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送終在法律上的解釋
養老送終是民間說法,在法律上的稱謂是子女的贍養義務。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版第11條規定權:「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雖然《婚姻法》為父母子女間規定了互相扶養的對等的權利義務,但這並不是說這兩個權利是必須「等價交換」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因此,子女對老年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得以此為由而解除。
《婚姻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婚姻法》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與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相同。當生父母與繼父母離婚後,雖然繼父母子女關系不再存在,但是,繼子女受繼父母撫養的事實不能消失,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已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不能自然終止。
② 養老院的老人去世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按照供養協議書執行程序,首先通知其親屬,然後在親屬的同意下給老人買傷葬服穿上,在給所在村居委員會通知並開具火化證明,再約好火化車,最後等待親屬和村居委員會到養老院商議後去火化,最後按照三方確定方案把老人入土為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國務院制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第七條 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應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
提倡、鼓勵義務為老年人服務。
③ 養老送終在法律上的解釋
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此外的情況涉及遺贈撫養協議,
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與扶養人簽訂的、由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將自己的合法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於其死後轉移給扶養人所有的協議。遺贈扶養協議是我國《繼承法》確立的一項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國繼承製度的新發展。
我國《繼承法》第31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④ 養老送終協議怎麼寫
贍養協議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被贍養人和贍養人的基本信息。
2、被贍養人與贍養人之間的關系。
3、贍養人應盡的主要義務,包括贍養費用的分擔、老年人患病住院的醫療費用、僱人照料費用等。
4、贍養人提供贍養費和其他物質幫助的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5、對被贍養人財產的保護措施。
6、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⑤ 給老人養老送終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孤寡老人的養老送終,一般可以通過遺贈撫養協議的方式進行解決。遺贈撫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扶養人之間關於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的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的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的協議。這里的扶養人一般是指繼承人以外的人,包括自然人和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的目的在於使那些沒有法定贍養義務人或雖有法定贍養義務人但無法實際履行贍養義務的孤寡老人,以及無獨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⑥ 養老保險咋提取,人去世了
人去世後養老保險可以繼承。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規定: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
勞動部下發的《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中,對個人賬戶的繼承問題規定: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余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繼承額為: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個人賬戶余額?離退休時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本息占個人賬戶全部儲存的比例。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可以繼承,指的是死亡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余額,而不是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全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此外還規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用於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支出。除此之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還承擔參保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以及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病殘津貼的支付責任。
1、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
2、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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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養老協議書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協議書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我整理的養老協議書4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發展慈善公益事業,救助社會弱勢群體的宗旨,在對於社會中的弱勢人群提供援助和救濟,具體實施「安老」計劃的工作中。就老人入院收養、養老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老人入院收養。按規定范圍提供生活、醫療、護理、康復、文體、娛樂等各項服務。
二、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收費標准和辦法,按時交付各項費用;收費標准調整時,則按調整後的標准交付費用。
三、老人入院或出院以自願原則辦理,甲方有權根據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狀況,安排調整老人住房。如有生活、醫療和思想問題。乙方需派員協助解決。
四、為確保老人住院期間的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1.老人住院期間需遵守院內一切規定,避免攜帶貴重物品,及大件不易存放物品。
2.老人院實行規范化管理,食堂供應三餐,收住期間老人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水器等危險性電器,以防意外。
3.老人外出需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私自離院發生走失及其它意外,由當事人負責。
4.住院期間,老人間如發生爭執、吵鬧,家屬或送養單位及機構有責任配合我院對老人進行說服,若經勸說教育無效,或因突發難以預料的精神和心理障礙,而發生打架、傷害他人、尋短見等意外,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五、老人因病情需要或乙方要求到外院就醫,所需費用(包括陪人費、交通費)均由乙方負擔(三無老人除外)。老人住院期間,住院費、護理費、門診醫葯費需在下月15號之前交齊,不得借故拖延。超過30天未交,每天加收所欠款額1%的滯納金。超過3個月不交費,甲方有權按乙方違約處理,除將老人送回乙方處外,保留起訴的權利。住院老人經請假離院,本院免收離院期間的護理費和伙食費(床位費照收)
六、入院後因精神、情緒、心理、性格、生活習慣等原因不適應或不適宜院內生活者,為維護院內其它老人的權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辦理退院,乙方不得拒絕。
七、住院期間,老人的一切財物由老人處理(三無老人見備注),如遇以下情況,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親屬如要求領取老人財物,需經老人本人同意,並徵得區內管理人員認可,方能有效;如遇老痴呆或神志不清時,一切財物由法定供養人酌情處理。
2.家屬或老人單位代表接收痴呆、神志不清的老人財物時,須徵得本區管理人員的'同意。
3.老人後事按乙方後事留言辦理,老人的遺物、遺款,乙方需在30天內辦理認領物續,逾期甲方按捐助處理。
八、備註:
1.老人在老人院養期間,若老人逝世,將遺體送:_________殯儀館,防腐_________天,所有費用由_________負責。
