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的遺囑怎麼樣寫才有效
老人的遺囑按以下方式寫有效:
1、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2、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4、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5、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並於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遺囑的形式有如下六種:
1、自書遺囑。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註明製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
2、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
3、列印遺囑。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4、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製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為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制假遺囑弊端的發生;
5、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機情況下可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活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6、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2. 老人遺物怎麼處理比較好啊
老人遺物理挑幾件他平時最喜歡的東西燒掉,比如枕頭啊,帽子,衣服啊,還有他經常用的一些小東西,是有這個習俗的。照片你們可以保存,遺像是要掛起來,或者找個供桌放到上面,需要注意的是遺像一定要掛在客廳裡面,千萬不能掛到卧室。這個是有講究的。至於老人的衣服和平時用的東西,送人也行,燒了也可以,實在不行就找個包袱包起來丟了。這個倒是沒有什麼特別的講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