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該怎樣才能證明房是爸媽贈與我個人的
父母贈與的房子,只要辦房產證時,只寫自己一個人的名字,在法律上就認為是只贈與自己一個人的,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㈡ 怎麼證明存款是父母贈與的
【法律分析】
證明存款是父母贈與的:1、要證明存款是父母贈予給自己的,那要看一下之前有沒有簽訂過贈與合同,如果有合同,而且這份合同是進行過公證過的情況下,肯定是有效的,在這份合同里會寫明贈予人與被贈與人的相關信息,還會寫上雙方簽字日期。2、雖然有些人是通過口頭承認的,口頭證據並不具備法律效力,因為沒有證明,在要講究證據,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法官也不會隨便輕易宣布結果。結婚之後父母想將房子明確贈予給其中一方也是可以的,按照我國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要求來看,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後,父母想將財產贈予給其中一方,那可以跟父母簽訂合同,有書面形式是最好的,然後還要在上面簽字協商簽字日期,為了真實有效,建議到相應部門去進行公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㈢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怎麼證明是贈予一方的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可以通過下列方式來證明是贈予一方的:可以通過出示贈與合同等證明是贈予一方的。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如果有明確表示該房子只贈與給夫妻一方所有的,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㈣ 怎麼證明轉賬是贈與
證明轉賬是贈與的方式如下:
1、如果父母出全資購買不動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認定是只對自己子女的單方贈與,無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的一方;
3、在銀行提款時的票據,向開發商買房時也會有相關憑證,兩種行為時間間隔短,數目一致,這樣就能證明清楚房款的來源。
贈與合同的終止有以下幾種事由:
1、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
2、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贈與合同中,贈與地產的權利轉移之後,贈與人即喪失了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
3、贈與合同的法定解除,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贈與合同,不再履行贈與義務。該合同解除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贈與人就原已履行的贈與,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
4、經過公證的贈予、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予、已經對財產進行了轉移的贈予不可以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㈤ 如何證明父母出資買房是贈與自己一方
證明父母出資買房是贈與自己一方需要在買房時認定房產為贈與子女。由父母出資買房後的房產在婚姻關系中有兩種歸屬,一種是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另一種是認定為贈與一方的個人財產。若是想要將房產歸為個人財產,在父母買房時需要進行認定,將房產認定為贈與子女一方的財產。認定方式是簽署贈與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㈥ 新婚姻法如何證明是父母贈與子女單獨的房產(房產過戶情況下)
可以在贈與協議里明示贈與一方。若已登記在兩人名下視為贈與雙方。
參考《婚姻法解版釋三》第七條權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還是以北京為例,自2015年1月29日起,北京進一步簡化房產贈與環節中的手續,辦理直系親屬間房產贈與時無需提供贈與公證,而是改為提供親屬關系公證。
所需資料包括親屬關系公證;購房資格核驗通過的結果通知單;契稅完稅憑證;房產證;贈與人身份證;受贈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資料。
㈦ 父母贈予子女房產明確贈予一方,如何證明今後才有法律效益
1、父母贈與自己子女房房產可以有一份書面的贈與合同,合同中明確約定是給自己內子女這一方就可容以了;
2、法律依據:《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㈧ 應該怎樣證明是父母贈與一方
如果是房產方面,若沒有贈與協議,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若已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如果是其它財產,可在父母贈與財產時,與父母簽訂贈與協議,協議內容表示該財產是對一方的贈與,不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㈨ 怎麼證明父母贈與一方首付款
可到銀行查轉賬流水,就可證明首付款是否是父母付的,也可有證人證明某年某月某日首付款是父母付的。是否是贈與,不好確定。
㈩ 婚後自己父母出資為我買了輛車並寫在我名下,我應該怎麼證明資金是由我單方父母所出,需要什麼手續嗎
當事人提供購車發票、銀行轉賬記錄等證明資金是由當事人單方父母所出,可以去公正購車款由當事人父母所出。父母婚後全款出資,車輛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父母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即該車輛歸其子女所有,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法律分析
夫妻雙方共同共有財產的特徵: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3、 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相關法律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