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會議記錄要如何寫
會議記錄的寫法:首先寫明會議記錄的標題;填寫具體的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寫明參加會議的人員;會議議題;會議內容;應當在記錄內容之前,寫明這段內容的發言人;總結發言的內容也應該標明主要發言人;最後需要全部人員進行簽字認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貳』 會議記錄內容怎麼寫
1、第一步,首先是會議記錄的標題。一般就寫【會議記錄】四個字,黑體、二號字體,段前段後各空一行。四個字中間可以各空一格。
2、第二步,填寫具體的會議時間、會議地點。一般為三號、仿宋。前面的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可以加粗。會議時間、地點一定要寫具體,最好時間能確定到幾時幾分。
3、第三步,參加會議的人員。首先是主持人,記錄人,然後就是全體人參加會議的人員名單,一定要所有與會人員名單,一般情況下這種重要的會議記錄都是小會,所以參加人員不一定會很多。再後面就是缺席的應參加人員名單,這些都是寫具體,寫詳細。
4、第四步,會議議題。無論是什麼會議,都有一個或多個會議主題。一般性重要會議都是審議某項工作,或者表決某項決定,所以會議的議題一定要寫清楚,寫明白,要具體、扼要。多個議題的要標好。
注意事項
1、真實、准確: 要如實地記錄別人的發言,不論是詳細記錄,還是概要記錄,都必須忠實原意,不得添加記錄者的觀點、主張,不得斷章取義,尤其是會議決定之類的東西,更不能有絲毫出入。真實准確的要求具體包括:不添加,不遺漏,依實而記;清楚,首先是書寫要清楚,其次,記錄要有條理。突出重點。
2、要點不漏:
記錄的詳細與簡略,要根據情況決定。一般地說,決議、建議、問題和發言人的觀點、論據材料等要記得具體、詳細。一般情況的說明,可抓住要點,略記大概意思。
3、始終如一:
始終如一是記錄者應有的態度。這是指記錄人從會議開始到會議結束都要認真負責地記到底。
『叄』 會議記錄怎麼寫呢
會議記錄的格式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會議的組織情況,要求寫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出席人數、缺席人數、列席人數、主持人、記錄人等。另一部分是會議的內容,要求寫明發言、決議、問題。這是會議記錄的核心部分。對於發言的內容:1.詳細具體地記錄,盡量記錄原話,主要用於比較重要的會議和重要的發言。2.摘要性記錄,只記錄會議要點和中心內容,多用於一般性會議。會議結束,記錄完畢,要另起一行寫"散會"二字,如中途休會,要寫明"休會"字樣。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條 【懸賞廣告】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特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的,完成該行為的人可以請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