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麼才能申請經濟適用房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流程:1、申請人帶著本人的身份信息及相關證件向戶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請,辦理申購登記手續,領取申請審批表;2、准備好材料辦理收入和住房的證明3、房管局進行審核。4、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復審以及評分之後市房管局根據其評分情況,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來確定選房順序。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② 經濟適用房怎麼申請
經濟適用房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人持著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還有結婚證向戶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購登記手續,然後領取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審批表的內容並備齊所需的材料,然後向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的證明,若無工作單位的可向居委會跟街道辦事處去辦理證明。在以上這些手續之後,報到區房管局審核了之後,再由區房管局再上報市房管局進行復核。對於申請人的住房情況的核實則由市房地產檔案館來出具證明。
3、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以及評分之後,便在相關的網站上進行公示,時長為15天。
4、市房管局根據其評分情況,按照批次來批准購房的申請,然後對經批準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來確定選房順序。
5、申請人持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到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與購房的手續。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具有當地城鎮戶口;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③ 單親家庭無房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可以的,一,無房。二,家庭成員兩個或以上。三,年收入三五萬以內。四,主申請人戶口在主城區。
④ 無房戶該怎麼申請經濟適用房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經濟適用房申請資料:
1、 按要求填寫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籍卡復印件(驗原件),持戶籍卡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 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離異帶子女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驗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復印件(驗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及未再婚證明。喪偶帶子女的,提供喪偶的死亡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證明。未婚、離異未帶子女或喪偶未帶子女的視為單身,提供未婚證明;
6、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7、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證明(現住房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身份證及戶口本地址證明:需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8、 特殊情況需另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⑤ 無房戶該怎麼申請經濟適用房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7-15
⑥ 怎麼申請經適房
1.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辦事處,或者租房居住的社區辦事處提交申請,寫清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原因。
2.交給社區和辦事處,社區辦事處按照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進行核定,判定是否符合保障條件。
3.審核無異議,資料就可以交到經適辦,再提交到政府,政府進行公示。
4.公示無異議,在有相應的房源的情況下,通知住戶,先交首付款,然後組織搖號。
5.房子具備入住條件時,再通知辦理入住。
申請人需提供資料:1.產權信息;2.車輛信息;3.工商信息;4.收入證明等相關資料
⑦ 申請經適房怎麼申請經適房有什麼要求
經適房申請的條件是:申請家庭成員在戶主戶籍地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滿3年;申請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員之間須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申請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5平方米;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財產低於最低限額。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⑧ 年齡為70歲的單身老人可以審請經濟適用房嗎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穩定工作是指:
1.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2.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且在主城區居住6個月以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
3.在主城區退休的人員;
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時限從申請之日起往前計算。
(二)收入限制標準是指: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於3000元,超過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1500元。市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資、薪 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養老金、其他勞動所得及財產性收入。不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 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市、區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在主城區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住房困難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無住房是指: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主城區無私有產權住房(私有產權住房包括已簽訂合同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請之日前3年內在 主城區未轉讓住房。
(四)住房困難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計算方法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住房建築面積÷家庭戶籍人口數。
住房建築面積按公房租賃憑證或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的面積計算;有多處住房的,住房建築面積合並計算;家庭人口按戶籍人口計算。
(五)住房資助能力是指:申請人父母、子女或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區擁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35平方米以上。
⑨ 老人申請經濟適用房
需要符合經適房的申請條件。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經濟適用房申請資料:
1、 按要求填寫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籍卡復印件(驗原件),持戶籍卡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 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離異帶子女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驗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復印件(驗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及未再婚證明。喪偶帶子女的,提供喪偶的死亡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證明。未婚、離異未帶子女或喪偶未帶子女的視為單身,提供未婚證明;
6、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7、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證明(現住房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身份證及戶口本地址證明:需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8、 特殊情況需另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⑩ 60歲以上老人無房可以申請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