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人所得稅贍養老人
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中的贍養老人是指需要贍養的老人是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Ⅱ 個人所得稅老人年滿60周歲可以扣多少額度
個人所得稅老人年滿60周歲可以扣多少額度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個人所得稅老人年滿60周歲可以扣多少額度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個人所得稅老人年滿60周歲可以扣多少額度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有一項為贍養老人。如果您為非獨生子女,且您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注意:
①被贍養人未滿60周歲也可以提前填報信息,那樣當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當月即可享受稅前扣除。
②一個老人年滿60周歲也可以申請,不一定非要父母雙方均滿60周歲。
拓展
1.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圍是怎麼規定的?
答: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2.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答: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
3.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有哪幾種?
答: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包括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採取指定分攤或者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准。
4.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樣的?
答: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採取定額標准扣除方式。
5.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誰?
答: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包括:
一是負有贍養義務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規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經去世,負有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6.納稅人父母年齡均超過60周歲,在進行贍養老人扣除時,是否可以按照兩倍標准扣除?
答:不能。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達到60歲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數計算。
7.由於納稅人的叔叔伯伯無子女,納稅人實際承擔對叔叔伯伯的贍養義務,是否可以扣除贍養老人支出?
答:按照現行規定,被贍養人僅指納稅人的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或其他法定贍養人。如果納稅人年滿60歲的叔叔伯伯屬於上述所說的被贍養人范圍,是可以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屬於上述范圍,則不能扣除。
;Ⅲ 個人所得稅的贍養老人是怎麼規定的
個人所得稅的贍養老人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要父母其中一位達到60歲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數計算。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納稅人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件不得轉借、塗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徵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納稅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Ⅳ 贍養老人個稅扣除規定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得超過每月1000元;可由贍養人平分或約定分攤,也可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
Ⅳ 個人所得稅贍養老人的標准
【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贍養老人的標准:贍養老人支出方面,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其中,獨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准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個月不超過1000元。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老人來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是被指定分攤,需要大家簽訂書面的分攤協議,並且指定分攤大於約定分攤,在一個納稅年度里,是不允許有變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Ⅵ 個稅抵扣贍養老人怎麼扣除
納稅人贍養老人具體扣除如下:
1、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
3、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三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及標准,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應退稅項目及稅額、應減免稅項目及稅額,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延期繳納稅款、欠稅、滯納金等。
Ⅶ 個稅贍養老人扣除標准和條件是什麼
個稅贍養老人扣除標準是贍養老人專項扣除的2000是兩個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中的贍養老人專項為了減輕納稅人贍養老人的負擔而推出的政策,納稅人的父母、養父母,或子女均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要有一位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納稅人就可以申請個稅抵扣。
2019年1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7)60歲老人如何繳稅擴展閱讀: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包括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採取指定分攤或者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准。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採取定額標准扣除方式。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包括:
一是負有贍養義務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規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經去世,負有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達到60歲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數計算。
按照現行規定,被贍養人僅指納稅人的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或其他法定贍養人。如果納稅人年滿60歲的叔叔伯伯屬於上述所說的被贍養人范圍,是可以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屬於上述范圍,則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