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人去世了遺產怎麼公證
老人去世以後關於遺囑的財產進行公證的話,可以到老人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等的公證機關進行申請公證,如果是關於不動產的公證,可以到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進行。申請公證時要記得提交申請書、遺囑合法取得的相關證明等材料。
【法律分析】
老人去世之後如果遺留了財產,其老人的繼承人是可以繼承遺產的。而遺產繼承的方式多種多樣,有法定繼承、遺囑繼承等等,如果繼承人想要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的話,就可以對遺產繼承進行相關公證。對於申辦不可抗力事件的公證可以有如下方式:首先關於不可抗力事件的公證指的是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相關法律對有關部門出具的對於某件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的真實性以及合法性予以證明的一項活動。如果是申請不可抗力事件的公證,當事人應當向事件發生地或者申請人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相關申請,填寫相關公證的申請表,還應當向公證處提交以下相關證明材料:1.身份證明。國家公民應當提交居民的身份證、戶口簿等等證明個人身份,法人需要提交法人的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需要提交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代理人即為代為申請人,應當提交委託人對其授權的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2.可以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以及後果的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3.新聞媒體單位的相關報道以及有關部門的勘驗報告或者調查報告。4.申請人需要提供與不可抗力事件有關聯的證明材料。5.公證處部門認為對方應當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綜上所述可知,對於遺產繼承行為進行公證的,申請人需要到相應的公證機構部門進行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八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❷ 老人死亡後如何公證繼承財產
老人死亡後要想公證繼承財產,當事人需要攜帶身份證明和相關財產證明還有繼承證明,到公證機關提出公證申請。公證處受理後,會在十五個局殲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隱神證書灶臘虧。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❸ 老人去世後如何辦理繼承公證
老人過世後 辦理繼承公證 需要提交的資料包括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明、遺囑原件、遺產產權證明等,辦理中春繼承公證要到公證處申請,公證員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查通過的,製作 繼承公證書 並發放給當事人。《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八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圓源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賣腔耐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❹ 父母過世遺囑怎麼公證
遺囑,是按法律規定,立遺囑人對生產財產進行處理的承諾。立遺囑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將自己的財產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繼承人或其它的人繼承。這種法律行為屬於單方法律行為,無須經他人同意,自遺囑人死亡時起,遺囑即開始生效。,合法的遺囑方式包括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及危急時的口頭遺囑。在這些遺囑中,公證遺囑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不代表必須公證,只要符合要求,自書遺囑同樣有效,且不是必須公證。,公證遺囑除了公證人員外,必須到場的是遺囑人本人。其它人員是否到場不影響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母親去世遺囑已經無法公證了,只能看遺囑是否有效,才能確定是否按照遺囑執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一)確定立遺囑人死亡,1、自然死亡:律師應當取得醫院的死亡證明或者其他職權單位的死亡證明;,2、意外事件或者涉及犯罪的死亡:有醫院證明的,以醫院證明為准;沒有醫院證明的,需要取得屍體處理單位的屍體確認證明;沒有屍體確認證明的,需要取得職權機關的死亡證明。,(二)確定遺囑的真實性,1、遺囑由律師弊兆保存的,但是不屬於密封遺囑的,律師應當在取出遺囑時,邀請一至二位繼承人、見證人到場,並做好提取遺囑現場筆錄,由提取人、繼承人、見證人分別簽字或蓋章。,2、遺囑雖密封,但是,保險箱里存在其他不密封文件或者物品,也應當依照前款執行。,3、遺囑涉及財產特別復雜,繼承人、受遺贈人、信託受益人較多的,應當邀請公證員作提取遺囑公證。,(三)確定繼承人,1、繼承開始後,繼承人、受遺贈人、信託受益人都落實的,應當核對他們的身份。,2、律師作為遺囑執行人或者受託人,應當謹慎、適當處理當事人的身份。,(四)召集繼承人、受遺贈人、信託受益人,在他們和見證人前,公開遺囑。,(五)收集遺產、編制遺產清冊、保管遺產。,(六)代繳稅收、清償債務,編制債務、費用和報酬清冊。,(七)分割遺產,遺囑執行人代理所有與遺產以及立遺囑人相關的糾紛,所有代理費在遺產中予以扣除,但是,涉及遺囑執行人自身是否合法的訴訟,代理費不能直接扣除。,(八)向繼承人、受益人交付遺產,1、向繼承人、受益人交付遺產之前,應當向他們出具遺產處置結算報告。,2、交付遺產,應當履行相關交付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爛蘆,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繼承開始後母親留下了遺囑,可以按照遺囑執行遺產,如果繼承人對遺囑有異議,可以進行繼承公證,避免繼承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飢卜帶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❺ 父母去世後,請問遺產繼承公證的流程是怎麼樣
父母遺產繼承要先看父母有沒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有的就按照協議辦理。如果沒有遺贈撫養協議,則要看老人有沒有遺囑,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如果既沒有遺贈撫養協議也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協商繼承遺產份額,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繼承遺產。
❻ 老人過世財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老人去世遺產公證手續
(一)填寫公證申請表;
(二)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死亡戶口注銷單原件、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親屬證明等資料和證明;
(三)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由承辦公證員進行受理;
(四)領遺產繼承公證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帶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領公證書。
