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人在沒立遺囑的情況下把財產都給了一個子女,老人去世後其它可不可以通過起訴要求分財產!
老人在沒立遺囑的情況下把財產都給了一個子女,可以認定為老人生前的口頭贈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該受贈的子女必須拿出贈與的證據來。如果沒有證據,老人去世後,其他的子女是通過起訴要求繼承老人遺產的。
法律分析
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即指將死者生前的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轉歸有權取得該項財產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繼承人依照法律規定承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稱為繼承權,繼承權具有下列法律特徵:是一種財產權利,通過繼承實現財產的移轉。以人身關系為基礎。世界各國有關法定繼承的規定,都是以繼承人和被繼承人存在婚姻、血緣等關系為依據而確定的。繼承權的實現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實。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只有被繼承人死亡這一法律事實出現以後,繼承權才成為既得權,開始遺產繼承。在實行遺囑繼承製的國家,還需要有被繼承人設立遺囑的法律事實。繼承製度是同特定的社會制度相聯系的,是在社會出現私有制、分裂為階級以後隨同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早在母系氏族社會,氏族中的財產,如土地、住房、家畜和其他生產資料,都屬於公有,個人財產只限於少量生活用品和隨身攜帶的武器。氏族首領死後,財產中的日用品隨葬。其餘財物由同族人共有。這時的繼承,只是一種社會習慣,還未形成法律制度。進入階級社會以後,法律首先確認身份繼承,而後確認獨立的財產繼承。如有異議也可向法院機關申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條 對遺產管理人的確定有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遺產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