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孤寡老人的定義
孤寡老人的定義
孤寡老人的定義,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出現了很多的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對於他們的定義是怎麼樣的,孤寡老人已經成了社會上很多人關注的問題,他們由誰贍養,孤寡老人的定義。
孤寡老人的定義
1、所謂「孤寡」的定義是一人。
2、孤寡老人是指無配偶,無子女或子女常年不在身邊,沒人照顧的人,年紀超過60周歲,喪失勞動能力的人。
3、獨居一處、喪偶的一位老人,有兒子給付生活費,由附近女兒照顧生活起居。這樣的老人不算是孤寡老人。
4、如果孤寡老人還符合沒有收入的`條件,在農村可以作為五保戶供養,在城市就作為三無人員。
孤寡老人的心理特點
1、因離退休而離開了工作單位和同事,從開放的大范圍退縮到封閉的小圈子,原有的知識結構,技能訓練能力,往往已不適應現代社會。
2、目前我國的家庭結構已經從「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中分化出來,成為「兩代同堂」或「小夫妻」型家庭結構,子女婚後大多離長輩而去,難得一聚。
3、好兒女志在四方,壞兒女嫌棄老人。大凡事業心強闖盪天下的子女,很少能廝守著老人,伴隨父母。某些良心欠佳的子女,僅對父母的遺產和勞動力感興趣,而對老人的生活、健康狀況,興趣愛好全然不顧。
4、興趣索然,自娛乏門。有不少老年人未培養起自己的興趣愛好,離開工作崗位後,除了吃飯睡覺,便是看電視、身心無所依託。
孤寡老人如何消除孤獨感
1、樹立敬老、愛老的社會新風,讓他們感受到整個社會大家庭的溫暖,例如逢年過節組織對孤寡老人的慰問、服務等。
2、常與老人談心,老人整日在家,活動范圍小,又年老、體弱多病,加上對子女的牽掛和對往日好友的思念,內心常常不平靜。
精神上的這些苦惱、煩悶、憂慮需要向外渲泄,向人訴說。小輩如能抽時間常和老人談心聊家常,能使老人的心理滿足,同時也利於家庭氣氛的和睦。
3、探尋家門內外無數消閑自娛之道。老年人是得天獨厚的「悠閑族」,有人稱退休是「第二人生」之始,沒有子女相隨,卸了撫育重擔,正可自尋樂趣。
魚蟲花鳥、走親訪友、優哉游哉(旅遊),身心怡然。甚至有點癖好也無妨,幽默閑適大師林語堂稱:「名、利、色、權,都可以把人弄得神魂不定,只這趣字,是有益身心的。」可見有了這種消閑自娛、仰賴健全、樂觀的心態,就會感覺到越活越有味。
4、支持喪偶老人再婚。老人的某些感情需要,是當子女的也滿足不了的。因此,對於喪偶老人,子女應該熱心當「紅娘」,成全他們的婚姻,不應充當不光彩的干涉者。
其實孤寡老人可以通過社會的支持等到一些老年公寓或者敬老院來安度晚年,總之需要有人陪伴,讓他們不覺得自己孤單,也就從心理上不會感到那麼消極和悲觀。
孤寡老人如何預防空巢綜合症
1、以憂化憂
當煩憂襲來時,可以他人之憂化解自己之憂。在關愛別人的過程中,懂得世上的苦情有許多,人家的愁苦往往比自己多,比自己深,也就覺得自己的這點痛苦和難處算不了什麼了。
2、勞作轉憂
煩惱之時,不妨轉移心思,動起手來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活兒,既充實生活,右填補孤寂,煩憂也就失去了容身之處。
3、散步釋憂
散步為「運動之王」、「百練之祖」。通過散步,可以擺脫憂煩產生的環境,到大自然中去呼吸新鮮空氣,消除疲憊的'心態,丟棄心中的煩憂。
4、以樂消憂
是根據自身的條件,或唱唱小曲,或伺弄花鳥蟲魚,以樂自娛,以娛解憂,運用智慧和人格力量,尋找樂趣,抵制愁緒,做到知足常樂。
5、正氣避憂
焦慮、煩惱雖系無形之物,卻是一種邪氣,與人的慾望密不可分。每當私心雜念一起,非分之想就會生發;求之不得,即生憂悲,進而傷神傷身。因此,除憂去煩之要在於清心寡慾,樹立正氣,以正辟邪。
孤寡老人誰來贍養
由國家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1)孤寡老人如何定義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
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第三十五條 國家鼓勵慈善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老年人提供物質幫助。
第三十六條 老年人可以與集體經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養老機構等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或者其他扶助協議。
負有扶養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按照遺贈扶養協議,承擔該老年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孤寡老人和獨居老人的區別?
