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伍軍人到60歲以上不用買醫療保險,住院是咋報銷的
社會醫療保險報銷是在出院或者轉院之後報銷。
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1、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
2、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3、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4、急診結算程序: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1)60歲老人沒有買保險住院如何報銷擴展閱讀: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起付標准以上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低於80%。
縣級醫療機構不低於70%;市級醫療機構不低於60%。各統籌地區根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情況合理確定具體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條 參保居民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次均費用的10%左右確定。
且不低於1500元,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支付比例不低於50%,具體支付標准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各統籌地區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運行和參保居民就醫情況合理確定。
第三十條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設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額。一個結算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為15萬元。
⑵ 60歲老人住院新農合怎麼報銷
新農合住院報銷比例如下:1、鎮衛生院報銷60%。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40%。3、三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為30%。4、包括CT、X光透視、心電圖等在內的輔助檢查費報銷限額200元。5、按照國家標准,手術費最高報銷額度為1000元。6、60歲以上的老人在鎮衛生院住院是,每天補償10元,最高補償200元。
一、門診報銷比例
1、村衛生室、衛生所報銷比例60%;2、鎮衛生院報銷比例40%;
3、二級醫院報銷比例30%;4、三級醫院報銷比例20%;
5、鎮級合作醫療門診報銷限額5000元/年。二、住院報銷比例
1、新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輔助檢查項目限額報銷200元;2、手術費起付線1000元內按照國家標准報銷,超過1000元按照1000元報銷;
3、60歲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療費及護理費每天可報銷10元,限額200元;
4、各級醫院報銷比例為: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三、大病報銷比例
1、門診統籌鄉、村補助比例分別提高到65%、75%。2、一級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設起付線;3、二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55%~60%。5、省三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55%。
6、兒童先心病等8種大病新農合補助病種定額的70%,肺癌等12種大病,新農合補助病種定額力爭達到7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⑶ 老年人住院報銷的政策
老年人住院報銷的政策如下:
1、入院或出院時都必須持醫療保險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辦理出入院登記手續。住院時個人先預交醫療費押金,出院結帳後多還少補。
2、未辦理住院登記手續前發生的醫療費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3、因急診住院未能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的,應在入院後次日憑急診證明到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補辦住院手續,如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限的醫療費自負。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門診補償如下: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葯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葯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5、中葯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
嚴重疾病住院治療的醫療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一)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負擔一定比例。對退休人員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嚴重疾病的范圍,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准,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條
起付標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一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和乙類目錄的葯品,其個人自付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