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公交老年卡取消,每年給老年人補助車費300元,可行嗎
公交老年卡是政府對於老年人的照顧,可是有部分老年人根本用不到。於是有人建議取消公交老年卡,採用車費補助的方式給予現金。這種方式有人贊同,有人反對,但每年補助三百元車費,肯定是不可行的。
對於現實生活中的老年人,公交出行免費是國家給予的福利,換成補助車費的形式進行,老年群體和年輕群體中都會有人支持,有人反對。至於是否適合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這需要專家去驗證調研,誇誇其談是沒有意義的。
㈡ 65歲交通補貼
老年綜合津貼去年已經提出了初步方案,現在的最終方案和初步方案相比,最大的變化是什麼?
答:老年綜合津貼制度,一是增加了老年人的福利,讓老年人共享經社會發展的成果;二是體現了福利均等化,標准全市統一,不因所在區縣經濟發展水平而有差異;三是以現金形式發放,由老年人自主支配,體現了對老年人權益的最大尊重。
與初步方案相比,主要有三大變化:一是年齡段劃分從「四檔」調整為「五檔」,在原來70—89歲之間增加一檔,即70—79歲、80—89歲,使梯度更加合理。二是適當抬高底部,將最低年齡檔的津貼標准從50元提高到75元。三是每一檔的標准都有所提高。
哪些人可以享受老年綜合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答:具有本市戶籍年滿65周歲的老年人,可以申請老年綜合津貼。老年綜合津貼按照年齡段共分為五檔,具體標准如下:
(1)65—69歲,每人每月75元。
(2)70—79歲,每人每月150元。
(3)80—89歲,每人每月180元。
(4)90—99歲,每人每月350元。
(5)100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有了老年綜合津貼以後,老年人的公交出行還繼續免費嗎?
答:老年綜合津貼制度是涵蓋高齡老年人營養補貼和交通出行的政策。所以,老年綜合津貼實行以後,70歲以上老年人免費坐車這項政策也就取消了。自2016年6月25日起社會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務專用)停止使用時起,老年人就不可以免費乘車了。
上海老年人公交車補貼政策
上海老年人公交車補貼政策是上海老年人乘公交車不免費,但可享受老年綜合津貼,津貼中涵蓋了老年人營養補貼和交通出行補貼,具體標准如下:
1、65—69歲,每人每月75元;
2、70—79歲,每人每月150元;
3、80—89歲,每人每月180元;
4、90—99歲,每人每月350元;
5、100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根據相關規定,具有上海市戶籍年滿65周歲的老年人,可以申請老年綜合津貼,老年綜合津貼制度,一是增加了老年人的福利,讓老年人共享經社會發展的成果;二是體現了福利均等化,標准全市統一,不因所在區縣經濟發展水平而有差異;三是以現金形式發放,由老年人自主支配,體現了對老年人權益的最大尊重。老年綜合津貼計算和發放如下:
1、津貼從老年人符合條件的當月開始根據適用標准按月計算;
2、老年人自符合條件之月起二年內提出申請的,從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補發津貼。逾期二年提出申請的,從申請當月的前一個月起補發前二年的'津貼。補發的津貼不計利息;
3、老年人因戶籍遷出本市、身故等原因不再具有本市戶籍的,津貼不再發放;
4、津貼發放採取按季度預撥的方式,津貼發放月為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即1月、4月、7月、10月),津貼發放日為15日;
5、非津貼發放月新審定的老年人,首次享受的津貼於當月或次月15日發放;
6、津貼通過上海市敬老卡發放。
上海老年人交通補貼標準是多少
上海市不再實行70周歲以上戶籍老年人免費交通制度,實施老年綜合津貼制度。老年綜合津貼標准按照年齡段共分為五檔,具體如下:
(一)65-69歲,每人每月75元。
(二)70-79歲,每人每月150元。
(三)80-89歲,每人每月180元。
(四)90-99歲,每人每月350元。
(五)100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㈢ 上海老年人交通補貼標準是多少
一、上海建立了老年人綜合津貼制度
上海對於高齡老人是有補貼的,而且年齡的門檻標准相比其他地方,相對要低一些,年滿65歲就可以享受,具體的標準是這樣的:65歲至69歲,每人每月補助75元;70歲至79歲,每人每月補助150元;80歲至89歲,每人每月補助180元;90歲至99歲,每人每月補助350元;10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補助600元。
二、上海推出了養老服務補貼制度
根據上海市養老服務補貼管理辦法,對於低保、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等對象中的老人,或者年滿80歲,月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企業月平均養老金的,符合照護等級要求的老人,都可以獲得養老服務補貼。補貼採用非現金的方式來發放。對於低收入家庭中年滿60歲的老年人,在繳納居民醫療保險時,也可以獲得一定補助
㈣ 上海老年交通補貼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老年綜合津貼標准按照年齡段共分為五檔,具體如下:(一)65-69歲,每人每月75元。(二)70-79歲,每人每月150元。(三)80-89歲,每人每月180元。(四)90-99歲,每人每月350元。(五)100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今後,老年綜合津貼標準的調整,將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統籌研究確定。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十五條 特困人員供養的內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條件;
(二)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療;
(四)辦理喪葬事宜。
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確定、公布。
特困人員供養應當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銜接。
第十六條 申請特困人員供養,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特困人員供養的審批程序適用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