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過戶房子給子女需要多少費用
(無法生產)
法律分析:
父母過戶房子給子女如果按照房屋產權贈與辦理房屋過戶的,需要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評估費:按房價0.5%繳。契稅:按房價3%繳納。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所得稅:按房價1%繳納。房屋產權登記費:10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
一、關於契稅政策
(一)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徵收機關應查詢納稅人契稅納稅記錄;無記錄或有記錄但有疑義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房地產主管部門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查詢納稅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徵收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於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稅務、房地產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㈡ 父親給兒子過戶房產要錢嗎
父親過戶房子給兒子是不需要手續費的,但是需要繳納稅費。父母過戶房子給兒子有兩種方式:贈與和買賣。
1、贈與房屋過戶需要繳納的稅費:
(1)契稅;按房價3%繳納
(2)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
(3)所得稅;按房價1%繳納
2、買賣房屋過戶需要繳納的稅費: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
(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
(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
(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㈢ 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需要多少費用
法律分析: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的,屬於房屋贈與,房屋贈與過戶的,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公證費和契稅。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契稅按房價3%繳納。個人所得稅按年限繳納,如房子不滿5年的,應當繳納的費用按房子差價額的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㈣ 父母房子過戶到子女名下,要收什麼手續費嗎,是多少
辦贈與吧,需要公證,
公證費
不貴,
產權登記
的話各地稅率不一樣,1%-3%,納稅基數也不太一樣,天津用的是市場指導價,再有就是登記費,不管怎麼算也比交易少
交稅
㈤ 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需要多少過戶費用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主要有三種方式:「繼承」、「贈與」和「買賣」,3種過戶方式都有各自的優缺點,需要的費用也不盡相同。如果父母還在世,只能採取「贈與」或「買賣」兩種方式將房產過戶給子女。如果考慮到將來女兒出售房產時需要繳納的稅費,「買賣」的稅費有時候還可能低於「贈與」。
㈥ 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需要多少過戶費用
父母打算把房子過戶給子女。你可以採用贈予的形式。不需要花多少錢。很簡單,用很少的錢就可以把房子過戶到子女身上。
㈦ 父親把房子過戶給兒子需要多少錢
過戶費用根據實際過戶方式而定,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以出讓的方式辦理過戶,也就是以買賣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辦理過戶。第二種是以贈與的方式辦理過戶,先辦理贈與公證,然後辦理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鑒定,最後辦理過戶。第三種是以繼承的方式辦理過戶,但這種情況需要發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況下,不是很常用。
按房屋產權贈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過戶所需費用:(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3)契稅:按房價3%繳納。(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5)所得稅:按房價1%繳納。(6)房屋產權登記費:100元。
按房屋買賣辦理過戶:過戶所需費用:(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6)房屋產權登記費:100元。(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
按繼承房產辦理過戶:過戶所需費用:(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3)印花稅:按房屋評估價的0.05%繳納。(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5)房屋產權登記費:100元。
其中,繼承過戶最省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三)房屋買賣;(四)房屋贈與;(五)房屋交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二)產權轉移書據;(三)營業帳簿;(四)權利、許可證照;(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
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登記申請書,並提交身份證明以及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復印件,復印件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動產權屬證書;(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四)分割、合並協議;(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㈧ 父母買房贈與子女需要多少手續費
贈予父母房產需要的手續費沒有具體的數額規定。但是,贈予父母房產需要交納稅費,一般有契稅、公證費、登記費、房屋評估費。贈與房產再次出售的費用,除了個人所得稅不同之外,其他的費用基本差不多。贈與房產再次出售個人所得稅徵收的比例是差額的20%,稅及附加稅是房屋成交價的5.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㈨ 父母贈予子女房產過戶時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及其費用
法律分析: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父子關系證明》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然後再帶上述手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贈予過戶需要繳納:契稅:
(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
(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
(3)契稅:按房價3%繳納
(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
(5)所得稅:按房價1%繳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10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㈩ 父親過戶給兒子房子需要多少費用
法律分析:
父親將房子贈與給兒子的,需要繳納評估費千分之六,公證費2%,繳納全額契稅3%,印花稅費萬分之五,手續費幾百元。
法律依據:
《城鎮房屋和用地登記辦法》
第十六條 要申請房屋和用地登記,須按規定交納登記費和查丈費,收費標准: (一)房屋產權登記,按房屋評定總價千分之一計收,最低收費十元,最高一百元。 (二)他項權利登記,按權利價值徵收千分之零點五。 (三)土地使用登記,按使用面積每平方米兩角計收,最低收費五元,最高五十元。 (四)房地查丈費: 房屋按建築疊合面積總計算。用地按使用面積計算,在50平方米以下的收16.5元;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的收22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以內的加收5.5元;不足100平方米按100平方米計收。 (五)除經核准延期外,凡逾期登記者,按逾期一個月加收登記費數額50%;逾期一個月以上至三個月以內加收100%;逾期三個月以上至半年加收200%;逾期半年以上至一年加收300%;一年以上加收400%。 (六)登記表、證的工本費按成本酌情計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