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證滿五年廣州唯一房產,過戶到子女,需要什麼費用
您好來,子女年滿18歲,您過戶房產自給子女才能再買房。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可以通過贈與或買賣這兩種方式辦理過戶,但須符合廣州市限購政策規定。
一是贈與。辦理贈與登記,申請人需要提交廣州市不動產登記申請表、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贈與公證(或合同)、析產協議(贈與內容涉及析產的)、身份證明(含親屬關系證明)、免(納)稅證明、房地產測繪附圖等資料到房屋所在地登記機構申請。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廣州市2017年3月30日的樓市政策,個人將名下住房贈與他人的,贈與人須自受贈人取得不動產證之日起滿2年,方可再次購買住房。直系親屬贈與,只需繳納契稅和產權登記費。
二是買賣。辦理二手(存量房)轉移登記,買賣雙方應提交廣州市不動產登記申請表、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房地產買賣合同、身份證明文件、完稅或免稅證明、房地產測繪附圖等資料到房屋所在地登記機構申請。滿五唯一的房產出售時,子女也只需繳納契稅和產權登記費。
建議您根據自身需求選擇以贈與還是買賣的方式過戶。
過戶之後,如果原先的房產沒有貸款記錄,那麼再買房首付3成,如果原先的房產有貸款記錄,那麼再買房首付4成。
㈡ 未成年孩子可以贈予父母房產嗎
未成年不可以贈予父母,父母是未成年的監護人,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回護人的財答產。
《民法通則》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二、未成年人可以接受房產贈與,父母或他人將房產無償贈與未成年子女的應按如下手續辦理:
(1)到公證處辦理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系的公證書。鑒於受贈人系未成年人,應當由監護人代為簽字。
(2)持辦理的公證書、當事人有效的身份證件、房產所有證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3)按房管部門要求到稅收部門繳納稅收,填寫《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經稅務部門審核後,依法繳納相關稅費。
(4)持有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契稅完稅憑證到房管部門辦理贈與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㈢ 廣州 父母房屋贈予子女
摘要 稅費:1050元公證費(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280元登記費、契稅10500元、總計11830元。提醒:房產贈與公證具有較大的風險性,在房產過戶之前如果贈與人放棄贈與,此時,即便買方已付定金,由於贈與的性質決定對賣方也無任何約束責任可追究,這樣勢必會給購房者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
㈣ 子女的房子可以贈與父母嗎
子女的的房子可以贈予父母。
直系親屬贈予,贈與方免徵營業稅、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就是說贈與方稅收全免。受增方繳納契稅,印花稅。契稅屬於地方稅,各地標准不一,在3-5%。
其次,再次轉讓問題。賣方轉讓居住滿5年的普通住房,免徵營業稅。居住時間一般看房產登記時間。普通住房各地的定義又不一樣。
受贈的房屋是依據受贈前舊房產證時間。再次轉讓個人所得稅是按照題主說的方法徵收,即差額的20%。但是,如果受贈方是家庭唯一住房,可以免徵。也就是說如果您的父母只有這一套房子,再次轉讓就不用繳納差額的20%的個人所得稅。
㈤ 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新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式包括按房屋產權贈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按房屋買賣辦理過戶.1、如果這套房產以後不需要再次買賣,那麼就選擇贈與比較好,這樣只需要繳納:契稅:3%的房款、測繪費:1.36元/平米、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150元、公證費:0.3%的房款。但今後要出售,這種方式就不太適合了,如果兒女在受贈後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擁有多套物業,按照目前的操作方式,子女只能按據實徵收方式繳納個人所得稅,即按轉讓收入減掉合理費用後徵收20%,同時還要繳納轉讓收入5.5%的營業稅。2、如果該房產還會賣出去的話,那麼你就選擇交易過戶比較好,交易過戶需要繳納契稅、測繪費、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個稅,營業稅差價的5.5%。如果以原價過戶可以不要繳納個稅。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因下列情形導致不動產權利轉移的,當事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
(一)買賣、互換、贈與不動產的;
(二)以不動產作價出資(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合並、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動產權利發生轉移的;
(四)不動產分割、合並導致權利發生轉移的;
(五)繼承、受遺贈導致權利發生轉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以及共有不動產份額變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權利發生轉移的;
(八)因主債權轉移引起不動產抵押權轉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動產權利轉移引起地役權轉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動產權利轉移情形。
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並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㈥ 2021年父母房產贈與子女有什麼新規
父母把房產贈房產贈予過戶有以下政策:1、審核被贈與人的購房資格;2、評估被贈與房產價值;3、贈與雙方辦理贈與公證,如果是直系親屬贈與,同一名字在同一戶口本上,可不用做親屬關系公證;否則需要做親屬關系公證;4、持公證書去辦理完稅手續;5、持完稅手續去房管部門換領新房本。與子女首先應當簽訂贈與合同;當事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隨後進行贈與公證並辦理房產公證;最後進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即可。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㈦ 子女贈送給父母的房子有什麼相關規定
1、如果房屋的所有權都是自己子女的,在自願的情況下,子女的房屋可以贈與自己的父母;專
2、但屬如果房屋所有權屬於子女和配偶共同共有的情況下則子女的房屋必須要經過配偶的同意才能贈與自己的父母;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七條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㈧ 子女可以將名下的房產贈與父母嗎
子女可以將名下的房屋贈與父母。房屋的贈與是最常見的房產流通的形式,而房產流通的形式包括房屋的買賣,房屋的轉讓等,子女可以直接將自己的房產贈與父母,但必須要走一定的程序。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知道,子女可以將自己的房屋贈與自己的父母,而且在這個過程之中,必須要准備好一些相關的資料和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之下進行相應的轉正交接,因此,只要完成這些相關的內容就能夠完成房屋的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