父母是我國的什麼義務擴展閱讀:
案例:
老人狀告兒子、兒媳的贍養糾紛案,法院依法判決兒子承擔贍養義務,即由被告陽某乙每年給付原告陽某甲、齊某贍養費每人1325元,承擔齊某的醫療費5567元;兒媳與公婆並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判決兒媳何某不承擔贍養義務。
公婆起訴兒子兒媳,法院:只有兒子有贍養義務,兒媳真沒有……
1月20日,湖南道縣人民法院通報了這樣一起案:
原告陽某甲、齊某共生育了五個子女,子女均已成年,成家另過。因家庭矛盾,長子陽某乙和長媳何某於2008年外出打工一直未歸,對二老沒有盡到自己的贍養義務。
2013年,原告齊某在家中摔傷,二兒子為其花費醫療費27835.4元,長子陽某乙未予照顧,也未支付醫療費。現兩原告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也無其他經濟來源,遂向法院起訴,要求兩被告每年承擔贍養費。
法院審理認為,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義務,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現兩原告均已年老體弱,失去勞動能力,其請求被告陽乙給付贍養費的理由正當,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何某與兩原告並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其作為兒媳對兩原告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兩原告要求被告何某給付贍養費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㈡ 孝順父母撫養子女的責任來源於什麼同時又是公民的什麼
俗話說得好「百善以孝為先」以及「尊老愛幼」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孝敬父母、贍養老人,以及撫養教育子女是我們每一位成年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不得附加任何條件,也不得放棄贍養老人和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根據我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民法總則》第二十六條、《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這也是我們每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自然人)應當遵循的法律責任和法定義務。
關於贍養家庭老人、撫養子女有關的法律規定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根本大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根本大法)第四十九條第四款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法律)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七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第十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第十二條第一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
㈢ 孝順的標準是怎麼
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該義務是法定的。 如果子女不履行該義務,父母可以向法院起內訴,要求容子女支付贍養費、履行贍養義務。 若情節嚴重,比如父母因此健康狀況惡化,子女對父母造成人身上的傷害,父母可向公安機關報案,子女有可能構成遺棄罪或虐待罪,子女若被定罪,應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的底線低於道德的底線,不管如何,孝順是中國的傳統美德。但贍養父母又是一種人身性的義務,在實踐中強制執行存在困難。比如,法院不可能強制一個兒子孝順自己的母親。當然,法院可以強制一個兒子給付母親贍養費。不過不管怎樣,公權利的介入都會對家庭的和睦造成破壞,而不是彌補。所以還是希望大家都贍養自己的父母,發揚中華傳統美德啊! 百善孝為先 望採納
㈣ 孝敬父母是個人義務,還是情分
既是情分,也是責任,父
母含辛茹苦把你養大,他
們現在老了,羔羊跪乳,
烏鴉反哺,做兒女的孝敬
父母是一份義務,是義不
容辭的責任。
㈤ 孝敬父母既是社會主義道德的要求,也是我們應盡的法律義務。
孝敬父母是社會主義道德規范的重要組成部分。
孝」是做人的根本。古人常說「百善孝為先。意思是說,孝敬父母是我們人類各種美好品德中最為重要和占第一位的品德,它是做兒女的必做的、天經地義的事情。我們中華民族幾千年來就一直具有這種尊老敬老的優良傳統。古代埋兒奉母,棄官尋母的故事,足以讓人們唏噓不已,而當今捐腎救母,退學為母的故事,更是令我們感動萬分。不一樣的時代,演繹著相同的主題,那就是孝敬父母,回報父母。
人生在這個世界,長在這個世界,都源於父母。是父母給了我們生命,是父母哺育我們成長。父母的養育之恩,我們終生都應該報答。
孝敬父母,回報父母,我們只要在平時多注意從身邊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就完全可以盡到我們對父母的孝敬之心。
同時,孝敬父母也是我們應盡的法律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此條中的「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㈥ 兒子不孝順父母怎麼辦
近年來,贍養老人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盡管國家出了很多相關政策,但是,因養老和贍養等問題引起的悲情事件還時有發生。那子女不贍養父母該怎麼辦呢?下面跟隨法易網一起了解。
一、子女不盡贍養義務,老人該怎麼做?
1.尋求社區工作人員幫助。對於子女不贍養問題,可以尋求社區工作人員幫助,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社區協助監督。
2.提起民事訴訟。對於兒女不盡贍養義務,老人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能構成遺棄罪。
二、我國法律對子女贍養老人義務規定
1.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2.晚輩對長輩有贍養義務
《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需要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並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
3.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
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三、拒不贍養老人或構成遺棄罪
不贍養老人,情節嚴重的,構成遺棄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遺棄行為情節惡劣包括:
1.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
2.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
3.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
4.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
四、關於老人養老的其他問題
1.父母無力撫養幼年時的子女的,有贍養義務嗎?
《婚姻法》為父母子女間規定了互相扶養的對等的權利義務,但這並不是說這兩個權利是必須「等價交換」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因此,子女對老年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得以此為由而解除。
2.沒有經濟收入的已嫁女兒,能免除贍養義務嗎?
出嫁女兒本人沒有收入的,不能作為拒絕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義務的理由。因為她們從事的家務勞動與丈夫謀取生活資料的勞動具有同等價值,其丈夫勞動所得的收入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可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贍養費。
3.父母再婚子女能不能解除贍養義務?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
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而終止。由此可見,父母的被贍養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論父母是否再婚,子女的贍養義務都是始終存在的,子女不能以父母再婚為理由,不對父母盡贍養義務。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有關規定,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㈦ 關於孝順父母的法律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回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答,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㈧ 憲法對孝敬老人的規定
我國《憲法》第4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的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從家庭贍養與服務、收養的效力、收養關系的解除和法律責任這幾個主要方面對老年人的保護作出了規定。
(l)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在家庭關系中,贍養人對老年人主要有如下義務:
①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②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③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④贍養人有義務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畜生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⑤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和婚後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⑥老年人有權依法處分個人的財產,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與的權利。
(2)在社會關系中,各國家機構和社會組織對老年人負有如下義務:
①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救濟城市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或扶養人無贍養能力和撫養能力的老人。對確實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患病老人,可以給予適當幫助並提倡社會救助。
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擔農村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或撫養人確無贍養能力和撫養能力的老人的吃、穿、住、醫、葬的五保供養。
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逐步增加對老年福利事業的投入,興辦老年福利沒施。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引導企業開發、生產、經營老年生活用品,適應老年人的需要。
(3)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在以下情況中,行為人損害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情節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①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致使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實誹謗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節較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③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撫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撫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④家庭成員盜竊、詐騙、搶劫、勒索、故意毀壞老年人財物,情節較輕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