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人遲遲不分家為什麼
老人遲遲不分家為什麼
老人遲遲不分家為什麼,年輕人都喜歡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想受到別人的約束 ,而且老人生活習慣和作息時間與年輕人大相徑庭,因此很多人都想跟父母分家,但老人家卻不是這么想的,下面來看看老人遲遲不分家為什麼?
第一,咱們知道人到了一定的年齡,免不了會有這樣或那樣的身體不適,所以,老人在世的時候也需要用錢,如果子女孝順,經濟條件都比較好的話還行,小病小災能給老人拿錢,如果是碰到不孝順或者是自己日子都過得緊緊巴巴的子女,不願意給老人拿錢,如果老人把家產,錢財都分了,到時候去向誰求救呀!
第二,咱們知道,生活中親人之間做到一碗水端平其實也是非常難得,特別是作為父母來說,免不了偏袒家裡面某一個孩子,如果老人生前就把財產分了的話,如果家庭中有斤斤計較的人,還會跟老人去鬧,老人最後落得個,拿自己的錢給子女
還被子女記恨,影響家庭的團結,畢竟因為財產分配不均,影響父母關系,兄弟關系的情況並不少見,嚴重一點的老人還會面臨無人撫養的悲慘境地。
第三,農村俗話講:誰有都不如自己有,其實現在想來這句話說的還是特別有道理的,如果老人自己手裡有錢,老人看病,生活等都不用向子女伸手要錢,即便是碰到子女不願意贍養老人的情況,也可以自己選擇住養老院,請護工等
也不用落得個看別人臉色的下場,當然,當老人手裡還有錢財,家產的時候,子女們不管是處於私心也好,孝心也罷,為了能夠多得到一些東西,就算做表面文章,也會表現的比較孝順,而如果老人什麼也沒有的話,反而一些子女會認為老人就是累贅。
農民分家的原因分析
一、或與脫貧有關。前幾年扶貧工作沒有現在這么精細,導致部分農民分家後要求扶持脫貧,因為戶口上就只有老人,收入低,鬧著要求脫貧致富奔小康。當然,這些有的沒有被列入,有的後續審核的時候被刷掉了,除非即便不分家,也需要扶持的,才給予批准。
而有一些是因為生活好了,以前養兒防老的觀念發生了改變,農民脫貧致富了,農村老人手裡也有錢了,孩子們生活也很好,孫子輩的娃娃們要上學,而兒子又在城裡買了房。兒孫在城裡,老人在農村,兒孫的戶口也在城裡,其實分不分家也沒有什麼區別,有的乾脆就分了,反正戶口早就撥開了的。
二、或與賠償等有關。由於農村有些地方面臨拆遷或者征地等情況,將會得到各種補貼,而有的地方的補貼是按照一戶多少錢結算的,比如村集體分紅之類的,這也導致了分家的情況發生。
有些農民甚至直接分家,反正以後有好處,按一戶多少錢或者一個人多少錢計算,都不會吃虧。有的則是為了買房等,比如首套房按揭要低一些,不是城裡也有兩口子要買二套房辦離婚然後按照首套房的按揭計算的'嗎?
三、或與宅基地有關。宅基地簡單地說就是修房子的地基,農村提倡的是一戶一宅,也就是宅基地一戶人家只有一個。而一些想多修房屋的農民,就把家給分了,這樣多出來的戶數就可以再去修建房屋,宅基地也就多了。
而多出來的宅基地,多修出來的房屋,在涉及征地,拆遷,棚戶區改造等等時候,不光宅基地變多了,連房屋的面積也變多了。而這多出來的可不單單是幾平方米那麼簡單,往往上百平方米甚至幾百平方米,利益還是很大的。
但農村分家也不是想分就能分得,有些情況想分也分不了,比如:未離婚的夫妻不能分家;未滿18歲的子女不能分出去;沒有經濟能力的孩子也不能分家,比如把正在讀大學的孩子分家出去,這也是不行的;即將拆遷的家庭,已經決定拆遷再去辦分家是不行的,即使戶口撥出去,也不會按照分家後的補償……
為什麼農村兒子娶了媳婦後都要和老人分家?對彼此有什麼好處?
1、提高子女獨立生活能力
如果兒子結婚後還是和父母一起生活,容易讓兒子產生依賴,依舊和婚前一樣什麼事情都依賴父母,沒有男人成家後該有的扛起生活重擔的想法,比較懶散這不利於小夫妻婚後生活,甚至會讓新婚妻子覺得自己老公不像男人,但是分開居住後什麼事情都要小夫妻自己去承擔,每天柴米油鹽醬醋茶能快速讓小夫妻領悟到家的真正含義。
2、可以促進彼此感情
婚後分開居住可以促進彼此之間感情,減少矛盾發生,俗話說:「距離可以產生美,」給彼此足夠空間才不會讓對方發現自己不足,特別是婆媳關系,素來婆媳關系最難相處,兒媳終究是別人家的孩子,很多婆婆無法接受兒子喜歡另一個女人
因此總是看兒媳一百個不好,分開居住就可以有效避免這一現象。除此之外兒子和老人分家不僅僅可以促進婆媳感情,還可以促進夫妻感情。因為生活中任何事情都要靠自己,夫妻在解決問題過程中會有互相溝通交流,這也會讓他們對彼此想法和認知方面有更清楚了解,隨著時間推移會讓他們加深默契感。
老人分家不公怎麼樣辦?
