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人過世財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老人去世遺產公證手續
(一)填寫公證申請表;
(二)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死亡戶口注銷單原件、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親屬證明等資料和證明;
(三)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由承辦公證員進行受理;
(四)領遺產繼承公證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帶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領公證書。
二、需提供的材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為公安機關或醫院出具的證明,如:死亡人員銷戶後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員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書。
2、遺產證明。如:房產證、土裂攜地使用證、存摺或存單,其他財產如股票、基金、公積金、保險金等,需由相關單位出具附有賬戶號和財產數額的證明文件。辦理房產繼承還須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調取《房屋信息摘要》。
3、死者生前單位或所在社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親屬關系證明須詳細寫明死者的父母親游源隱情況(姓名、身份證號、是否在世以及死亡時間)、配偶情況(姓名、身份證神廳號、是否原配、離異或死亡日期)、子女情況(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親生子女、養子女、具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須註明姓名、身份證號或死亡日期),已死亡的人員可不寫身份證號碼。
4、其他證明文件,如獨生子女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本。
法律依據:
《遺囑公證細則》
第七條申辦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二)遺囑_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
(三)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遺矚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遺囑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
⑵ 老人財產公證怎麼辦理
老人財產分配去公證需要所有繼承人拿著各自的身份證明、所有繼承人與老人之間的婚姻關系或者是親屬關系證明、老人的財產憑證,去公證機關進填寫公證申請書,由公證機關進行審查核准,審核通過的才進行公證,如果是繼承人有不能在公證時到場的,則需要辦理委託公證,否則視為放棄繼承權。⑶ 老人財產繼承怎麼公證
一、老人財產繼承怎麼公證
1、老人財產繼承需全部到公證處申請辦理,申請人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如下有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死者的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第二十八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二、財產繼承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財產繼承遺囑想要具有法律效力,需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必須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立遺囑人必須年滿18周歲;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2、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人的個人合法財產。如果處分了與他人共有的財產或不屬於立遺囑人個人所有的財產,遺囑就要部分或全部無效;
4、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囑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
5、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如果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餘的部分,才能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6、遺囑必須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7、遺囑內容不得違其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