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未成年人的父母對未成年人負有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對子女負有不可推卸的撫養、教育的責任。父母對子女的撫育應當是從精神上、物質上、經濟上對子女盡養育和照顧之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⑵ 未成年人犯罪父母有什麼責任
未成年犯罪父母責任如下:
1、民事賠償責任:未成年人犯罪應由其獨立承擔刑事責任,父母不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行為造成國家、集體、他人經濟損失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
2、法定監督責任:父母對於未成年人的犯罪負有相應的道德責任及對未成人的成長負有的法定監護責任,如父母怠於行使監護責任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⑶ 民法典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什麼義務
你的問題是抄說沒影響,民法典規定,襲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什麼義務?對於這個問題,實際上,法律也規定的,的也挺明白的,當父母離婚後,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也就是說,當孩子上學或者,或者生過他們都要富養附給孩子,服養費,這是他們的義務
⑷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什麼樣的義務
法律分析: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的義務:①撫養、教育的義務。撫養義務從子女出生時開始,不論男嬰、女嬰,父母都有義務把他們撫養成人。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是指在思想上、品德上對子女的關心和培養。②父母可以決定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對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父母有權確定其姓名,若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確定更改子女姓名應征詢其本人意見。③父母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權利和義務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④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⑸ 對未成年人家長應承擔的責任及義務有哪些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創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環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員應當協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護職責:(一)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二)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遵紀守法、勤儉節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四)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七)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九)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並進行合理管教;(十)其他應當履行的監護職責。
第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參與邪教、迷信活動或者接受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等侵害;(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下同)、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五)放任或者迫使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學、輟學;(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網路,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圖書、報刊、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網路信息等;(七)放任未成年人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八)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從事國家規定以外的勞動;(九)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十)違法處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財產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財產權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護義務的行為。
⑹ 未成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承擔什麼職責
監護人或是父母對未成年人要承擔的責任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監護人或者是父母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
不得允許或者強迫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監護人還必須承擔以下職責:
(1)供吃、穿、住、醫療等條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體的健康;
(2)採取有效措施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
(3)對未成年人的思想、行為進行正確的教育、引導和管理,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
(4)保證未成年人接受學校科學、文化等知識教育;
(5)照顧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7)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與其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8)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訴訟;
(9)保證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與監護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機關匯報和請求幫助;
(13)代為賠償;
(14)監護人不得允許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⑺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什麼的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父母可以決定未成年子女的姓名。父母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具體內容如下:
1、撫養,教育的義務。撫養義務從子女出生時開始,不論男嬰,女嬰,父母都有義務把他們撫養成人。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是指在思想上,品德上對子女的關心和培養;
2、父母可以決定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對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父母有權確定其姓名,若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確定更改子女姓名應征詢其本人意見;
3、父母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權利和義務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4、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⑻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什麼義務
民法典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義務的主要有:父母的撫養義務;父母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父母子女相互繼承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七十條: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⑼ 未成年人的家長應該承擔的責任有哪些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針對於未成年人家長的責任有哪些的問題,也是讓很多朋友對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實際上我們要知道,父母對未成年人要盡到相應的責任,而其中的責任包括有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成年人的義務實際上是包括以上這些的,我們的父母或者是其他的監護人,在現實生活之中,一定要對未成年人起到應有的責任,只有這樣子才能夠更好地幫助未成年人成長,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我們每位父母必須要明白的。
⑽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什麼負責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保護的義務。且前述義務屬於法定義務,若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子女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請求父母支付相應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