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離婚孩子怎麼判
孩子的年齡以及目前跟隨哪方共同生活,對撫養權的歸屬具有較大的影響。具體來說:(1) 兩周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一般都是歸母親的;(2) 兩周歲到八周歲孩子的撫養權,法院主要參考平時誰照顧孩子更多,目前隨哪方共同生活,其次看雙方的經濟條件,最後看雙方學歷、戶口等其他因素綜合做出判斷;(3)八周歲以上的孩子撫養權歸屬主要看孩子的意見,孩子表明願意跟誰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會將撫養權判給誰。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地區,對於六周歲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歸屬時,也會參考孩子的意見。
2. 剛出生的嬰兒如果夫妻離婚會判給誰
一般都是判給母親,由母親撫養。
根據《婚姻法》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2)父母離婚新生兒怎麼判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 孩子剛出生離婚怎麼判
一般都是判給母親,隨母親生活。
根據《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父母離婚新生兒怎麼判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 新生兒父母離婚孩子歸誰
新生兒父母離婚的話,孩子應該跟母親。依照婚姻法,孩子未滿4歲的話,一般都會判給母親。
5. 父母離婚,未成年嬰幼兒撫養權要如何判
父母如果離婚的話,嬰幼兒一般是會判給母親的,除非是母親有什麼重大的過錯,例如母親是非常不負責任的,那麼是不能夠判給母親的,一般情況下都是會判給母親的。因為法院會認為幼年的孩子跟隨母親能夠得到母愛,也能夠得到更好的教育。因為女性照顧孩子就是會比較細心,所以才會把孩子都判給母親,然後也會讓父親去負擔一部分的撫養費,但是一多半的人幾乎全都不會去拿這個撫養費。尤其是未成年的嬰幼兒,他們可能還要去面臨著吃奶的問題。所以肯定是會判給母親的概率大一些。
一般高收入的人是更加能夠要到撫養權的,因為他們肯定能夠給孩子一個好的生活環境。不過具體的事情還是要具體分析,每一個離婚案件都是不一樣的,如果要是誰是婚姻過錯的一方的話,他們有可能就要不到孩子的撫養權。
6. 如果父母離婚孩子怎麼判
父母離婚,孩子會判給誰一般會將孩子的年齡、男女雙方各自的綜合狀況作為參考標准。
首先,根據孩子的年齡將孩子判給法院的情況會有三種情況:第一種,對於未滿2周歲的孩子,夫妻二人離婚後,孩子歸母親;第二種,對於已滿2周歲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先由孩子的父親、母親協商,如果兩個人之間能夠協商一致,則根據他們協商的結果來處理,如果兩人對於孩子有誰來進行撫養協商不成,那麼,人民法院需要按照最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的方式來指定監護人。第三種,對於已滿8周歲的未成年,則要尊重該未成年人的意願,在尊重其意願的基礎上,為他指定一名監護人。
其次,會考慮到父母自身的綜合能力:有沒有不適合撫養孩子的疾病;孩子在離婚之前和誰長期生活等。
最後,法院會根據這些情況來決定,到底由誰來撫養孩子。
【法律依據】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7. 如果父母離婚孩子怎麼判
父母離婚時,孩子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判。對於未滿2周歲的孩子,人民法院會將孩子判給母親,由母親直接撫養孩子,父親負擔孩子的撫養費;已滿2周歲的孩子,人民法院會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誰的情況更有利於孩子成長,人民法院就會將孩子判給誰;已滿8周歲的孩子,會尊重孩子的真實意願,讓孩子選擇和誰共同生活,孩子願意和其中一方共同生活的,會將孩子判給該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