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14歲殺父母怎麼判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若不滿14周歲,則是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的階段,因而法律規定,對不滿14周歲的人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概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應依法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也可視需要對接近14周歲,如12至13周歲的人由政府收容教養。若犯罪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是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目前我國關於相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是: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會依情況減輕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㈡ 殺父母罪會判多久
涉嫌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㈢ 兒子殺死了自己的父親應該判什麼刑
按照法律規定,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一般情況下,兒子一般會從輕處內罰,一般不會是死刑或無期,容因為母親會去求情,而母親又可以代表受害者。
如果兒子未滿十八歲或者年齡更小,可能不會承擔刑事責任。
(3)殺死父母怎麼判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㈣ 把自己的父母殺了能判死刑嗎
殺人構成故意殺人犯罪,即便殺自己的父母也不例外,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的一種。故意殺人罪是故意犯罪中性質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的一種犯罪,也是中國刑法中性質最惡劣的少數犯罪之一。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㈤ 在古代殺父母判什麼刑
殺父母在古代是十惡之一,是要凌遲處死的。
十惡,中國封建時代十類重罪的總稱。這十類罪行是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和內亂。這些罪行被封建統治者認為是最重的罪,故稱十惡。皇帝大赦天下,也只有十惡罪是絕對不會被赦免的。
㈥ 15歲殺父母怎麼判刑
15歲殺親人一般不會判死刑。15周歲到18周歲的,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刑事責任。因為未滿十八周歲,按照法律規定,應當從輕處罰,所以不能判處死刑。實踐中一般是判處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民事賠償這一塊由其監護人承擔。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㈦ 把父母殺了判多少年
法律分析: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的一種。故意殺人罪是故意犯罪中性質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的一種犯罪,也是中國刑法中性質最惡劣的少數犯罪之一。量刑問題:根據是否構成什麼犯罪,綜合考慮犯罪動機、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是否累犯、有無自首、立功 認罪態度、是否具有從輕或者減輕情節,是否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等因素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㈧ 十七歲殺了父親怎麼判刑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㈨ 13歲殺了父母怎麼判刑
法律分析:13歲殺父母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