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年人如何寫簡單有效的遺囑
一、老年人寫遺囑如何寫
書面遺囑可以由被繼承人自己訂立,也可以由其他人代寫,代寫遺囑需要由兩名見證人進行見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二、遺囑範本
房產遺囑書
立遺囑人:xxx,男,xx歲,xxx省xxx縣人,住xxx縣xxx小區xxx號。我今年xx歲,且患有心臟病,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我去世之後的處理意願。我和我的後妻xxx現共有以下財產:
一、原籍xxx省xx縣xx小區有產權房2套3間2廳,1套一間一廳,共xxx平方米;傢具共有xx件,其中(註:別的財產)
二、有縣銀行定期存款一張,存有人民幣xxxxxxxx元。
為了在我死後,在財產分割上不發生糾紛,現對我的後妻xxxx各自的財產加以明確,並對我自有的財產提出如下的處理意見。
一、後妻xxx現年xx歲,無親生兒女,喪失勞動力。我們結婚xx年,她對我關懷備至。對我和她共有的財產應先行明確她所有的部分。一間一廳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歸後妻xxx所有,(註:寫明個別財產)。
二、我的財產在我死後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繼承:
1.一套3間2廳xxx平方由長子xxx繼承(註:再寫明個別財產)。
2.一套3間2廳xxx平方由長女xxx繼承(註:再寫明個別財產)。
本遺囑一式四份,經公證機關公證後,分別由後妻xxx,子xxx,女xxx各執一份。
立遺囑人:xxx(簽名蓋章)
證明人:xxx(簽名蓋章)
xxx(簽名蓋章)
xxx(簽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xxx遺囑
三、訂立遺囑要注意哪些問題
公民訂立遺囑要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
1、遺囑內容應當具體明確且不能超越個人合法財產的范圍。
2、遺囑形式要符合法定要件。
遺囑的種類包括多種,包括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五類,每種遺囑法律均規定了具體的形
『貳』 老人年齡已大,不會寫字該怎麼立遺囑
老年人已經老了,不會寫字也是可以立遺囑的,他可以用語音的形式錄音,但是需要有見證人。口頭遺囑需要有兩個見證人在場。
『叄』 老人遺囑怎麼寫樣板
老人寫簡單的遺囑可以參照以下範文:立遺囑本人的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本人立此遺囑,對本人所有的財產作以下分配:1、本人自願將所有的某某房產遺留給妻子某某:寫明權屬證書號、房產地址及面積等詳細信息;本人遺留給甲的財產,完全歸甲個人所有。2、本人自願將歸我所有的某某財產遺留給乙:是其他財產的,同樣需要寫明財產詳情。比如:存款具體金額、儲蓄銀行等本人遺留給乙的財產,完全歸乙個人所有。本遺囑委託丙(寫明個人詳細信息: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等)為執行人。本遺囑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執,一份由委託執行人丙保存。立遺囑人:(簽名)年月日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拓展資料: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法律依據: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肆』 老年人如何寫簡單有效的遺囑
法律分析:
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遺囑內容應當具體明確且不能超越個人合法財產的范圍。遺囑形式要符合法定要件。遺囑的種類包括多種,包括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五類,每種遺囑法律均規定了具體的形式要件。實踐中因遺囑形式不符合法定要件而導致遺囑無效的情況非常常見,如代書遺囑沒有其他見證人簽字或沒有訂立遺囑人簽字;錄音遺囑沒有見證人在場見證或者見證人不符合法定條件;口頭遺囑在危急情況解除後沒有再次訂立書面遺囑等。遺囑人在訂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態及簽字的可辨識度也是訂立遺囑應當注意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衍生問題:
什麼樣的人不得作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所謂利害關系人是指和繼承人、受遺贈人具有某種法律關系而基於此種法律關系繼承人、受遺贈人受有利益時其也會隨之受有利益。例如丈夫和妻子基於夫妻關系丈夫取得財產妻子也受有相應的利益。
『伍』 老人想立遺囑怎麼寫
(1)自書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規定: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自書遺囑要求立遺囑人自己親筆寫,寫完之後簽上自己的名義並註明年月日。
反言之,不是自己親筆書寫的、寫完沒簽名、沒有註明年月日等都可能導致自書遺囑的效力受到質疑或否定。
自書遺囑一般不建議進行塗改或增刪,可以選擇列印方式作參考,再親筆抄寫避免塗改。
自書遺囑訂立後如有需要進行調整和變更的,應另行訂立遺囑,不宜在原遺囑上刪改,重新訂立的遺囑建議註明第幾份,以及與之前遺囑沖突的情況,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遺囑一般由立遺囑人自行保管,也可以交信任的人進行保管。
(2)代書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規定: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要有兩個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個見證人代書、簽名,另一位見證人簽名,此外還需要遺囑人簽名,立遺囑人和見證人均需要註明簽名的年月日。
《民法典》實施後,代書方式可以是代書人親筆書寫或採取列印方式,為了便於繼承糾紛中遺囑真實性的認定,建議代書方式首選親筆書寫。
代書遺囑要求比較嚴格,建議慎用代書遺囑。
(3)列印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規定: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列印遺囑是《民法典》新增的遺囑類型,要求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應當由立遺囑人親自列印形成,列印後由遺囑人和見證人在遺囑的每一頁均簽名、註明年月日。
遺囑的真實性是遺囑效力認定的前提,建議訂立列印遺囑時全程錄音錄像。
(4)錄音錄像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規定: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錄音錄像遺囑應當採用專業錄音錄像設備,應有兩名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錄音錄像遺囑中應看到遺囑人和見證人,遺囑人和見證人也可以在錄音錄像遺囑中介紹自己的姓名並說明錄音錄像遺囑形成的年月日。
錄音錄像遺囑的載體是錄制設備,將錄音錄像遺囑拷貝到電腦或其他載體上即為復制,建議採取錄音錄像訂立的遺囑要保管好錄制設備,同時不要將錄音錄像遺囑的原始資料隨意刪除。
(5)口頭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口頭遺囑一般是在極端情況下,即危急情況下才能使用,且應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消除以後,能夠採取書面或者錄音錄像等其他形式訂立遺囑的,口頭遺囑無效。
(6)公證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規定: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規定:
「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