2.老人生前一切財產及遺物,同意由全權處理。
九、乙方的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
姓名:_________
關系:_________
通訊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法定供養人(單位、送養機構):_________
其它親屬:_________
乙方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若有變動,須及時通知甲方更正,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_________市愛心之家志願者協會,(乙方)_________老人送養機構、單位或家屬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區老年福利協會 乙方:老年社會服務中心
法人代表: ____ 法人代表: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為XX區開展居家養老服務項目的服務機構,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按照《關於購買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項目的方案》的相關內容對XX、XX社區內的老年人開展社工服務,時間為一年。
第二條 以區民政局、XX街道、區慈善會三家聯合制定的《關於購買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項目的方案》作為協議的附件。
第三條 購買服務經費30萬元由甲方支付,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10日內先行支付20萬元的購買服務經費,餘款在甲方驗收評估項目後支付。
第四條 甲方負責協調組織XX和XX社區協助、支持乙方開展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工作,並在協議終止前的1-2個月對該項社工服務進行驗收評估。
第五條 乙方在履行協議期間,需每2個月向甲方匯報該項社工服務項目的開展情況。
第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協議期內該項社工服務的延續性,不得擅自延緩和終止提供該項社工服務。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回購買服務的款項。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從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可在協議期滿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簽申請。
第八條 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XX區老年福利協會 乙方(蓋章):老年社會服務中心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被贍養人姓名
父親: 母親:
贍養人姓名
長子:次子: 三 子:四 子:
大女兒:二女兒: 三女兒: 四女兒: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如下贍養協議。
第一條:贍養人的主要義務
1、贍養人不分兒女,自結婚成家之後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
2、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子女不得強占、出賣、出租、轉讓。
4、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
5、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贍養人承擔。
6、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葯由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7、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應根據所有贍養人商議達成時間輪換一次,由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為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8、贍養人有權依法平均繼承父母遺產。
第二條 贍養的方式、周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按照約定時間進行輪換。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按照約定時間進行輪換,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第三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根據家庭實際情況,每位贍養人每年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元,最晚於每年春節前以貨幣方式向被贍養人付清。
2、贍養人應以現金方式支付贍養費,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3、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被贍養人從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本協議共4頁。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
母親:
贍養人
長子:
次子:
三子:
四子:
大女兒:
二女兒:
三女兒:
四女兒:
村內見證人:
協議簽訂時間:協議簽訂地點: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有關居家養老服務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應具備家政服務相關資質或相關服務技能。能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需求。若乙方不符合資格條件,或服務不令服務對象滿意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二條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為甲方指定的60周歲及以上困難老人和失能老人。乙方為本協議所列服務對象以外的人員提供服務,不屬於本協議范疇。
第三條乙方服務員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具體工作內容:
(一)為老年人理發、打掃衛生、洗衣、做飯、購物等基本生活服務;
(二)協助老年人就醫、煎葯、康復等基本護理服務;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導等精神慰籍服務。
(四) 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服務工作。
第四條甲方將按照「定服務對象、定服務項目、定服務時間、定服務地點、定服務價格」的「五定」方式,為乙方安排居家養老服務對象。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結算:
(一)甲方組織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填寫《居家養老服務申請登記表》,並根據該表內容涉及的項目制定每次服務的標准及價格。
(二)乙方根據《居家養老服務申請登記表》按時按質按量履行服務。完成服務後填寫《居家養老服務回執單》,並由服務對象簽字(按手印)有效。據此按月向甲方申請結算服務費。
(三)甲方按月匯總填報《旺蒼縣陳家嶺管理辦困難家庭失能老人居家養老服務登記表》,並附《居家養老服務回執單》等資料向管理辦財務室報銷費用後向乙方結算。
第六條乙方提供服務時應尊重老人,體貼老人,不得歧視和虐待。如乙方在服務時間段內老人發生緊急情況,應及時與甲方或相關監護人取得聯系,主動及時予以處置。
第七條乙方上門服務時要提醒老人將現金和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管理辦財務室根據需要留存。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協議中約定之解除及終止的條件出現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⑧ 國家養老院贍養的老人去世後遺產分配
國家養老院贍養的老人去世後遺產參考如下法條處理。
《最高人專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屬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55.集體組織對「五保戶」實行「五保」時,雙方有扶養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撫養協議,死者有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要求繼承的,按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處理,但集體組織有權要求扣回「五保」費用。
⑨ 老人去世了。養老保險還能領多久已經領了半年了。
按政策來講,老人去世的下個月養老保險就不能領了,應當辦理一切喪葬手續,然後可以領到老人的喪葬費,但是養老保險是不能留的,你領了半年,已經屬於違規了,趕緊向有關部門申報,不能再繼續領啦。
⑩ 老人過世有沒有規定在哪個兒子家
老人過世在哪個兒子家都是可以的,沒有特別的規定,可以進行協商來解決,作為兒子按道理都應主動把過世的老人放在自己家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九條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
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三條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第十九條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祖孫之間的撫養贍養義務】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該條是遺棄罪的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