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中老年人 > 如何收集養老人義務的證據

如何收集養老人義務的證據

發布時間:2023-01-06 06:06:20

A. 怎麼取證沒有贍養老人

沒有贍養老人進行取證時,證人證言是非常重要的證據,老人可以請村委會或者居民委員會的人出庭作證。如果老人提起訴訟,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一)當事人自然情況的證據:

被贍養人的自然情況的證明;

贍養人的自然情況、人數,與被贍養人關系的證明;

有代理人代理訴訟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證明和載明代理事項、許可權、期限、形式的委託書。

(二)證明被贍養人要求對方履行義務的證據:

權利主體方面:被贍養人健康狀況或喪失勞動能力的醫療診斷(或鑒定結論)、經濟收入情況的證明;

義務主體方面:贍養人經濟能力的證據;贍養人不履行義務的時間、人數、表現形式及是否有打罵、岐視、虐待、遺棄被贍養人行為的證據,是否經有關部門或組織調解處理及其結果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B. 法定贍養人規定,贍養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我

一、贍養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所謂贍養,主要是指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兒女的合理要求。

贍養案件中主要需要提供下列證據:

①、原、被告之間存在贍養關系的證據材料;

②、原告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有關經濟狀況及身體狀況的證明材料;

③、有關被告經濟收入和經濟負擔能力的證明材料;

④、要求解決住房的,應提供雙方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⑤、要求變更贍養費的,應提供原承擔贍養費數額的協議書、調解書、判決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二、收養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收養是指收下別人的兒女作為自己的兒女來撫養。國家為此專門設立了一部法規《收養法》。

收養案件中主要需要提供下列證據:網頁鏈接

①、原、被告之間存在收養關系的證明材料,公證收養應提供公證書,協議收養應提供協議書,事實收養應提供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材料;

②、養子女系未成年人的,應提供其出生證明或戶口簿,以及送養人的姓名、住址;

③、在解除收養關系時要求補償收養期間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應提供所支出費用的證據;

④、養父母要求養子女贍養的,應提供雙方的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

⑤、有共同財產的應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共同財產為房屋的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有債權、債務的,應提供債權、債務的證據材料;

⑥、居住公房的應提供租賃關系的證明材料。

C. 贍養老人怎麼保留證據

贍養老人可以依法保留相關法律規定的證據種類的證據,例如老人自己的陳述、鄰居的證人證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證明以及給老人轉賬的截圖等證據。贍養老人的方式上來予以保存證據,比如給老人天天做飯,這就可以讓鄰居證人證言或者老人自說,給來人打錢就可以用銀行的打錢記錄證明。總之老人和鄰居的證人證言很重要,再有就是自己具體情況了證人證言、照片視頻、老人敘述、村裡或者街道幹部的證明、甚至於打款的憑證等都可以。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據問題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全部訴訟活動實際上都是圍繞證據的搜集和運用進行。
一、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二、部分贍養費的標准如何確定
1、對於老年人的基本贍養費,可以設各地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及各地低保補助為上、下限,結合贍養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進行計算。即按贍養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數額(如M*20%)對照前述上、下限,如該數額在此區間內的則以該數額確定贍養費標准,如該數額高於或低於上、下限的,則以上限或下限確定為贍養費標准。
2、對老年人生病發生的醫療費,除保險理賠外,其餘費用應按醫療部門的票據額計入贍養費中。
3、對因生病或年老體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無法照料的,應將護理費用計算在贍養費內,而這一費用將根據有關養老機構證明或當地一般雇傭人員標准計算
4、對於老年人的住房費用、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和必要的保險金費用應當以相應支出發票為據計算贍養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D. 贍養老人怎麼保留證據

具體舉證方式如下:
一、被贍養人的自然情況的證明;
二、贍養人的自然情況、人數,與被贍養人關系的證明;
三、有代理人代理訴訟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證明和載明代理事項、許可權、期限、形式的委託書;
四、被贍養人健康狀況或喪失勞動能力的醫療診斷(或鑒定結論)、經濟收入情況的證明。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E. 怎麼證明母親是我一個人贍養的

