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陪護老人費用標准
居家養老服務收費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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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圖康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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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4·Ta已獲得8246贊同
1 、生 活 照 料老年餐服務定點用餐早餐5元、午餐15元、晚餐12元老年餐地域價格差別較大,以上為城區的服務單價,遠郊區和城鄉結合部單價比此標准低2—5元。正餐配兩素兩葷一湯,菜品搭配每周一換。
2、配餐早餐6元、午餐16元、晚餐12元
3、送餐早餐6元、午餐16元、晚餐12元
4、托老所服務日托完全自理的50元/天,不能完全自理60元/天(含午餐)接受日托服務的老年人由親屬負責接送。
5、全托1500元—1800元/月接受全托服務的老年人只需攜帶必要的衣物。價格浮動視老年人的身體狀況而定,自理能力差的收費標准相對較高。
6、家庭保姆服務全職保姆護理自理老年人1600元—1800元/月;護理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1800元—2500元/月全職保姆的吃住費用由僱主承擔。全職保姆目前市場起價為1600元/月,根據護理對象的身體狀況以及保姆的服務技術水平確定收費標准。
7、小時工服務做飯、購物、取葯、代辦代買等15元—20元/小時家政服務中一些難以按件計算的服務,以小時為單位收費。
小時工收費起價為15/小時,部分對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的價格為12元/小時起價。
8、美容美發服務定點服務10元/次
9、上門理發15元/次,
10、刮臉5元/次
11、染發30元/次起染發根據使用材料和工藝不同,商定價格。
12、送奶服務上門服務免收上門服務費用
Ⅱ 高齡老人護理花費
高齡老人的護激飢理花費一般是搭局2千到5千之間就看這個老人是不是能夠半自理或明枝返者自理如果是完全不能自理那就得四五千。
Ⅲ 湛江市養老服務中心收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養老服務收費屬政府定價的公益性項目,共含護理費、床位費及伙食費3個項目。其中護理服務費分自理老人、半自理老人、全護理老人3個級別;床位費按房間放置的床數分單人房、雙人房、三人房3個級別,具體收費標准詳見附表。伙食費以不盈利為原則按實際發生費用收取,床上用品及個人衛生用品原則上由個人自理,如需由中心代購,則按實際收取,不得另加其它費用。護理費:全自理800,為行動全自理老人提供24小時協助服務、洗衣,室內外衛生清潔、定期消毒、空氣流通。半自理:1200,24小時生活照護、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並且行動不便老人送水、送飯、餵食、送葯、喂葯、翻身、洗衣、洗澡(頭)、處理大小便、換屎尿布、理發、剪指甲、翻身,室內外衛生清潔、定期消毒、空氣流通。(老人需用尿片的按實際用量另外按月收取)。全護理1600,24小時生活照護、送水、送飯、餵食(含鼻飼)、送葯、喂葯、翻身、洗衣、洗澡(頭)、處理大小便、換屎尿布、理發、剪指甲、翻身(長期卧床的老人每小時翻身一次),室內外衛生清潔、定期消毒、空氣流通(老人需用尿片的按實際用量另外按月收取)。
法律依據:《湛江市養老中心自主管理營運方案》 第三條 研究制定公益崗位和困難高齡老人護理補貼政策。1、為加快培育智慧居家養老服務,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市民政、財政、人社三個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政府購買公益崗位政策,擬在市智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點重點解決城鎮特困老人、重點優撫對象中生活困難以及其他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潔、助浴、助醫、助行、助購等家政服務,家電維修、文化娛樂、護理康復、精神慰藉、法律維權和旅居養老等全方位智慧居家養老服務。2、根據廣東省民政廳、財政廳、老齡辦關於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市民政局、財政局正在研究制定市轄各區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補貼工作方案。根據各區民政局認定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發放對象,擬通過發放服務券、代金券、代金卡等形式實施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護理補貼政策。
Ⅳ 敬老院的收費標准一般是多少
法律分析:全自理社會老人入住敬老院收費標准參照特困供養人員集中供養標准收取,現在特困供養人員的集中供養經費為每人每月700元。考慮到敬老院運營管護經費支出的增加、物價上漲的壓力等因素,自即日起,全自理社會老人的收費標準定為每人每月900元;失能、半失能社會老人的收費標准原則上按特困供養人員標准執行,各縣(區)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如果是一般的小鎮,價格在這里。
建議選擇前在每家養老院簡單跑動一次,最主要的是每個月或者每個季度看望一次。
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