二、需提供的材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為公安機關或醫院出具的證明,如:死亡人員銷戶後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員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書。
2、遺產證明。如:房產證、土裂攜地使用證、存摺或存單,其他財產如股票、基金、公積金、保險金等,需由相關單位出具附有賬戶號和財產數額的證明文件。辦理房產繼承還須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調取《房屋信息摘要》。
3、死者生前單位或所在社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親屬關系證明須詳細寫明死者的父母親游源隱情況(姓名、身份證號、是否在世以及死亡時間)、配偶情況(姓名、身份證神廳號、是否原配、離異或死亡日期)、子女情況(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親生子女、養子女、具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須註明姓名、身份證號或死亡日期),已死亡的人員可不寫身份證號碼。
4、其他證明文件,如獨生子女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本。
法律依據:
《遺囑公證細則》
第七條申辦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二)遺囑_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
(三)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遺矚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遺囑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
❼ 老人遺產怎樣公證
一、老人遺產公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一)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二)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
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作出不予受理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
(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系的;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鑒定數岩、評估事項的;
(四)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六)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
(七)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
(八)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
(九)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二、多子女遺產公證前非要簽協議嗎
須明確遺產分割協議的主體。簽訂遺產分割協議的主體是繼承人及其他遺產受益人中有行為能力的人或無行為能力的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了遺產繼承的法定繼承人范圍(包括第一順序繼承和第二順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還規定了遺囑繼承和遺贈的受益人孝畢簡。司法實踐中,常遇到有些繼承人或遺產收益人中有時會出現智力殘疾、神志不清楚、年齡未成年等多種特殊情況。顯然,這些人都是有繼承資格的,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卻不是遺產分割協議的主體,那麼我們在審查其法定代理人時,一定要慎重為之。
三、法定遺產繼承公證須提交的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有效的委託公證書及委託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注銷戶口證明;
4.遺產的所有權證明及財產清單;
5.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如系第二順序法定繼承,則還應提供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6.法定繼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證明、婚姻狀況證明,以及該法定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7.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除親自到公證機構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經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等。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然後帶了證件及財產憑證就要受理。
所需材料: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機關應要求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一)法定繼承應提交: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巧褲;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二)遺囑繼承人應提交:1、前款1、2、3、4項規定應提交的證明、材料;2、被繼承人的遺囑書;3、有遺囑執行人的,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4、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經審查上述證明、材料真實、齊備,符合《公證程序規則(試行)》規定,公證處應予受理、登記、並辦理公證。
❽ 老人死亡財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老人死亡財產公證需要的手續如下: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簿;
4、親屬關系證明。一般由被繼承人或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證明,也可以由以上主體所在地公安機關證明。居民可以由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證明。村民可以由村委會和鄉政府證明;
5、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6、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應當提供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委託其他人代為辦理;
7、被繼承人父母已經死亡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8、遺囑繼承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遺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滑巧唯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寬跡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信培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