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去世了家產應該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具體分配的方法是:一、被繼承人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由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按照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來繼承遺產;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由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為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來繼承遺產,原則上各繼承人應當平分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2. 老人去世遺產分配是怎樣的,如何繼承老人遺產
法律分析:首先要按老人遺囑來分配,不管公平與否,如果沒立遺囑,按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3)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3. 老人死後遺產怎樣分配
法律分析:依據現行民法典,老人去世後,如果有訂立遺囑,則遺囑繼承優先,如果沒有訂立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來分配遺產,法定繼承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的各繼承人均等分配遺產,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接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127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是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自己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當繼承開始以後,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開始繼承,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沒有的話,或者是已經放棄了繼承權,那麼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才可以繼承。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沒有聲明放棄繼承的話,第二順序繼承人也不可以繼承。
4. 老人去世後孩子怎麼繼承財產
老人離婚孩子繼承財產如果沒有留下遺囑的孩子根據繼承人的數量進行均等繼承。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 老人去世財產子女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1、老人過世後首先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配,對屬於死亡一方的財產按遺產進行繼承。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2、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 老人去世後家產兒女怎麼分
父母去世後遺產子女應當等份分配。若父母去世時立了財產如何分配的遺囑,則應該按照遺囑來分配,若父母去世時沒有立遺囑,則按照第一順序第二順序繼承人來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分別有,父母,子女,配偶。所以,子女分得的財產應該是等份等量的。但有些遺產分配達到均等很難掌握。但經各繼承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老人離婚孩子繼承財產如果沒有留下遺囑的孩子根據繼承人的數量進行均等繼承。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老人去世子女財產分割方法如下:如果有遺囑,即按遺囑分割遺產;如果沒有遺囑,則應當按照我國相關規定的法定繼承來處理。遺產分割的方式包括:實物分割;變價分割,對不宜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將其變賣,換取價金,再由各繼承人按照自己應得的遺產份額的比例,對價金進行分割,各自取得與應得遺產份額相對應的價金;補償分割,取得遺產所有權的繼承人按照其他繼承人應繼份的比例,分別補償給其他繼承人相應的價金。
構成遺產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遺產必須是財產。其中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消極財產即債務。遺產不能是人身權及身份等;
2、遺產必須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財產。這里的所有是廣義上的所有,既包括作為物權的所有權和其他物權,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債權,還包括知識產權、股權等各種復合權中的財產權利部分;
3、遺產必須是非專屬於死者自身的財產。有些財產依其人身專屬性不具有可繼承性,因此不得繼承。如養老保險金請求權,被保險人死亡後則該種權利歸於消滅;
4、遺產的形態不以死者死亡時遺留下的狀態為限,從死者遺留下的財產衍生出的財產或替代財產均為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7. 父母死亡後子女如何繼承遺產
若父母有遺囑,那麼子女就按照遺囑的內容來分配遺產。若是沒有合法有效的遺囑,那一般是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與其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一樣,在分配遺產的時候是有優先繼承權的,往往也是均等的分割遺產。
法律分析
如果有遺囑,即按遺囑分割遺產。如果沒有遺囑,則應當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法定繼承來處理。父母遺產繼承要先看父母有沒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有的就按照協議辦理。如果沒有遺贈撫養協議,則要看老人有沒有遺囑,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如果既沒有遺贈撫養協議也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協商繼承遺產份額,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繼承遺產。遺產分割的方式:1、實物分割。遺產分割在不違反分割原則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實物分割的方式。適用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對可分物,可以作總體的實物分割。2、變價分割。對不宜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將其變賣,換取價金,再由各繼承人按照自己應得的遺產份額的比例,對價金進行分割,各自取得與應得遺產份額相對應的價金。3、補償分割。對不宜分割的遺產,如果繼承人中有人願意取得該遺產,則由該繼承人取得該遺產的。取得遺產所有權的繼承人按照其他繼承人應繼份的比例,分別補償給其他繼承人相應的價金。4、保留共有的分割。遺產不宜實物分割,繼承人又都願意取得遺產,或繼承人願意繼續保持遺產共有狀況的,則可將其作為共同所有的財產,由各繼承人按各自應得的遺產份額,確定該項財產所應享有的權利與應分擔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8. 老人去世了兒女是怎麼繼承財產的
法律分析:遺產繼承,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按照遺囑或遺贈協議繼承,沒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9. 老人去世後財產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老人去世後,財產的分割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分割,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進行分割,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是均等的。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