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媽媽又懷孕了,我該怎麼辦我該怎麼辦我真的一時難以接受 他們現在就問我的意見,我只能躲著他們
你爸媽真奇怪,這種事情怎麼能讓你來決定呢。 你雖然17歲但是考慮問題還是挺成熟的,現在你媽媽做選擇要考慮到的是: 1、懷孕初期吃過葯,醫生目前說胎心正常,但不能確定孩子是否能健康的生下來。 2、高齡產婦比較危險,而你說你媽媽身體不好,為了這個計劃外的孩子冒的風險是不是你們全家能承受的。 3、孩子的教育問題,我想你父母說讓你決定,還有你自己感到很煩躁的原因其實是在這里,因為他們將來要你帶孩子,而且你父母年齡不小了,將來這個弟弟OR妹妹的撫養可能會壓在你頭上。 你不用去決定「要不要這個孩子」,不光是因為你擔心的責任的問題,什麼一條小生命啊,父母想不想要兒子啊,這其實不是最關鍵的。我認為責任和義務是相對應的,承擔墮胎痛苦的人是你媽媽,冒著生命危險做高齡產婦的人也是你媽媽,如果孩子生下來不健康的人最痛苦的也是你媽媽,心裡是不是想要一個老來子的人其實還是她,所以坦率說,你就沒這個資格去做這個決定! 這應該是你父母來決定的,因為要孩子的渴望是他們的(你不喜歡小孩),孩子也是他們孕育的,理論上說,撫養這個孩子的義務也是他們的。如果今天他們說「決定要一個小孩子」,那麼你只能接受,之後你可能會覺得帶孩子很討厭,小孩很煩,和父母關系不那麼親近了,但那是你自己的小別扭,沒聽說過父母生孩子要咨詢兒女意見的。當然,也不排除你以後特別喜歡這個孩子,未來的事情誰知道呢,你還沒做就確定說我一定不行,這樣不夠客觀科學啊,因為環境會變,人也會變,尤其是感情的事情,很難說的。 我覺得你父母不負責任,他們可以詢問你的想法,尤其是關於照顧孩子和未來孩子教育費用之類的問題,是不是需要你的幫助。其實在農村,甚至說在計劃生育之前,歲數大的孩子幫著照顧弟弟妹妹是本分,沒那麼多「詢問」的,只是獨生子女多了才有你今天的困擾。但是作為成人、父母,他們自己的事情應該自己做決定,而不是把責任推諉給未成年的女兒。 你什麼也不用說,某種程度上就是表態了。 或者你還怕擔風險,就直接說「這是你們的事情,你們自己拿主意」。 當然,如果你心裡有很多想法,你也可以把我上面說的那3條列出來,我想這種事他們自己肯定也都考慮過的,你可以明確說對媽媽和這個孩子健康的擔心,這都是你承擔不了的風險,也可以明確說你沒幾年就要參加高考了,大學一般沒有走讀的,因為宿捨生活是大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個時候你就沒有時間來照顧弟弟。而你畢業之後可能有一段時間不會有很高的收入,之後結婚,有個比自己小17歲的弟弟也會是男方家庭不放心的地方,所以可以明確表示:生了就要養,要自己養,你在相當長的時間內能把自己照顧好就不錯了,沒有能力去負擔弟弟的一切。 這是你的態度,冷靜一點,客觀一點的去和你父親說,說明白了,然後讓他自己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