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老年人二婚的遺產的分配問題
對於遺產,首先要分清楚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之後的財產。在沒有約定的情專況下,各方婚前的財產屬於各自屬所有,由各自的子女進行繼承。如果對方子女對老人進行了贍養的話,可以依法分得部分財產。對於父母婚後的財產,首先要在父母之間進行一次劃分,在劃分之後劃歸於過世方一方的財產再由未過世的父親或母親與過世方子女共同進行繼承。
Ⅱ 老年人再婚後撫養財產問題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親生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法定的,不會隨父母夫妻關回系解除而解除的。答
1、日後兩位老人的生活,親生子女對於其有法定的贍養義務,但在法律上繼父母對繼子女沒有構成法定的撫養義務,繼子女對於繼父母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
2、由各自的子女負責,對方的子女給不給就看他們自己了,法律上沒有特定的義務;
3、老人們一起生活後的共同財產兩人平分,百年後屬於各自的那一半由各自的子女平分繼承,如果盡了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可以分得繼父母的。
Ⅲ 老年人再婚財產公證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一,很多財產本來就是婚前個人財產不辦理公證也是婚前個人財產版,但是再婚配偶可以作為權第一順序繼承人在對方百年之後繼承,二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做出,不能提前做放棄。
二、再婚配偶有對方去世後的遺屬補助金(無勞動能力者專屬,按月發放)。還有死後二十個月工資的一次性遺屬補助金,此種補助金參照遺產處理,屬於和身份相關的財產性權利,也不能協議放棄。
三、動產流動性強,尤其是銀行存款,做過公證後,主張財產為個人財產,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夫妻雙方相互撫養義務,如一方患重大疾病,高額醫療費用,如另一方拒絕支付可能面臨遺棄罪的不利後果,此種撫養義務是法定的不能協議放棄。
Ⅳ 老年人再婚財產分配是怎麼處理的
對於遺產,首先要分清楚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之後的財產。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各方婚回前的財產屬於各答自所有,由各自的子女進行繼承。如果對方子女對老人進行了贍養的話,可以依法分得部分財產。對於父母婚後的財產,首先要在父母之間進行一次劃分,在劃分之後劃歸於過世方一方的財產再由未過世的父親或母親與過世方子女共同進行繼承。
Ⅳ 老年人再婚面臨哪些問題
常言道:「少年夫妻老來伴」,人到老年,夫妻間的伴侶作用更顯突出與重要。然而歲月無情,某一個人突然離去,留給另一半的無疑是伴侶缺失狀態下如何承擔鰥寡孤獨帶來的沉重壓力,或面對如何改變生存與生活質量的挑戰。 這個時候就會考慮再婚,老年人再婚面臨的四大問題,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給老人一個幸福的晚年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會老。人到老年,最容易孤單寂寞,即使兒女孝順,也不能時時刻刻陪伴在老人身邊。
Ⅵ 關於老年人再婚後遺產繼承的問題
1、「現我家中有一套房子,寫的是我母親的名字」:這房子如果是你父母共同購買的,就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在你母親去世後,這房子的一半是屬於你父親的,另一半是你母親的遺產,由你、你父親、你姥姥姥爺(如果你母親去世時還在的話)共同繼承。也就是說:現在這房子不完全是你父親的,而是你父親、你共有的(假設你姥姥姥爺不在了)。
2、如果你同意你父親將房子在他們結婚前過戶到他名下:這房子就是你父親一人的了(你就沒有任何權利了),這房就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不管是否作婚前個人財產公證(公證只是使效力更強一些)。
補充:沒有房產證,公證不能辦。
3、「如果他們在還遷前領取結婚證,那這套房子是不是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將來我父親去世,這套房子如何分割。」:
(1)這套房子的性質在他們結婚前已經定了:由你父親和你共有、你父親佔有大部分份額,【你父親所佔有的份額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不管他們什麼時候結婚、也不管是否去做公證】,都是如此。這與他們是在拆遷前領結婚證還是拆遷後領結婚證沒有關系:因為,拆遷後的安置房或是補償款也仍然是你和你父親按原比例共有,你父親的份額仍然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
(2)但是,如果你同意你父親將房產過戶到他自己名下,事情就要有變化了:如果你父親在他們結婚前過戶,這房就全部是他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沒你的事了);如果在他們結婚後過戶、而你又沒有明確表示你的房產份額只贈與你父親一人:那麼,你在原房產中所佔的份額就產贈與了你父親和繼母兩人,這房就成為你父親和繼母的夫妻共有財產了(但不是共同共有、而是按份共有,你繼母只能佔有你原應繼承份額的一半)
4、「如果我父 親在他們領取結婚證前去進行財產公證,證明是婚前財產可以嗎(假設他們領取結婚證的時候,房子還沒有還遷,還不能辦房產 )」:沒有必要公證。只要能保存好原房是在他們結婚前已取得財產的證據就足夠了(比如:原房的購買合同或是房產證上的登記時間在他們結婚之前)。
5、提示:我認為你不能輕易同意將房產過戶到你父親名下,如果過戶,也就變更為你和父親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