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幼用葯劑量的如何折算
一般常用的葯物劑量,是指成年人的用量。而小兒身體發育尚未成熟,無論在葯物的吸收、分布、代謝、排泄,還是對葯物的敏感性方面,均不同於成年人;老年人由於臟器組織等功能衰退,用葯後的代謝、排泄也明顯變慢,致使葯物在體內停留時間延長,易產生不良反應,乃至中毒。那麼,怎樣計算用量呢?目前小兒用約劑量計算方法有3種,現簡介如下:
小兒劑量的年齡計演算法
初生~1個月:成人用葯量的1/18~1/14
1~6個月:成人用葯量的1/14~1/7
6個月~1歲:成人用葯量的1/9~1/5
1歲一2歲:成人用葯量的1/5—1/4
2歲~4歲:成人用葯量的1,4~1/3
4歲~6歲:成人用葯量的1/3—2/5
6歲~9歲:成人用葯量的2,5~1/2
9歲~12歲:成人用葯量的1,2—2/3
此法簡便但粗略,僅適用於一般葯物。小兒劑量的體重計演算法
半歲以下小兒估計體重(千克)=月齡×0.6+3
6~12個月小兒估計體重(千克)=月齡×0.5+3
1歲以上小兒估計體重(千克)=實足年齡×2+8
兒童用葯劑量=兒童體重×成人劑量/60(成人平均體重千克),此法比上法較為准確,故應用較廣。
小兒劑量的體表面積計演算法
1.體重30千克以下的小兒體表面積=體重×0.035+0.1,用葯量=成人劑量×小兒體表面積÷117。
2.體重30千克以上的小兒,其體表面積可按體重每增加5千克,體表面積增加0.1平方米計算。
此法較為合理,適合於各年齡段,也包括成年人,但計算較復雜,尚有待於普及應用。
至於老年人的用葯劑量,常用年齡計演算法。如60~80歲,為成年人用葯量的1/2~4/5;80歲以上為成年人用葯量的1/2。
② 中國葯典規定60歲以上的老年人用葯的劑量范圍應當未成年人的什麼到什麼
中國葯典規定60歲以上的老年人用葯的劑量范圍應當為成年人的四分之三劑量。
在用葯劑量上老年人不等於成年人。 老年人體質和功能趨向衰退,解毒和排泄機能較低,對葯物的反應也與一般成年人有差別。因此,用葯劑量要比一般成年人小。
③ 老人(中國)用葯劑量(教育)怎樣(集團)計算
老人出於(中國)身體的特殊(教育)情況用葯時就要首先權衡治療葯物的利與弊,特別要注意持續用葯可能帶來的不安全(集團)因素。
老年人因吸收、代謝的功能減弱,使得葯物在血液中半衰期延長,很容易導致體內葯物蓄積,增加某些葯物的毒性反應。因此,老年人服葯時,除注意服葯的方法,還要考慮葯物的服用劑量。
診斷一經確立,就要首先權衡治療葯物的利與弊,特別要注意持續用葯可能帶來的不安全因素。此外,在多葯合用時,更應考慮可能發生有害的葯物相互作用。
目前, 葯品說明書的劑量多指成人劑量,並不完全適合老年人。
老人的服葯劑量如何計算
一般來說,老人的服葯劑量,應按年齡調整:即60歲用葯劑量是成人用量1/3,70歲用葯劑量是成人用量1/4,80歲用葯劑量是成人用量1/5。 另外,從50歲開始,每增加1歲應減少成人用量的1%;60歲以上用成人劑量的1/3;70歲用1/4;80歲用1/5。
如果不知採取何種用葯量時,應按說明書提示的最小劑量開始服用,或按醫囑服葯。需要注意的是,葯物劑量多以毫克為單位,少數以克為單位,老年人減量服用時,應認真查看葯物的劑量單位,以免產生不良後果。
此外,老年人因體內平衡作用減弱,致使部分葯物產生不良反應,服葯後需留心觀察有無不適症狀,並及時就醫。
