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開一家養生館需要什麼手續
一、開一家養生館需要什麼手續
1、開養生館需要的手續如下:
(1)辦理營業執照,這是合法經營的證明;
(2)衛生許可證,養生館屬於服務行業,同樣需要申請衛生許可證;
(3)稅務登記證;
(4)消防驗收合格證明。
2、法律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
公共場所的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和要求:
(一)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
(二)水質;
(三)採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
公共場所的衛生標准和鏈拿要求,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
第八條
除公園、體氏喚耐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兩年復核一次。
二、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有哪些
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如下: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
2、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含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離退休等各類無業人員的有關證明,外省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在本地暫住證、育齡婦女還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相片一張;
3、經營場地證明;
4、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系證明;
5、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6、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有關專項殲春證明。
『貳』 開養生館要具備什麼條件
1. 身份證明:開中醫養生館需要提供館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場地證明:提供所租賃養生館場地的地址證明文件,如租賃合同和房產證。
3. 職業資格:養生館員工需持有相關中醫養生技術等級證書或上崗證。
4. 經營許可:必須獲得葯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消防許可證、個體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健康證明等。
5. 行業規劃與政策:遵守國家葯品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配合相關部門執行。
以上各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第八條的規定,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葯品監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葯品監督管理工作。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與葯品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