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疝氣手術新農合異地報銷比例
疝氣手術新農合異地報銷比例為70%,參保人員在異地突發急診住院報銷比例統一為70%;異地備案人員在備案城市住院,在職人員報銷比例分別為82%、86%、90%,退休人員報銷比例分別為91%、93%、95%;轉外就醫住院,報銷比例在職人員為77%、退休人員為89%;非急未轉異地住院,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50%給予報銷。
疝氣手術,又指疝修補手術,是將缺損的兩端用縫合線強行拉攏,以修補缺損的手術;由於外科常見的疝氣分為腹股溝疝氣(多由於肌肉筋膜薄弱或先天腹壁缺損所造成)及傷口疝氣(腹部手術傷口感染引發),所以疝氣的治療以手術為主,腹股溝疝氣采局部或半身麻醉,傷口疝氣則多采全身麻醉。
手術原理為利用一個比疝氣缺口更大的一體成型人工網片來修補並加強受損的腹壁缺口,整體構造包括上下兩層人工網片及一連接中軸,網具的中軸用來堵住疝氣缺口,上下兩層人工網片可貼覆在受損腹壁的內外側,運用水壩修補的抗壓原理加強抗壓力,可擋住腹壁的壓力,不會導致腹壁拉力增加,減少患者術後疼痛與復發的可能性。經過三年的追蹤顯示,使用無張力三合一人工網片的患者復發率低於0.05%以下,且兼有手術時間短、疼痛度低、復原速度快等優點,通常患者手術後只需住院1- 2天,可以快速回復正常工作及生活。此手術屬自費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⑵ 350元的醫保疝氣報銷多少
350元的醫保疝氣報銷多少:可以報銷兩百三十多塊,有的地方,報銷一百八十多,就看你所在的地方,報銷比例了。
一年350的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如下醫保報銷比例為85%,如果超出基本限額,那麼由社會保險部門按:0-4萬元以下報銷85%,4萬元-8萬元以下報銷90%,8萬元以上報銷95%的比例進行。
相關延展: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精神,2023年度我市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准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610元;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准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即:個人年繳費標准為350元。2023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時間2022年12月31日截止。參保個人集中繳費的時間為10月15日至11月30日;通過社區(村)集中繳費具體時間安排以本人所屬縣(市、區)通知規定為准。按照政策規定,我市行政區域內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人員,都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以及各類全日制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等。在今年12月31日前參保繳費的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⑶ 疝氣手術職工社保報銷比例多少
一般比例在百分之五十。
根據醫院報銷比例,一般的三級甲等醫院疝氣手術,職工費用基本上可以報銷50%左右。
職工醫保即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職工醫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⑷ 疝氣手術的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級醫院就診住院,先扣除5%,二級醫院就診住院,扣除10%,三級醫院就診住院,扣除20%,之後在剔除「非醫保類用葯」及「其它非醫保范圍費用」,剩下的在職人員報80%,退休或失業無業報50%,也就是(總額-扣除的費用-非醫保范圍費用)*80%/50%。
法律依據:《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
報銷范圍:參保人員在個人選擇的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或專科醫院,中醫醫院和A類醫院發生的普通門診、急診費用。
門診起付線: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普通門診急診費用累計超過1800元;報銷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醫院70%,社區90%,封頂線:2萬元。
所需材料:身份證原件;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普通門診、急診收費的收據原件、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處方的原件(處方按日期粘貼在收據後面)。
提交時間:每月1-10日,當月費用次月提交,當年費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經辦流程: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超過起付標准,單位經辦人將所有單據錄入企業版軟體,將生成的電子信息及報表申報到醫保中心,醫保中心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結算,支付報銷費用。
⑸ 六十多歲老人疝氣手術,醫院醫保卡報銷百分之幾
如果老人是職工醫保,報銷比例為80%,如果是新農合,報銷比例為60%。
還要注意,醫院有門檻費,還有自費葯不給報銷。
⑹ 西安市醫保報銷比例2022
一、新農合門診報銷比例。1、村衛生室、衛生所報銷比例60%。2、鎮衛生院報銷比例40%。3、二級醫院搏小比例30%。4、三級醫院報銷比例20%。5、鎮級合作醫療門診報銷限額5000元/年。二、新農合住院報銷比例。1、新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輔助檢查項目限額報銷200元。2、手術費起付線1000元內按照國家標准報銷,超過1000元按照1000元報銷。3、60歲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療費及護理費每天可報銷10元,限額200元。4、各級醫院報銷比例為: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三、新農合大病報銷比例。1、門診統籌鄉、村補助比例分別提高到65%、75%。2、一級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設起付線。3、二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75%~80%。4、三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55%~60%。5、省三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55%。
一、領取醫保卡所需證件:
1、如果是企業幫職工代領,需要提供代領醫保卡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需要領取的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以及企業的公章等;
2、如果是個人自己領取醫保卡,需要提供繳費憑證、取卡憑證、本人身份證原件;
3、如果是他人代領,需要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委託代領書等材料。
二、醫保報銷的條件為:
1、參保人員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或持定點醫院的大夫開具的醫葯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葯店外購葯品。
2、參保人員在看病就醫過程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范圍和給付標准,才能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3、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中,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上與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一比例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⑺ 疝氣手術新農合異地報銷比例
疝氣手術新農合異地報銷比例為70%,參保人員在異地突發急診住院報銷比例統一為70%;異地備案人員在備案城市住院,在職人員報銷比例分別為82%、86%、90%,退休人員報銷比例分別為91%、93%、95%;轉外就醫住院,報銷比例在職人員為77%、退休人員為89%;非急未轉異地住院,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50%給予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⑻ 疝氣手術醫保報銷比例
1、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八十五。
2、二類醫院的收費標准起征點是400。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七十。
3、一類醫院的收費標準的起征點是600。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六十。
4、一類醫院轉省內就醫,收費標準的起征點是600。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六十。
5、一類醫院轉省外就醫,收費標準的起征點是600。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五十五。
6、一個保險年度多次住院的,第一次、第二次住院起付標准由個人負擔。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准由統籌基金支付。一個保險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
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起付標准以上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低於80%;縣級醫療機構不低於70%;市級醫療機構不低於60%。各統籌地區根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情況合理確定具體支付比例。
參保居民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次均費用的10%左右確定,且不低於1500元,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支付比例不低於50%,具體支付標准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各統籌地區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運行和參保居民就醫情況合理確定。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設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額。一個結算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為15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