老年人的患病率高於年輕人,而且常常同時患有多種慢性病,數種葯物合用,持續用葯時間又長,容易產生不利的互相作用。一般來說,葯物的不良反應發生率與用葯種數、用葯時間呈正比。據報道,在住院患者中,年齡高於80歲的老年人不良反應發生率為25%,而10至30歲人群發生率僅3%。因此,專家建議,給老年人用葯從低劑量開始為好。從50歲開始,每增加1歲應減少成人用量的1%。60歲開始用成人劑量的1/3 ;70歲以上用1/4 ;80歲以上用1/5 。從小劑量開始,逐步增加至最佳劑量。同時進行血葯濃度監測,保證用葯安全。
④ 怎樣計算老人和小孩用葯劑量
1.老人量:60~80歲,用4/5成人量,80歲以上用1/2成人量。
2.嬰兒量:2.歲以下嬰兒劑量=年齡(月數)/1.50成人劑量。
3.老幼用葯劑量快速折演算法:
年齡用葯量
60歲以上3/4~4/5成人量
15~18歲3/4成人量
12~15歲3/5成人量
8~12歲1/2成人量
6~8歲1/3成人量
4~6歲1/4成人量
2~4歲1/6成人量
1~2歲1/8成人量
初生兒~1歲1/24~1/12成人量。
⑤ 老年人由於各器官功能衰退用葯劑量應為成人的
《中國葯典》規定60歲以上老人用葯劑量為成年人的3/4。中樞神經系統抑制葯應以成年人劑量的1/2或1/3作為起始劑量,劑量宜偏小。對抗生素用量也宜小,一般用正常治療量的2/3~1/2為宜。除此以外,最重要的是用葯必須有執業葯師、醫生的指導。
首先要有明確的用葯適應症,另外還要保證用葯的受益/風險比大於1。即便有適應症但用葯的受益/風險比小於1時,就不應給予葯物治療。
(5)老年人用葯劑量應為年輕人的多少擴展閱讀:
由於老年人機體各系統發生退行性變化,導致體弱多病,因而用葯機會相應增加。但不少葯物易引起老年人不良反應,故老年人應根據自身的體質、原有病史、用葯史和葯物對機體的作用特點,合理用葯。
減少用葯的種類。患有多種疾病的老年人在用葯過程中要注意幾種葯物的相互作用,盡量減少用葯種類。若用葯出現不良反應最好停葯,一般無需用其他葯去糾正,以防止導致更多的副作用。單用能生效時勿聯用,如必須聯合用葯,以不超過3~4種為宜。
⑥ 哪六點問題是老人用葯的時候需要注意的
六、老年人存在多重用葯時,家屬要格外注意
老年人常常同時患有多種疾病,需要接受多種葯物治療,即所謂多重用葯。老年患者多重用葯的問題普遍存在,除了醫師處方外,老年人還常自行購葯,包括非處方葯品、保健品和中草葯。老年患者的生理及病理因素決定其用葯依從性較差,若使用不恰當葯品,增加服葯種類及次數,會導致葯物相互作用及不良反應發生率增加,從而使老年患者用葯依從性降低,甚至增加死亡率。
照顧存在多重用葯的老年人,應做到:(1)鼓勵老年患者按時門診隨訪,知曉自己健康狀況,一旦出現葯物治療相關不良事件,及時就診。有條件者設立個人專用葯物記錄本以記錄用葯情況及不良反應/事件。(2)家屬要協助患者提高用葯依從性。家屬需定時檢查老年患者用葯情況,做到按時按規定劑量服葯。(3)教育老年患者及其家屬避免隨意自我葯療。不宜憑自己的經驗自作主張,隨便聯合用葯,包括處方葯、非處方(葯盒右上角有「OTC」)葯物、中草葯、食品添加劑和各類保健品。不要輕信民間「偏方」「秘方」。
參考文獻
中國老年保健醫學研究會老年內分泌與代謝病分會,中國毒理學會臨床毒理專業委員會.老年人多重用葯安全管理專家共識[J].中國全科醫學,2018,21(29):3533-3544.
