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不贍養老人起訴書怎麼寫
不贍養老人的起訴書,應當按照以下內容進行書寫:
1、老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
2、子女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
3、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4、老人應當提供子女未履行贍養義務的證據,以及說明證據的來源,還是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