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關系證明和戶籍證明怎麼開
戶籍證明: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父母關系證明:應該去村委會(或社區)辦理。
❷ 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怎麼開
父母關系證明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證,出生證上明確其父親姓名、母親姓名,由該派出所戶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開具親屬關系證明需向公安機關派出所提交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來進行開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准;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准。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❸ 父子關系證明怎麼開去哪開
在我們進行開具親屬關系證明的時候,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證版。出生證上明確權其父親、母親姓名,由該派出所戶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開具親屬關系證明需提交的材料: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我們是需要到當地的派出所進行出具的,而且,我們在進行辦理的時候,是需要攜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身份的材料的。另外,如果我們委託他人進行辦理的話,是一定要進行出具委託書的。
❹ 和父母不在一個戶口簿上怎樣證明親屬關系
和父母不在一個戶口簿上若需要證明親屬關系,只可以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出生證明原件,父母身份證原件等資料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親屬公證。
現階段,公安部門不再出具親屬關系證明,對於父母跟本人在同一戶口簿上面的,公民可以直接提供戶口簿原件用於證實親屬關系;對於父母跟本人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面,戶籍部門無法查詢到親屬關系是有權不給予開具戶籍證明,因此公民只可以帶上父母身份證原件,本人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出證明原件等資料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親屬關系公證。
(4)如何證明父母關系擴展閱讀:
法律法規
第一,親屬的產生只能基於血緣、婚姻或法律擬制三個原因。因婚姻而產生的親屬,是指男女因結婚而形成夫妻關系,也稱為配偶。由此產生夫對妻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妻對夫的父母、兄弟姐妹等的姻親關系。因血緣聯系而產生的親屬,限於自然血親。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伯、叔、姑與侄子女等。
因法律擬制產生的親屬。即基於某種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法律認可主體之間互為親屬,如因收養成立而發生的養父母與養子女。因扶養關系而發生的繼父母與繼子女,均被我國法律確認為擬制血親。
第二,親屬有固定的身份和稱謂。親屬關系產生後,主體間的親屬身份和稱謂一般是固定不變的,除依法律規定外,當事人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親屬間的身份和稱謂,從其形成的原因和可否變更或解除的角度,可分為兩種:
一是因出生而自然形成的親屬身份和稱謂,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屬於絕對的永久性的親屬身份和稱謂。當事人無法變更;
二是基於婚姻或法律擬制而形成的親屬身份和稱謂,如配偶、姻親、養父母子女等。屬於相對的可變更的親屬身份和稱謂。也就是說,這些稱謂可依法離婚或解除收養而終止。但當事人不得隨意自行解除。
第三,法律確認一定范圍的親屬相互之間具有權利義務關系。正如恩格斯所說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稱謂並不是簡單的榮譽稱號。而是一種負有完全確定的。異常鄭重的相互義務的稱呼。這些義務的總和便構成這些民族的社會制度的實質部分。」
參考資料:
公安部官網-《關於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
❺ 怎麼證明和父母的關系
法律分析:證明親屬之間的關系,可以帶上身份證、出生證、戶口簿等相關文件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親屬關系證明即可,在開好證明以後,帶齊當事人的資料,戶口本等材料去公證處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❻ 與父母的關系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到本人或本人親屬的戶口所在地的市級以上公證處辦理。
1、到公證處領取親屬證明表;
2、1996年以前出生的,可在原籍派出所通過查詢戶籍底簿證明孩子與父母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出生戶口申報的派出所);1996年以後出生的,可憑出生證證明孩子與父母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3、到孩子或本人檔案存放單位填寫表格並蓋章;
4、然後帶著表、辦理公證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辦理公證人的戶口本及復印件、公證費240元,到公證處公證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❼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證明
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曾經同戶人員間登記的家庭關系,證明與父母之間的關系。
所需材料:
(1)單位申請人申請出具戶籍信息證明的,應提交以下材料:單位介紹信;單位工作人員有效身份證件;需要了解被證明對象戶籍信息的原因說明。
(2)公民申請人申請出具戶籍信息證明的,應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需要出具戶籍信息證明的原因說明。到當地派出所辦理。
基因鑒定,通過人類遺傳標記的檢驗與分析來判斷父母與子女是否親生關系。
❽ 怎樣的材料才能證明父子關系
證明父子關抄系可到原出生申報戶襲口的派出所辦理親屬關系公證。
開具父子關系證明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證。出生證上明確其父親、母親姓名,由該派出所戶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應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本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蓋有人事、勞資、組織專用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內容詳見證明信參考樣本。
3、當事人的親屬在境外,則還需提供境外親屬的來信。證明信參考樣本中「域外親屬關系」一欄要求開具。
4、如果委託他人代辦,受託人還要提供當事人的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8)如何證明父母關系擴展閱讀:
親生父子關系不可斷絕,法律也不承認和支持公民個人斷絕親生父子關系的聲明和主張。繼承權是公民的個人權利,公民可自由選擇放棄與否。但繼承權與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存在交換關系,不可以放棄繼承權為條件而不履行贍養義務。
親屬關系證明的有效期以公證書上所載為准,如未說明,一般是長期有效的。親屬關系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申請人因血緣、婚姻、收養而與他人產生的相互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