一般來講雙方舉證,只要有不可辨駁的證據證明沒有盡贍養義務,在法律上就認為是沒有贍養義務,比如證人證言。
一、如果老人提起訴訟,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當事人自然情況的證據:被贍養人的自然情況的證明,贍養人的自然情況、人數,與被贍養人關系的證明有代理人代理訴訟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證明和載明代理事項、許可權、期限、形式的委託書。
2.證明被贍養人要求對方履行義務的證據:
(1)權利主體方面:
被贍養人健康狀況或喪失勞動能力的醫療診斷(或鑒定結論)、經濟收入情況的證明
(2)義務主體方面:
二、贍養人經濟能力的證據:贍養人不履行義務的時間、人數、表現形式及是否有打罵、岐視、虐待、遺棄被贍養人行為的證據,是否經有關部門或組織調解處理及其結果的證明。
1、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
2、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贍養老人根據《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老人是法律規定公民應盡的義務,被贍養是老年人應當享有的權利。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的規定,所有贍養義務人(配偶、子女等)都有贍養義務;
4、家庭成員之間經過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約定由其中一方贍養老人並繼承其遺產(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由當事人各方簽字確定即可。

F. 未盡贍養義務如何舉證

法律分析:一般來講雙方舉證,只要有不可辨駁的證據證明沒有盡贍養義務,在法律上就認為是沒有贍養義務,比如證人證言。

雙方舉證。

如果老人提起訴訟,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被贍養人的自然情況的證明;

贍養人的自然情況、人數,與被贍養人關系的證明;

有代理人代理訴訟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證明和載明代理事項、許可權、期限、形式的委託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說明舉證的要求及法律後果,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被474篇案例引用

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被919篇案例引用

第三條 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於己不利的事實,或者對於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被976篇案例引用

在證據交換、詢問、調查過程中,或者在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書面材料中,當事人明確承認於己不利的事實的,適用前款規定。被52篇案例引用

第四條 一方當事人對於另一方當事人主張的於己不利的事實既不承認也不否認,經審判人員說明並詢問後,其仍然不明確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視為對該事實的承認。

G. 子女不盡贍養義務如何起訴

成年子女有能力贍養老人而拒不履行贍養義務,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子女履行。具體方法如下:
1、需要擬一份追索贍養費的民事起訴狀;
2、需要准備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及身份證復印件,有多個子女的,可以都列為共同被告;
3、要收集子女未盡贍養義務的相關證據,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符合民事訴訟法證據要求的均可;
4、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老人的幾個子女都不在同一轄區,可以直接向老人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第二十四條 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督促其履行。第二十六條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自己關系密切、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
老年人未事先確定監護人的,其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監護人。第二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為老年人隨配偶或者贍養人遷徙提供條件,為家庭成員照料老年人提供幫助。

H. 贍養老人後該如何保存證據

贍養老人可以依法保留符合 民事訴訟法 規定的證據種類的證據,例如老人自己的陳述、鄰居的證人證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證明以及給老人轉賬的截圖等證據。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閱讀全文

與如何收集養老人義務的證據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男自拍50歲 瀏覽:560
養老保險刷臉初始化是什麼意思 瀏覽:682
77年女多少歲退休年齡 瀏覽:161
老年人睡覺歪嘴 瀏覽:443
山東省煙台市企業職工退休金演算法 瀏覽:693
秋招農行體檢後多久出簽約結果 瀏覽:144
體檢氨酶高會怎麼樣 瀏覽:609
注冊一個養生公司需要多少錢 瀏覽:685
健康體檢醫生在哪個城市 瀏覽:730
重陽節手抄報幼兒園 瀏覽:745
汕頭2016退休金調整 瀏覽:790
體檢心電圖看哪個指標 瀏覽:655
如果富士康體檢不過多久可以再去 瀏覽:611
艾美美養生館怎麼樣 瀏覽:419
對父母的關心有什麼方式 瀏覽:223
老年人色斑怎麼辦 瀏覽:875
老人視力模糊什麼原因 瀏覽:515
重陽節父母誓言詞 瀏覽:738
孝敬老人從小事做起 瀏覽:145
養老保險的統籌編碼是什麼 瀏覽: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