⑦ 不同年齡階段的人的服葯量有什麼區別
與服葯對症、次數准確同樣重要的是用量合適。因為葯物經腸胃進入血液後,需達到一定濃度才能見效。如果用量不足則無效,還可能使病菌產生抗葯性,反而有害;用量過大會增加毒副反應甚至引起葯物中毒,所以,處方葯的服葯量要遵醫囑,非處方葯需依照說明書,根據自己的性別、年齡、體重等因素准確掌握。
一般常用的葯物劑量是指成年人的用量。小兒身體因並未發育成熟,無論在葯物的吸收、分布、代謝、排泄,還是對葯物的敏感性方面,均不同於成年人,而老年人因肝腎功能衰退,使葯物的代謝排泄能力下降,致使葯物在體內停留的時間延長,易產生不良反應。故老幼用葯劑量應比成年人少。一般兒童用葯劑量按體重計算,兒童劑量=成人劑量×兒童體重(千克)/50(千克)。下面介紹一下老人和小孩子用葯劑量推演算法:
年齡用葯量
60歲以上3/4~4/5成人量
15~18歲3/4成人量
12~15歲3/5成人量
8~12歲1/2成人量
6~8歲1/3成人量
4~6歲1/4成人量
2~4歲1/6成人量
1~2歲1/8成人量
初生兒~1歲1/24~1/12成人量。
⑧ 老年人用葯劑量一般為成人年多少
1/2~3/4吧
⑨ 老人的用葯原則
老年人由於臟器功能減退而易患各種疾病,因此,用葯也相應較多。但用葯要科學合理,恰到好處,這樣才能祛病益壽,否則會給身體帶來不必要的損害。根據老年人的特點,用葯時應講究以下原則:
避免盲目用葯
老年人當遇到一些問題導致情緒緊張或者愁悶時,動輒就想使用葯物來治療,其實大可不必。老年人身體上的一些不適完全可以通過生活調理和心理調理來消除。一般來說,用葯不能盲目,能不用時應盡量避免用葯。
掌握好適應症
老年人用葯要掌握適應症,只有明確診斷疾病後才能對症下葯。如果只根據一些表面現象來用葯,很容易產生嚴重的不良反應。並且用葯還要因人而異。一般情況下,體質單薄、瘦弱、貧血、氣虛的老人,切忌大寒、大涼、發散、峻瀉之葯;體質肥胖、壯實有高血壓、高血脂、高膽固醇的老人,應慎用大溫、大熱、升提滋補之葯。
選擇合適劑型
有些老年人身患的疾病較多,一次服用的葯物也較多。而老年人的吞咽功能不好,一次服用這么多葯物,既不方便又很困難,因此,不宜使用片劑、膠囊,而可選用液體劑型。另外,老年人胃腸道功能不穩定,不宜服用緩慢釋放的葯物制劑,否則會因胃腸蠕動的突然加速而使葯物釋放不充分。
注意給葯方式
老年人若能口服給葯的,就不必通過靜脈和肌肉注射方式給葯。這是因為,老年人的血管壁較脆容易破裂,並且肌肉對葯物的吸收能力較差,當以注射方式給葯後,疼痛較為顯著或易形成硬結,因此,應盡量減少注射給葯。
減少用葯種類
用葯種類多是引起葯物不良反應的主要因素。在同一時間內用葯種類越多,發生不良反應的機會就越多。據統計,使用一種葯的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0.8%,而同時使用6種葯時,不良反應發生率則可增至27%,所以老年人特別是患有慢性器質性疾病的老人用葯種類應盡量減少。
選擇合適劑量
由於老年人肝腎功能減退,導致機體對葯物代謝的能力下降,同時腎臟的排泄也較慢,所以,老年人用葯劑量比青壯年應有所減少。一般規定,60~80歲的老年人使用成人劑量的4/5;80歲以上的老年人使用成人劑量的1/2。
注意葯物不良反應
老年人是葯物不良反應的高發人群,在用葯過程中,如出現某些異常症狀,應及時停葯。對從未用過的葯物要特別注意。已引起過副作用,特別是已發生過過敏反應的葯物,決不能再使用。此外還應避免長期用葯,以免使葯物在體內蓄積而導致中毒反應。
用葯時間的選擇
老年人用葯時間的長短由病情決定,通常按「衰其大半而止」的原則,尤其是對毒性較大的葯物。除一些不能突然停用的葯物如抗癲癇葯、治療帕金森氏症葯、糖皮質激素類葯物等除外,其他葯停用都是安全的。
不要濫用補葯
俗話說「葯補不如食補」。亂吃補葯,會帶來不少危害。例如,長期大量服用營養補益葯,會誘發體內多處骨質增生。不過作為治療疾病的輔助措施,適當用一些補劑也是可以的,但必須按醫囑服用。
⑩ 老年人用葯劑量多少最合適
老年人病多,用葯也多。據統計,老年人平均用葯量約是青年人的5倍以上。由於老年人體內各臟器生理儲備能力減弱,對葯物的應激反應也變得脆弱,葯物的治療量與中毒量之間的安全范圍變小,加之老年人肝腎功能減退,排泄變慢,故容易發生中毒或不良反應。
一般說來,老年人用葯有講究:
掌握最佳用葯量
從50歲開始,每增加1歲應減少成人用量的1%;60歲以上用成人劑量的1/3;70歲用1/4;80歲用1/5。
老人不適用葯物
老人應慎用麻黃、甘草和大黃。麻黃有中樞和交感興奮作用,易致老人失眠、血壓升高、心絞痛,男性老人還易引起尿瀦留;甘草易引起血壓升高、浮腫、血清鉀降低等,而加劇高血壓症狀。高血壓時,服用利尿劑可使血清鉀降低,與甘草方劑並用時要注意。要減少大黃的使用率,一旦使用,應從小量開始,否則可引起腹瀉和腹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