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要交哪些材料
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1、養老保險金按時足額繳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回,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基答金征繳科申報退休停繳,列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
企業需要向社保機構呈報材料的資料有:
1、職工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社保卡)。
3、二代身份證原件。
4、企業職工退休核准表。
⑵ 職工到法定退休年令退休手續怎麼辦理
經辦流程
i. 本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退休申請表(需攜帶勞動合同書)
(2)提供戶口所在地的居住地址、戶口所在派出所名稱及戶口所在郵編。
(3)身份證復印件;
(4)照片1張;
ii. 辦理退休的流程
(1)當月區縣社保中心列印個人賬戶清算單。
(2)提取正式檔案、簡擋、養老本和台長。
(3)核對清算單無誤後,計算退休金並填寫勞動審批表,加蓋公章。
(4)到區縣勞動局勞資科辦理審核,所攜帶職工正式檔案、退休審批表、個人賬戶清算單、養老本和台帳、勞動合同書,三天後方可取材料。
(5)每次取材料看是否審批合格,如不合格回去更改,後再報。
(6)審批合格後,填寫退休證、錄入《退休人員登記表》,把退休審批表、養老本、台帳存放正式檔案里。
(7)每月20號之前攜帶審批合格表、清算單、退休人員登記表送到區縣社保中心錄入。
(8)每月20-25號之間,到區縣社保中心報養老金支付月報增減變動表、月報外支付匯總表和附表。
(9)每月30-5號之間到區縣社保中心領取介紹信和賬號,之後到銀行取存摺。
(10) 通知當月退休人員在15號之前領取存摺。
您的一切退休手續都應由原單位一手包辦,而這些年中的保險業因該由單位為您繳納。若企業沒為您繳納保險或不為您辦理退休手續導致您不能正常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話,您就可以向勞動部門提出仲裁。您應該盡快聯絡原單位進行咨詢。
⑶ 上海企業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進一步規范對本市企業職工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審核,現對審核中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關於退休(職)人員年齡的核定:
(一)凡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年滿55周歲),並已符合退休(職)條件的(下同),可按有關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二)女職工原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後因合同期滿或其他工作需要又改為從事生產服務工作崗位的,經單位出具有關證明後,可按其實際從事的崗位核定退休、退職年齡。
(三)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將聘任在技術崗位上的女性高級專家,本人自願,且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退休年齡可按60周歲核定。
(四)少數職工確因工作需要,能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報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區、縣中心)備案後,也可適當延長其退休年齡。延長期限一般為1~5年。期滿需要繼續延長的,應按規定重新辦理手續。
(五)高級專家需延長退休年齡的由單位填寫〈高級專家延長離、退休年齡審批表〉,區、縣和主管局提出意見,報主管部、委、辦批准;無歸口部、委、辦的,經區、縣和主管局批准 ,抄送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備案後,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齡。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的高級專家(高工、高經等)退休年齡可延長至65周歲;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的高級專家,可延長至70周歲。
(六)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無論是現在從事這類工作,或曾從事過這類工作,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人員,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1、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
3、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七)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經取、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連續病假一年以上,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工作年限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批准後,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未滿上述年齡的可辦理退職手續。
(八)個別企業在按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產終結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工作年限滿15年的職工,經本人申請,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批准後,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二、關於退休(職)人員工作年限的核定
(一)職工的工作年限按職工本人1992年底以前的連續工齡與1993年以後的繳費年限之 和確定。
(二)1992年底以前的連續工齡統一按國家和本市關於連續工齡的規定計算。
(三)1993年以後的繳費年限不含職工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後的繳費月份。
(四)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工作年限滿10年的職工;1993年以後參加工作,工作年限滿15年的職工可按退休辦理。
(五)1993年1月1日以後進單位的征地勞動力,在安置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15周年的,安置單位按滬社保業一發(95)22號文規定為其一次性補繳不滿15周年部分養老保險後,其補交年限與本人征地後實際從事的工作年限滿15年的可按退休辦理。
(六)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職工,可按退職辦理。
(七)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在職人員,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作年限滿10年的,可按退休辦理;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可按退職辦理。
