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姐在養老院做護工下午五點突然暈倒後經診斷為腦出血請問能找養老院賠償醫療費嗎
如果你姐與養老院簽定僱傭勞動合同關系,而且在養老院是工作中出事的,養老院是有責任擔負醫療費的。
② 老人在養老院摔傷養老院有賠償責任嗎,老人在
如果是養老院疏於看護而導致養老院裡面的老人摔傷的話,那麼養老院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老人在入住養老院時通常會與養老院簽訂養老協議,雙方形成合同關系,養老院的工作人員疏於看護導致老人摔傷,就是養老院的工作人員沒有很好地履行合同義務,理應為老人的摔傷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如果養老院拒絕賠償的話,摔傷的老人家屬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養老院賠償,如果養老院認為自己沒有義務承擔賠償責任的話,那麼養老院需要舉證老人摔傷與養老院的工作沒有因果關系,沒有證據證明的話養老院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法》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
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③ 我媽在敬老院上班幹了7年,如果被辭退有什麼補償
沒有任何的補償,因為敬老院屬於服務性的工作。沒有任何的經濟效益,所以不具有補償的能力。最沒有補償。
④ 我是敬老院的院長,有個老人在我敬老院得病去世要不要賠償
老人在敬老院去世很正常,人老了體弱多病,如果說敬老院沒有及時治療,耽誤病情,作為家屬你得拿出足夠的證據,否則養老院不會承擔責任。
⑤ 養老院老人的土地徵收有補償嗎
養老院老人的土地徵收有補償嗎?
有補償。要是徵收的土地屬於養老院老人,那麼他們得到的補償款就會多一些。如不屬於他們,具體的補償要結合實際情況來看。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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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老人在養老院發生意外傷害,養老院應如何補償
應該先判斷責任。
如果養老院有責任,則養老院需要賠償,賠償金額根據責任比內例來承擔。養老院常見有責容任的情況有,地面濕滑,欄桿護欄不穩定等等。
如果出於老人自身原因導致的事故,則養老院一般沒有責任。比如老人自己走路不穩摔倒,則養老院沒責任。
⑦ 我爸去世在敬老院可以要求賠償嗎
在敬老院去世,屬於正常。
你不可以要求賠償。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敬老院有過錯,導致你爸去世。
⑧ 老人在養老院走失下落不明養老院對老人家屬應賠償多少錢
老人在養老院走失下落不明養老院對老人家屬賠償參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三十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准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准,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以及本解釋第二條的規定,確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九條各項財產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
前款確定的物質損害賠償金與按照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則上應當一次性給付。
⑨ 老人在養老院搞活動中摔傷,如何賠償
對於賠償取決於責任的分配,具體的責任劃分要有具體的依據,首先要看老人內與養老院之間的協議容有沒有具體約定,比如老人在養老院中享受何種程度的護理,按照合同約定,院方應盡而沒有盡到護理義務,那麼院方將承擔主要責任。
如果養老院沒有盡到管理義務,需要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等。
⑩ 五保戶養老院外意外身亡養老院應該如何賠償
從2010年1月1日起,凡現在冊城鎮低保對象在2010年6月享受的低保金基礎上每人每回月增加10元;調整答農村低保補助標准,從2010年1月1日起,凡現在冊農村低保對象低保補助標准從40元/人.月調整為55元/人.月。對1—6月調標資金採取一次性補發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