如果那個老人有幾個孩子,他就會有偏見。當他分離時,他的財產將不可避免地得到平衡。老人可以給孩子更多的財產或更少的錢。這是老年人的自由。不管你多給還是少給,你都是遵守法律的。首先,我們應該明白,作為一個老人,他有權利選擇如何分配自己的財產。如果我們對此不滿意,我們應該和老人商量一下。
如果老人仍然不願意改變他的觀點,我們應該選擇尊重老人的決定,因為財產屬於老人。老人以遺囑的方式處理他的遺產。根據法律,我們應該按照遺囑的規定來分割遺產。但是我們應該注意以下幾個問題:老人將財產從自己的真實意義中剝離出來,從他人的威逼利誘中表達出虛假的意義。 老年人在分離時完全有能力進行民事行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合法繼承人以外的任何人。《民法典》第二十二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證明,在脅迫和欺騙的情況下,遺囑人的真實意志是無效的。偽造的遺囑無效。變更後的遺囑內容無效。
B. 與父母未分家離婚如何分割財產
法律分析:與父母未分家,離婚時並不是影響到財產的分割。離婚時是分割夫妻間的共同財產,與其他家庭成員無關,與父母是否分家無關。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分割進行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割,但會根據照顧女方和子女的權益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判決清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答鬧差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彎盯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C. 當人老了,到底要怎麼分配家產,才能讓子女都和和睦睦的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樣一個方面的煩惱,就是當自己老了不知彎首鍵道該怎麼將自己名下的財產對子女進行合理分配?如果平等分配會讓照顧自己最多的那一個兒女會感覺特別不舒服,但如果按照自己喜愛的兒女程度去分配,也會讓兒女們大打出手。所以想要讓子女芹梁都和和睦睦的,就可以將遺產這件事情拿到畫面上來說,將自己的子女全部叫在一起討論這個話題。
其實家產不管怎麼分配都會讓兒女爭議,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自己花掉不留下一分錢。因為老人到了一定的年紀是沒有辦法繼續努力掙錢的,這個時候只能依靠兒女每個月給予的生活費來維持溫飽。但是老年人用的錢不多,才會將這筆錢節省下來,所以老人能花就花,畢竟這是自己應得的。
D. 夫妻離婚和父母沒有分家 怎麼分財產
法律分析:
(1)實物分割。即財物可以分割的情況下,在不影響其財產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對財產進行分割,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的財產。
(2)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變賣或者拍賣,夫妻雙方就變賣、拍賣取得的價金進行分割。
(3)作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財物,根據財物的價值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離婚案件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應當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2)夫妻分居後,分別管理、使毀談歲用和獲得的財產,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額懸殊的,分得財產多的一方應當補足。
(3)主張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負有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為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協議,在離婚後正式生效,且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不能以協議對抗第三人,如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債權。
(6)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誤將個人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隱藏、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7)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產的,可以先就離婚案件和已經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難以查清的財產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不影響離婚案件的審理。
(8)屬於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適用正常離婚程序的處理方式於非法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侍沒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此時,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纖睜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E. 和父母沒有分家,離婚後財產怎麼分割
雖說和父母沒有分家,但父母的財產仍然是屬於父母的,例如房子寫的是父母的名字,茄虧離婚時無權分割父母的,顫前神只能分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例如婚後兩人買的悔碼東西例如車之類的。
F. 一老人想分家,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老人不想給兒子家產,需要什麼手續,需要哪些人在場,兒子不在可以...
如果老人就是想不給兒子,也不想讓兒子有話說,只有請公證部門公證一下老人的意願就納扮搏行,法律規定,老人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理自己的財產,其實老人完全可以請村幹缺派部或街道的調節洞祥員鄰居做證當眾宣布一下決定,並且在決意書上簽字按手印,老人與在場鄰居幹部自己簽就行,就好在決意書上註明分給哪子女什麼物件以及錢財等明細,以方便做證人明明白白做證,簽署這個書兒女都不要在場,完全由老人自己宣布完成,才有強有力的法律效果。僅供參考,祝家和萬事興!
G. 老人生前和兒子沒有分家死後出嫁多年的女兒想來爭奪農村宅基地可以嗎
應該不可以。女兒出嫁了,在夫家應該可以分到宅基地。農村分宅基地,一個人不應該有兩份的。與自己買的不同。但是,房子可以繼承。
《土地管理法》 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我國土地和房屋是分別實行管理的。根據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改知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尺殲輪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
宅基地使用權只是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享有的一項福利性權利,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
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2019年9月,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陵信、直轄市規定的標准,嚴禁城鎮居民購買宅基地。2020年8月,自然資源部下發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問答》明確,2020年底前完成全國農村地籍調查,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登記率達到80%以上。2021年底前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登記資料清理整合
如果女兒要求房子的繼承權,做兒子的可能要出部分建房錢,補償女兒,然後自己擁有全部產權。
H. 關於老人分家不公平怎麼辦
老人分家不公,如果是自願分配自己的財產的,按照老人的意願辦理,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了,自然人可以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