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低保老人死後可以一次性拿多少錢
低保制度是指國家為了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基本生活而實清攜行的一種社會救濟制度。根據不同地區的政策規定,對於低保老人的家屬在其死後是否可以領取一次性補助金以及具體金額的規定會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況:
某些地區的規定是,低保老人死後,其家屬可以領取一定金額的喪葬補助,具體金額因地區而異,通常在1000元左右。
在一些地區,低保老人死後,其家屬可以領取一定的撫恤金,撫恤金的金額也因地區而異,通常在1000元到茄慧5000元不等。
如果低保老人的家屬已經申請了喪葬救助和撫恤金,但是總金額仍然不足以支付喪葬和殯葬的費用,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提出困難救助申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資助。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金額僅供參考,具體金額會根據地區政策和實際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您咨詢當地民政部門或社區服務中心了解具體的政顫正答策規定。
⑵ 領取養老金的人死後國家有什麼補貼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禪櫻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告寬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賀友叢行渠道解決。
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一)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二)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其中:1、離退休人員為本人基本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2、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本人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本人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