空巢老人包括獨居老人,空巢老人是子女離家後的中老年夫婦,而獨居老人不僅子女離家,而且喪偶,是比空巢老人更弱勢的群體。隨著社會老齡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來越多,已經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
獨居老人:伴隨著中國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傳統的核心家庭結構發生變化,4-2-1的家庭結構成為主流,家庭規模日趨小型化,打破了傳統上的三代人甚至四代人同居的家庭模式。
同時現代社會中老人和子女都要求有自己的自由空間,因此純老家庭和獨居老人的社會現象成為社會各屆關注的焦點。家庭養老的功能日益削弱,原來由家庭承擔的老人贍養功能轉向社會養老服務,獨居老人成為一類社會問題而倍受關注。
空巢老人與獨居的區別的區別是,空巢老人是指沒有子女照顧、單居或夫妻雙居的老人,分為三種情況:一是無兒無女無老伴的孤寡老人,另一種是有子女但與其分開單住的老人,還有一種就是兒女遠在外地,不得已寂守空巢的老人。
獨居老人有三種情況:無退休金的生活困難的獨居老人;企業退休的經濟條件一般的獨居老人;事業退休的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獨居老人。 獨居老人不僅子女離家,而且喪偶,是比空巢老人更弱勢的群體。
Ⅱ 孤寡老人的定義是什麼
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老年人的生活成為當代人越來越關注的話題,關於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問題也逐漸凸顯。而孤寡老人則是老年人群體中晚年生活幸福度和滿意度最低的,基本表現為生活空虛、精神和心理壓力大、生活無人照顧、身體素質低、經濟條件較差。孤寡老人的定義是什麼?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孤寡老人的定義,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孤寡老人是指無配偶,無子女,沒人照顧的人,年紀超過60周歲,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如果孤寡老人還符合沒有收入的條件,在農村可以作為五保戶供養,在城市就作為三無人員。
1、中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第四十一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2、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條例》第六條 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
另外的,對供養內容、供養形式和法律責任都有明確規定。第九條 農村五保供養包括下列供養內容:
(一)供給糧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療,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五)辦理喪葬事宜。
2015年8月17日,平度市崔家集鎮大城村李樹榮老人突發心臟病去世,其外甥等親屬對老人死因無異議。老人自入院治療以來生命體征平穩。17日凌晨2時40分,老人突發異常,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經醫療專家組會診認定,老人屬於心源性猝死,其外甥等親屬對老人死因無異議。山東平度崔家集鎮大城村,84歲孤寡老人李樹榮,應分的1.92畝土地被原村幹部賣掉,沒有低保,幾近餓死。
Ⅲ 中國孤寡老人的界定是什麼
孤寡老人是指無配偶,無子女,沒人照顧的人,年紀超過60周歲,喪失勞動能力的人。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第四十一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3)孤寡老人如何定義擴展閱讀:
孤寡老人財產繼承方式:
《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法》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繼承法》第三十二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Ⅳ 孤老人員怎麼認定
法律分析:關於孤寡老人的認定,孤寡老人就是指無配偶,無子女,沒人照顧的人,年紀超過60周歲,喪失勞動能力的人。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會依照有關規定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的老人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國家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有關部門制定醫療保險辦法,應當對老年人給予照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國家逐步開展長期護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護理需求。 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Ⅳ 孤寡老人是什麼意思
孤寡老人是指無配偶,無子女,沒人照顧,年紀超過60周歲,喪失勞動能力的人。
釋義:
