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人病逝後社保卡怎處理
一、老人病逝後社保卡怎處理
1、老人去世後社保卡處理方法是:
(1)參保人死亡後,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將全部返還給參保人的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
(2)辦理手續需要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填寫申領書,銀行帳號等;
(3)社保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繼承人只能領取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農村社保卡和職工社保卡有什麼區別嗎
1、發卡機構不同:農村社保卡是農保卡,農村社會保障公民卡由發卡機構生成,寫入發卡機構的基本信息、用戶數字證書、個人基本信息,由相關管理部門寫入個人社會保險信息、勞動民政信息以及對應的各種密鑰等;公司社保卡是社會保障卡,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規劃,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
2、功能不同:農村社會保障公民卡為最終農村社會保障對象個體所持有,以個人為管理對象,將養老、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信息和勞動、民政等相關信息存放其中;公司社保卡作為比較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還可以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等;
3、卡類不同:農村社會保障卡選用16K位元組或以上的雙界面JAVA卡,遵循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標准規定;而社會保障卡採用全國統一標准,社會保障號碼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採用公民身份證號碼制定。
② 老人過世後社保怎麼辦理
老人去世之後,其個人賬戶養老保險金是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其次其遺屬還可以向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之後其近親屬可以向社保機構辦理社保退保手續。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③ 人過世了養老保險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
分兩種情況分析:1、一種是參保人沒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經身故的,社保並沒有相應的賠償。只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2、另一種則是剛領幾個月,或者還沒領完養老金就去世的情況;還有參保人移居國外停止參保的情況。退休後身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的余額(減去過去已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可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費用,(個人交的也是有單位部分的,單位部分的進社保統籌),退保只退個人賬戶中的繳費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衍生問題:
基本養老金的領取條件有哪些?
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高溫高壓特殊工種另有規定);二是累計繳費滿15年。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④ 老人過世了社保怎麼領取
領取老人過世了社保如果是企業退休人員,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死亡證明,帶著戶口本,與死者親屬關系的有效證件,到社保服務中心申請,會把死者個人賬戶全部資金余額退還,另外發放10個月當地當年社平工資的喪亡補助。
領取老人過世了社保需要材料如下:
1、《養老失業保險死亡待遇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殮葬證》、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死亡注銷戶口證明、法院宣告死亡書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之一;
4、申請人與死者具有法定繼承關系的證明,如單位代辦的,同時提供單位證明;
5、死者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申辦人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供養關系證明;
6、殯葬部門的喪葬費收據;
7、申請人銀行存摺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