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70歲以上的年齡還可以申請香港居住證嗎
香港人來大陸可以申請居住證,港澳同胞短期來內地,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辦理暫住登記。一、根據《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第三章 港澳同胞來內地第十四條 港澳同胞來內地,須申請領取港澳同胞回鄉證,港澳同胞回鄉證由廣東省公安廳簽發。 申領港澳同胞回鄉證須交驗居住身份證明,填寫申請表。 不經常來內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請領取入出境通行證。申領辦法與申領港澳同胞回鄉證相同。第十七條 港澳同胞短期來內地,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辦理暫住登記。在賓館、飯店、 旅店、招待所、學校等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機關、團體及其他機構內住宿的,應當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住在親友家的,由本人或者親友在24小時內(農村可在72小時內) 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籍辦公室辦理暫住登記。第十八條 港澳同胞要求回內地定居的,應當事先向擬定居地的市、縣公安局提出申請,獲准後,持注有回鄉定居簽注的港澳同胞回鄉證,到定居地辦理常住戶口手續。二、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