而獨居一處、喪偶的一位老人,有兒子給付生活費,由女兒照顧生活起居。這樣的老人不算是孤寡老人。如果孤寡老人還符合沒有收入的條件,在農村可以作為五保戶供養,在城市就作為三無人員。
(5)孤寡老人如何定義擴展閱讀:
「孤、寡」在語義中,指的是無兒無女無依無靠的老人。然而,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這兩個詞加上「朕」卻是最高統治者皇帝的自稱。
戲曲曲藝類文藝作品或傳奇小說中常有所謂皇帝「稱孤道寡」,這其實是錯誤的,只有先秦的諸侯以及後來的一些諸侯王或割據一方的軍閥才自稱「孤」或者「寡人」,真正意義上的皇帝是不大會自降身份「稱孤道寡」的。
作為一方諸侯的統治者,為何自稱「孤寡」?很多學者給出的解釋是謙虛。謙虛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謙虛到自比禽獸草木,稱自己的兒子是「犬子」,叫自己的老婆是「拙荊」。
事實並非如此。古人認為,寡是至尊之意,並非謙辭。「寡者,為人上者也;眾者,為人下者也。」事實確乎如此,越是人上人,人數很少,寡也。
所以清人龔自珍說:「寡者,無二無匹最尊之詞;孤亦無二無匹最尊之詞。」王侯稱寡人在春秋戰國時為最盛,凡王侯公卿均可稱「寡人」。
Ⅵ 孤老人員怎麼認定
法律分析:孤老人員怎麼認定:所謂「孤寡」的定義是一人, 孤寡老人是指無配偶,無子女,沒人照顧的人,年紀超過60周歲,喪失勞動能力的人, 而獨居一處、喪偶的一位老人,有兒子給付生活費,由附近女兒照顧生活起居。這樣的老人不算是孤寡老人, 如果孤寡老人還符合沒有收入的條件,在農村可以作為五保戶供養,在城市就作為三無人員。
法律依據:《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一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Ⅶ 孤寡老人的定義是
首先對您的遭遇感到哀傷。您這種情況是不算孤寡老人的。
孤寡老人是指無配偶,無子女,沒人照顧,年紀超過60周歲,喪失勞動能力的人。而獨居、喪偶的一位老人,且有兒子給付生活費,由女兒照顧生活起居。這樣的老人不算是孤寡老人。如果孤寡老人還符合沒有收入的條件,在農村可以作為五保戶供養,在城市就作為三無人員。
Ⅷ 孤寡老人的定義是什麼
孤寡老人是指無配偶,無子女,沒人照顧的人,年紀超過60周歲,喪失勞動能力的人。
孤寡老人作為社會生活中的邊緣性群體,他們由於自身的脆弱性以及社會支持網路的不完整,在社會適應方面存在著諸多問題,而經濟的快速發展也使得他們在很長時間內處於被社會各界所遺忘的境地。我們要加強宣傳教育,摒除落後觀念。許多問題的出現,歸根到底是由於人們觀念上的偏差。鼓勵子女多和留在家中的孩子、老人通信、聯系。
國家對孤寡老人的政策:
1、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條例》第六條: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
Ⅸ 孤老人員怎麼認定
孤老人員怎麼認定:所謂「孤寡」的定義是一人, 孤寡老人是指無配偶,無子女,沒人照顧的人,年紀超過60周歲,喪失勞動能力的人, 而獨居一處、喪偶的一位老人,有兒子給付生活費,由附近女兒照顧生活起居。這樣的老人不算是孤寡老人, 如果孤寡老人還符合沒有收入的條件,在農村可以作為五保戶供養,在城市就作為三無人員。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孤寡老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孤寡老人國家補助政策如下:1、城市低保
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殘人,經戶籍所在地區縣殘聯審核確認家庭月人均收入高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准、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本人或監護人可持確認證明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參照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准對其按月發給生活補助。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重殘人家庭重殘人員全額享受低保待遇
2、糧油供應幫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糧油供應幫困補貼。
3、農村低保
具有本市農業戶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區縣當年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均納入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無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全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4、城市特困人員醫療救助
城市低保對象患危重病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全年個人負擔超過1000元以上可申請享受醫療救助。
5、公有住房租金減免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其新增租金免交。
6、城鎮廉租住房
實物配租主要針對烈屬、孤老、重殘等特殊情況的申請家底這些特殊對多家庭也可選擇相金補貼。
法律依據:《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一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