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死後三七怎麼做
「做七」期間的具體禮儀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有些地方,舊喪俗中的第五個七天,必須由外嫁女回來,這一天的費用完全由外嫁女負擔,如果死者沒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孫女來做。
人死後的第一個七天、第三個七天和第七個七天,叫做「大七」。在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習俗,就是說在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兒和媳婦們,每人各自提一隻燈籠,在規定的儀式中飛也似地賽跑,爭取第一個跑回家,俗稱「爭英雄」。
穿孝--老人死後,兒孫為表示哀悼』,直系子孫、媳婦,要每人做一孝衫、孝鞋、孝帽、直穿至謝孝日。葬後三日為「祭墳」,七日為「小期」,二十一天為「三期」(也稱「三七」),三十五天為「五期」,四十九天為「斷七」。百日、亡人生日,孝男孝女上墳祭奠。期年為周年。三年過了才換下孝衣。所謂守孝三年,至此了結。 現代做七比起傳統的做法要簡單,但很多人還在「大期」日到殯儀館燒點紙,祭奠一下。
Ⅱ 頭七和五七應該怎麼祭祀
1、頭七
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家人應給死者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迴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
2、 五七
燒五七,喪禮相關的一種儀式。指人死後三十五天,到逝者墳上燒紙祭奠的一種紀念死者的一種方式。
北方傳統的燒五七的方式:五七的日期在喪禮的那天由主事的村裡德高望重的老人宣布,親戚朋友到了五七的日期,自行祭奠,不會另行通知。家人這天很早起來准備酒席,等待著親戚朋友們到來。
親戚朋友們要拿禮的,重要的是女婿方要置辦梁桌子的菜飯拿過來,人齊之後,穿上喪禮上穿過的孝服,把收到的祭禮全部由家人挑到墳上去,家人排成一排哭著上墳祭拜,兒子女兒兒媳們繞著墳撒上幾把土,表示讓死者安息,回到家之後要把祭禮吃完。
(2)老人過7怎麼祭祀擴展閱讀:
五七,亦稱「齋七」、「理七」、「燒七」、「作七」、「做一日」、「七七」等。舊時漢族喪葬風俗,流行於全國各地。即人死後(或出殯後),於「頭七」起即設立靈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設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靈止。
Ⅲ 頭七如何祭拜先人
分析如下:
1、第七天喪家舉行隆重儀式,設靈位、供木主,上香叩拜,燒紙箱焚楮鏹,請僧道誦經、拜懺。
2、人死了之後的紀念儀式是很有講究的。「燒七」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斷七),共計四十九天。民間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散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周年,有的還有百日,周年。
3、其中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也就是「頭七」的回魂夜。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迴避。在35天-49天正式進入輪回。從人斷氣到命魂入輪回這段時間,就是佛教所說的「中陰身」。
拓展資料
1、頭七,一種喪殯習俗。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迴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如果讓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2、早在南北朝時已見有關記載,《北史·胡國珍傳》:「國珍年雖篤老,而雅佛法」,及薨,「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北齊書·孫靈暉傳》:「從(南陽王)綽死後,每至七日及百日終,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
3、根據上述記載和其他若干資料,學者多認為做七習俗來源於生緣說,大約在佛教傳至東漢後到南北朝這段時期內形成,從唐初起突破信眾范圍,走向世俗化。為何要規定「七」為忌日?謂人生有六道流轉,在一個人死此生彼之間,有一個「中陰身」階段,如童子形,在陰間尋求生緣,以七日為一期。
4、若七日終,仍未尋到生緣,則可以更續七日,到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見《瑜珈論》)。所以在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須逢七舉行超度、祭奠。這種由佛教「生緣說」催生的做七習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時形成,自然應視作當時佛教盛行的產物。唐人李翱曾撰《去佛齋說》,對做七習俗及其理論依據予以駁斥,其根據之一便是「傷禮」,不合儒家對人情哀戚的講求,這也能反證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5、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於魂魄回來前,為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便須迴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覺,睡不著也要躲入被窩;如果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人死後魂魄會與「頭七」前到處飄盪,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該在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6、人死後頭七返家探視。 出自 《西藏度亡經》(又名中陰救度密法)。
Ⅳ 老人過世後燒頭七,有什麼講究
家人過世,燒頭七,三七,五七,百天是自古的喪葬風俗:
1、頭七由兒子處理:燒紙錢、燒香、備家畜菜餚奠祭。
2、三七由女兒處理:燒紙錢、燒敗閉香。
3、五七由出嫁孫女處理:燒紙錢、燒香。
4、七七為滿七由兒子處理:燒紙錢、燒香、備家畜菜餚奠祭。
5、百天以後:燒香祭祀。
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燒一次紙,燒七次,過七殿,共七七、四十九天。現在通常將做七改李前變為四次,即:一七、三七、五七、七七。各地喪葬風俗可能有不同。
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的意義
人死到陰曹地府後,共有十位王官(陰府之檢察官)和四位審判官,其職是:將亡者提詢,以察擾裂生前所作所為,善善、惡惡、加以偵訊,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過前七殿。
第一殿秦廣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殿閻羅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兒女燒七,希望父母在陰間能安然舒適,過王順利。
做七拜明王,查其生前「善惡」的行跡,四十九天後移送陰曹法院經四審,每十日為一旬,調審一次:一審,(頭旬,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審,(二旬,第六十九天)李氏判官;三審,(三旬,第七十九天)韓氏判官;四審,(四旬,八十九天)楊氏判官。
再過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燒百天(叫做短百天,長周年),再拜,第八殿平政明王、燒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燒三周年拜,轉輪明王後、決定如何投生,轉入來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