(八)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工作年限不滿5年;1993年以後參加工作,工作年限不滿15年的人員,到達退休年齡後,區、縣中心應把職工個人養老保險帳戶的本息儲存額一次性返回給本人,並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三、關於辦理退休(職)的手續
(一)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出生年月以職工身份證為准)的當月,單位應按規定為其及時辦理退休(職)手續,並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二)辦理退休(職)手續的程序為:單位按規定填寫《本市企業職工退休(職)申請表》,送區、縣中心審核同意後,由單位批准退休,發給《退休(職)證》。
(三)單位為職工辦理退休(職)手續報區、縣中心審核時,根據以下規定附有關材料:
1、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辦理退休(職)手續時,需附以下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2)《本市企業職工退休(職)申請表》
(3)職工85年工資套改前標准工資定級表(檔案記載復印件)
(4)女職工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退休(職)手續的,需另附原「聘用合同」或「上崗合同」
2、延長退休年齡的人員,除報送上述材料外,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另附以下材料:
(1)一般職工,附經主管部門批准延長退休年齡的原件(或復印件)
(2)高級專家,附《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審批表》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辦理退休(職)的,除報送本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1點規定的材料外,還應附以下材料:
(1)經企業、區(縣)兩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的(上海市職工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
(2)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申請報告
(3)本人連續六個月以上領取疾病救濟費的憑證
(4)連續一年病假的證明
(四)從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人員按《關於審核本市企業提前退休工種時間及其符合提前退休工種人員辦理退休手續若干問題的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還需另附本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1點規定的材料。
(五)破產企業為職工提前辦理退休手續的,需持有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終結書。
四、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在辦理職工退休(職)手續時,應嚴格按照本規定進行審核並辦理,對政策尚未明確的問題,應及時向市局業務處室反映,待市局有明確意見後再作處理。
⑷ 企業職工如何辦理退休手續
申請人填寫《企業職工退休申請表》、《企業退休(職)人員繳費基本情況確認表》(個人信息部分),用人單位或檔案託管機構蓋章確認後,由申請人攜帶到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人社局窗口辦理。
1、申報
申請人於到達退休年齡的當月,向受理窗口提交《企業職工退休申請表》一式3份、《企業退休(職)人員繳費基本情況確認表》一式3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近期一寸彩照1張。
2、受理
工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單》;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補正材料通知單》。
受理的,通知用人單位提供申請人檔案。
需要確認首次參保繳費時間的,通知社保經辦機構提供首次參保證明。
3、確認
審核認定申請人出生時間、參保繳費情況,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符合退休條件的確認意見。
對符合退休條件的公示5天,期滿無異議的發放退休證,有異議的進行復核並做出結論;對不符合退休條件的出具《審核情況反饋單》,退回申報材料。
公示期間,擬退休人員名單及《企業退休(職)人員繳費基本情況確認表》傳遞至相關科室,對視同繳費情況進行確認並將確認結果傳遞至繳費確認窗口。
4、繳費核定
退休人員持身份證、退休證到繳費確認窗口,對《企業退休(職)人員繳費基本情況確認表》填寫的本人社保繳費情況進行確認,採集指紋。其中需補繳醫療保險費的按繳費程序辦理。
同時由用人單位填報《職工社會保險繳納增減情況匯總表》、《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變動明細表》。
繳費確認窗口將職工簽字確認的《企業退休(職)人員繳費基本情況確認表》傳遞至相關科室計算退休待遇。
⑸ 國企退職職工到退休年齡如何辦理退休手續
國企退職職工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1、養老保險金按時足額繳納,到達法定專退休年齡,由企屬業勞資工作人員到基金征繳科申報退休停繳,列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
需呈報材料
1、職工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二代身份證原件。
4、企業職工退休核准表。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⑹ 2018退休手續怎麼辦理
退休辦理審批流程
正常退休:
①由單位填寫《企業職工退休待遇核定表》一式三份(蓋公章),於職工退休當月5日前調取檔案,一並報送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審核,同時繳納600元檔案代管費;
②繳納退休人員當月的社保費。
③當月月底到退休辦領取《退休待遇核定表》(2份),其中1份原件給檔案管理科,另1份原件給退休者本人,並繳納600元辦理醫保退休費;
④次月20日左右把《檔案代理證》原件交給檔案管理處,並領取退休人員的發放退休金銀行卡。
(6)職工辦理退休手續須知擴展閱讀: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⑺ 職工辦理退休需要什麼手續
如何辦理退休手續?
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分兩種情況,一是有用人單位的職工由單位在達到退休條件當月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二是社會失業人員在達到退休條件前三個月由本人到戶口所在區的退管機構申請、辦理。
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1、到社保服務中心辦事大廳預約,按預約時間和窗口排隊辦理退休審核手續;
2、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的窗口辦理退休審批手續。
3、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符合退休條件的,請帶退休審批表、本人身份證到個人繳費窗口修改基礎信息,確認繳費情況。
4、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
5、辦理完退休手續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審核科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